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可见
调剂的第一原则是你过了所报专业大类国家线,没过线不准调剂,调剂网对你不开放。为了澄清人们对专硕的负面认识,2011年3月教育部决定:同一学科的学硕与专硕同线(同一条复试线)。 假设你考学硕没过线,想调到专硕,学硕与专硕同线,不够线不准调剂。如果你过了线想调本校专硕,向本校研招办提申请。想调外校研究生必须通过调剂网,等调剂网开通后办手续。 相关政策 第七十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的学科门类比例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你看看你的专硕是不是规定的那几个,再联系一下欲调剂的学校确认,这才是保全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