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在职研究生有用吗??

居丧不哀
生生不息
1,通过你的同事抄闲谈了解你目前工作的公司是否承认这个在职研究生,与你的升职加薪有没有关系。2,没有必要脱产,耽误工作,浪费大量时间还不一定能成功。你读过本科,试想就算你都了全日制研究生又能有什么质的提高呢?况且现在工作偏重于你工作年限经验人际关系,对学历要求不如以往了。3,这个在职研究生证其实没有什么实际的用途,交几万块钱学费,恶补一段时间就可以得到。含金量不高。作为公务员往上提干我会用得上,但绝大部分企业都不太会认可。人家要都要普通高校的研究生,不太会要在职的。回到第一条,看你要他有没有实际的用途,说白了这东西只是一个手段而已。最后,建议你如果要提高背景考一个含金量高的证。什么注册会计师,全国司法考试,掌握一门外语,或者说你能在一个公司带满10年这也可以算是一种“背景”了。

关于一月的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

马与人
挈水若抽
法律3337616632硕士考试说明:  要培养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的主要培养形式。从2000年开始,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并限招收非法学专业考生,06年有48所高校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联考各校之间还可以调剂。  报考条件:  除了满足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查看详细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法律硕士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与参加1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考生可直接到所报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同时可报联考院校中的两所高校,分数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线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有可能被调剂录取。  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与1月统考时间相同。  初试科目共4门:外语100分,政治(文)100分,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民法学)150分,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150分。 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录取:  参加“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学习方式:  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法律硕士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证书获取: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南开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烟台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学院 兰州大学

政法大学的法务会计在职研究生

景曰
长沮
你是什么学历??这个是前提首先你有工作没? 如果你没工作的话在职研究生对你的内意识不是太容大!第二你是什么学历? 一般大学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要求有学士学位而且要参加学位考试!很难!考下来只对一部分人有用!对于工作有没有帮助因人而异,对公务员的帮助很大!对于没有工作的人找工作意识不大!因为在职的和考上的区别很大!他们给你的毕业证书和正规毕业的也不一样一看就能看出来!而且学习的也不深!2年里你一共上课也不回超过半年,你想想能顶什么事情吗?好好学点东西的话 你就不要去学那个东西了! 还不如考司法考试呢过了当个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法务会计,作为一个融合法学、会计学、审计学等版前沿科学的综合性学权科,由中国政法大学全程从哈佛大学引进,让您在“显微镜”下看清财务上的漏洞,将财务报表的状况尽收眼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法务会计专业课程班特色1.实战演练如何高效办理经济案件2.众多理论与技巧诠释如何合理避税3.直击财务报表核心,将财务状况一览无余4.传授如何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5.借鉴西方国家经验,研究法务会计理论,并应用于我国实践,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务会计人才6.唯一可以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法务会计课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毒蝎子
三号而出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1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3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__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8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在职研究生

