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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取其他专业在职研究生,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职研究生在职读研有以下六种主要方式:一、在职读硕联考 在职硕士考试说明: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每年10月考试(GCT考试)。主要以招在职人员为主,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在职联考“。其中有部分专业也招收应届毕业生,如软件工程硕士等。 报考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含)以上(一般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四年(含)以上(一般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每年7月份报名,10月份参加考试。考生可直接到所报该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同时可报联考院校中的两所高校,分数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线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有可能被调剂录取。 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录取: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每年12月底之前全部结束。 学习方式:学习方式主要采用全日制脱产、非脱产(周末班或集中授课)几种方式,学制一般2年-3年。 证书获取:可获得国家认可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适合人群:在职人员,单位业务骨干。目前,共有18种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公共卫生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军事硕士、体育硕士、教育硕士、汉语言国际教育硕士、项目管理硕士 临床医学(中医师承) 二、同等学历申硕申硕考试说明: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 通常在每年的5月份进行,名为“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简称“5月申硕考试“。 报名条件: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至取得学位之日起工作满三年; 考试科目:目前,进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外国语语种主要有:英语、俄语、德语、法语和日语。学科综合考试按一级学科进行全国统考,考试的学科有27个,分别是: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报名及注意事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在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通过学校资格审核,免试入学学习,在2-3年内修完所有课程。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每年“5月申硕考试”。 学习方式:学习方式主要采用非脱产(周末班、集中授课、远程授课)几种方式,学制一般2年-3年。 证书获取: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适合人群:在职人员,单位业务骨干。 三、1月工商管理硕士1月MBA/MPA联考说明:是一种注重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培养的学位,是能力培养重于知识传授的学位。它教授的是面对实战的“管理”。考试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在联考各校之间还可以调剂。 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与参加1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考生可直接到所报该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同时可报联考院校中的两所高校,分数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线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有可能被调剂录取。 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为英语(满分为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录取:参加“MBA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学习方式:MBA的学习方式主要采用全日制脱产、非脱产(周末或晚班或集中授课)几种方式,学制一般2年-2年半。证书获取: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四、1月法律硕士法律硕士考试说明:要培养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的主要培养形式。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并限招收非法学专业考生,在联考各校之间还可以调剂。 报考条件:除了满足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法律硕士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与参加1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考生可直接到所报该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同时可报联考院校中的两所高校,分数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线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有可能被调剂录取。 考试科目:初试科目共4门:外语100分,政治(文)100分,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民法学)150分,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150分。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录取:参加“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学习方式: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法律硕士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证书获取: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单独考试单独考试说明: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一般应限于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必需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与参加1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考试科目: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试题难易也与全国统考的水平大体相当。 复试: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录取: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学习方式:学习方式主要采用全日制脱产、非脱产(周末或晚班或集中授课)几种方式,学制一般2年-3年。 证书获取:可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双项证书。适合人群:在职人员,单位业务骨干。 六、研究生进修班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作为在职人员进修、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不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课程成绩合格者,可由办班单位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获得证书后学历和学位不会有任何改变。其证书为为同等学力即学习能力的证明。 参考资料: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