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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研和普通考研有什么不一样?

二次行
道人不闻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报考条件不同、报考地区不同、毕业要求规定不同。1、报考条件不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研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普通考研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报考地区不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研招生生源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普通考研选拔要求因层次、地域、学科、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考研国家线划定分为A、B类,其中一区实行A类线,二区实行B类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3、毕业要求规定不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研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另行通知。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普通考研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考研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研

蓝龙
其名为鲲
冷静,你首先要做得,就是先打电话到你们省或地方的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咨询一下,你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能报考,接下来,要查询12年的少数民族计划分配表,因为有的学校不在湖南招考。我现在已经叫同学帮我去教育局问汉族和专科能不能报骨干的问题,也叫同学武汉的同学帮我去华中咨询专科生考研的相关事项,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过几天问到了才知道,华中去年在湖南有5、6个名额。现在在等,不过也不是压在上面了,本来一直准备自己考湖师大的,但听同学说有10%的汉族名额可以报骨干,如果能报,想到又可以省学费觉得蛮好的,反正现在看书为主。谢谢你!不客气

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什么

大小姐
火枪手
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称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一项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报考就读该计划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必须回到原籍省份服务满规定年限,报考前为在职人员的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报考前为应届生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原籍省份工作(只定区域,不定行业、不定单位、不定工作岗位,培养高校统一发放就业推荐表,在原籍范围内与统分统招研究生相同待遇)。研究生就读期间由财政部提供全额奖学金及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户口根据考生自愿和招生单位要求决定是否迁移。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布。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关于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一些问题。求解答。

兼别
一针一线
1、可以2、定向是指回到你的原籍工作五年,你应该是回到云南省就可以,不用非回你们县城。如果你没有工作单位是应届毕业生考的话,是不分配工作的,你还得自己回云南找工作。查看下招生简章啊!按照你说的你应该是属于生源范围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说明,毕业后必须回生源地,原话为“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而且你要注意,你报考这个计划考试后是没有办法参加其他院校的调剂的。不按照合约履行的话,那就需要缴纳培养成本和违约金等等。好好考虑吧!

关于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王三环之
父母于子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比一般研究生多一年的基础培训,一般情况是四年。考生考上少干计划的研究生之后,第一年是不会到所报考的学校就读的,而是被安排到教育部指定的六所大学进行基础培训,培训期间不会接触专业课,主要是培训英语和语文。扩展资料: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与普通研究生区别如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毕业后至少回西部服务5年,而且是读4年研究生,第一年去培训基地学习基础课程。少干的优势在于分数线低,相对比较好考;考生人数少;属于在职研究生,如果你和单位签了协议,在读研的过程中除了学费全免外还发工资,记算工龄。定向就业分两种情况,在职和不在职。在职的回原单位工作5年,不在职的回原省份工作至少五年。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这五年内不会颁发,扣在教育厅。来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硕士

关不住
分理
对这个问题我比较了解,我来说说说吧:1、毕业了必须回本省工作,这个机会当然比统考的少了很多,比如云南,贵州等边疆省份,本来就没有什么好公司,而又不包分配,最好的出路无非只剩下电力,烟草这类的大国企和公务员了,无疑这些能否考上都是未知数,特别是公务员。2、文凭到是没问题,和统招一样,但肯定会注明是四年制研究生,至于会不会注明少数民族骨干这几个字还不知道,因为目前还没有该计划的毕业生。3、教育和别人大体一样,不一样的地方只是少干的学生是单独作为一个班上课,不和其他统招的一起上。4、竞争相当的激烈,因为大部分都是好学校,名额又少,竞争在所难免。说点个人意见:1、你不要看那个国家线,那个线当然低得可怜,但并不是上那个线就有机会,很多好学校都是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来录取,这个原则在07、08年得到更好体现,比如,北大复试疯狂刷人,后来只录取了11人,比如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去年考人大经济,初试381,复试也被刷了,武大的法硕,初试进了8个少干考生,复试全部被刷。 因此,造成很多学校出现少干计划的考分比统招的还要高的现象。2、你说交违约金的这个想法是很多朋友的想法,大家都抱着毕业后交违约金后到东部大城市工作的想法,但是至于违约金数目各省区的情况还不清楚,有消息说湖南是8万元,这对于大多数朋友来说8万元是个不小的数目。此外是不是只要有钱交了违约金就没事了呢?会不会有什么政策上的限制或后遗症呢?毕竟现在这个计划还没有毕业生,具体情况也还不清楚,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计划不是为了收违约金而实行的,不然搞到最后所有人都交违约金那就太搞笑了,你说是不是?3、个人建议如果你在报考学校没有关系的话,还是拼一下统招,如果你年龄还小,比如念完这个四年制硕士26左右,那可以去考,如果超过这个年龄,就还得三思,毕竟,正规的硕士一般都是2.5年了。

关于少数民族考研优惠政策

赵信
鱼美人
考研的少数民族政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一种是双少生。双少生:要求生源必须是生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且必须是少数民族地区单位的职工,报名时选择委培或定向培养一项,录取时需签署委培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所以不是所有跟少数民族沾边的都享受这个政策,针对面还是比较窄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源可以是少数民族考生或汉族考生,在报名时就必须申请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该计划旨在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参加这一计划的考生录取后第一年不能读研,要去基地接受一年的集训(内容不详),然后毕业后必须去指定地区从事指定岗位的工作,要至少干满六年。不管哪一种,报名时都必须接受审查,如果报名时没选,初试分都下来了,想改是不可能的。而且国内计划招收双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院校不多,主要集中在C区少数民族自治区,另外每个院校对双少的分数线要求有时也不按国家线走,会自己划一条稍高的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如何能成为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

贾晋蜀
括号们
为加快少数民族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基本任务和措施 1.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要从战略高度认真做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工作。 2.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各招生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3.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4.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教育部的主要职责: 1.主管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办法,规划与组织全国的招生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 2.协调各招生单位的主管行政部门及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 3.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的主要职责: 1.生源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办法,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配合各招生单位的工作,引导优秀考生报考; 2.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所在地区各招生单位的工作。 (三)招生单位的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考试,完成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1.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并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 2.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及长远规划,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制订年度招生建议计划(含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并上报教育部。 3.各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特点,制定招生专业目录。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初试 1.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2008年1月19日至20日)。 2.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 1.教育部采取“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在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自行确定,一般不得晚于5月上旬。 4.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生单位可根据情况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部分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五、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安排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决定。 (二)考试 1.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2.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自定,并于复试前公布。 3.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考核,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 2.各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招生单位按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例进行录取。原则上,各招生单位所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4.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5.招生单位因生源状况和学科建设等原因确需进行规模调整的,要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由教育部审批下达执行。 6.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7.各省级招办应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才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 七、其他 1.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带来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其人事档案和户口由定向单位或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培养单位,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招生单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布。 6.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少数民族骨干考研具体条件

五逆
母子行
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07年计划招收3000名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由教育部指定院校承担。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 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六、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那我这个情况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