动物们
老物件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3361303132学位)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2014年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法律相关部门及企业工作的人员或有志于提升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学员;(二)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本科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国际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国际货物买卖法、海商法、公司法、比较合同法、贸易管制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知识产权法等。 该类课程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知识产权法、商事仲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公司融资法、证券法、行政法学、法律英语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2、民商法学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侵权法、诉讼法、商法、票据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保险法、公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银行法、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等。 该类课程为民商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知识产权法、商事仲裁法、证据法、证券法、法律文书写作、行政法学、法律英语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3、经济法学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经济法、竞争法、诉讼法、行政法、保险法、银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税法、证券法、公司并购法、公司法及公司融资法、知识产权法、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等。 该类课程为经济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仲裁法、证据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英语、商法学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一)学制二年。在职学习,每年4月、10月开课,利用业余时间(周末)上课,遇节假日顺延;或者,每年“十一”国庆期间集中到校面授7-10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二)考试方式:由法学院组织考试或考核,形式可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课堂讨论表现积分等。(三)班务管理:制定了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制度。班级配备专职班主任,为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解答各类问题。建立班级公共邮箱、论坛等网络交流平台。 完成上述课程学习的学员可获得课程结业证书(加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章及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根据个人需求,能满足如下条件者,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相关规定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颁发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学位证)。(一)课程结业及公开发表:学员需完成上述各专业方向的课程,获得法学院颁发的课程结业证;(二)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三)通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科学历证书、两位专家推荐书、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著。(四)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要求进行论文写作。(五)通过法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六)授予法学硕士学位。报名手续1、索取并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同底色);收费标准:学费:22000元,于入学时一次缴清(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2014年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英语达到一定水平者均可报名。修完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的大学专科学员可获得研修班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学制、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学制两年。总学分:48。核心课:英语(3学分)、法理学(3学分)、民法学(5学分)、刑法学(3学分)、宪法学(2学分)、中国法制史(3学分)。必修课:市场经济理论研究(2学分)、国际货物买卖法(2学分)、经济法(3学分)、比较民事诉讼法(3学分)、公司法(3学分)、海商法(2学分)、证券法(3学分)、、世界贸易组织法(1学分)、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2学分)、知识产权法专题(3学分)、国际法(2学分)、法律英语(2学分)、贸易管制法专题(1学分)。学习方式开学时间:5月或10月开课上课时间:采取在职(不脱产)周末上课(周六全天授课);上课地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考试方式: 每学期末集中统一考试学习费用每学年1万元。(不含教材费、申请学位期间的论文指导培训费。)结业与学位申请根据研修班学员的课程学习情况及个人意愿,学员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完成学业。1、学员仅参加研修班的部分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由所在学院提供课程进修证明和已修课程成绩单。2、学员按研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修班结业证书》。3、学员研修班结业后,可视个人意愿,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注:凡申请硕士学位者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者;2、通过本校组织学习的全部研修班课程;3、学员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有关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法学综合统一考试(每年3月统一考试资格审查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方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4、公开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有国家正式发行刊号的报刊杂志,3000字左右)5. 研修班成绩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报名程序报名时需交3张照片、并携带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14年《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法律相关部门及企业工作的人员或有志于提升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学员;(二)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本科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专业及课程设置法学院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的学位授予权,在学生培养上,学院集中学科优势,设立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民商法、经济法三个专业。各专业主要课程设置及简要说明如下(其中:国际法学专业另简章介绍)。1、民商法学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侵权法、诉讼法、商法、票据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保险法、公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银行法、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等。 该类课程为民商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知识产权法、商事仲裁法、证据法、证券法、法律文书写作、行政法学、法律英语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2、经济法学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 明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专业课程 经济法、竞争法、诉讼法、行政法、保险法、银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税法、证券法、公司并购法、公司法及公司融资法、知识产权法、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等。 该类课程为经济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备选课程 仲裁法、证据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英语、商法学 该类课程为备选课程,选修人数6人以上可开课 学制及教务管理(一)学制二年。在职学习,每年4月、10月开课,利用业余时间(周末)上课,遇节假日顺延;或者,每年“十一”国庆期间集中到校面授7-10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二)考试方式:由法学院组织考试或考核,形式可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课堂讨论表现积分等。(三)班务管理:制定了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制度。班级配备专职班主任,为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解答各类问题。建立班级公共邮箱、论坛等网络交流平台。硕士学位申请完成上述课程学习的学员可获得课程结业证书(加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章及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根据个人需求,能满足如下条件者,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相关规定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颁发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学位证)。(一)课程结业及公开发表:学员需完成上述各专业方向的课程,获得法学院颁发的课程结业证;(二)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三)通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科学历证书、两位专家推荐书、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著。(四)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要求进行论文写作。(五)通过法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六)授予法学硕士学位。报名手续1、索取并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同底色);收费标准:学费:22000元,于入学时一次缴清(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人民大学在职硕士哪些专业有全国班

水仙
从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来看:可以招生的专业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回学、教答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环境学、政治学、哲学、艺术学等。其中经管类专业既是关注人数最多的,也是开设的院系和研究方向最为齐全的。经济学:人大可以招收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的学院有经济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等,可以招生的方向有金融学、财政学、国际贸易、统计学、保险学等。管理学:人大在职研究生招收管理学的专业分布的院系比较多,不同的学院在招生专业和侧重方向方面也有一些差别,主要有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人事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法学:人大法学专业的实力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是遥遥领先的,关注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的人员也很多,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宪法与行政法等专业都可以招生。

研究生报考条件

宁鸣
二十岁
1、考研究生的条件就是本科学历。只要有本科毕业证就可以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衔本来获得本科证即可报考,每年10月份报名,1月份全国统考。2、建议根据自己的备考情况选定报考报考学校,然后去学校官网查看硕士简章(考研条件、报名程序等)、硕士专业目录(初试科目)、参考书目(专业课)、往年复试分数线等考研信息,务必以学校官网发布的考研信息为准。3、根据报考学校规定的初试和复试科目认真备考即可,平时要多去报考学校官网查看考研信息,一般来说是9月份开始发布各种考研信息。另外,还可以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也是考研网上报名和网上调剂的网站。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天时
绚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相应条件;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我是11年7月毕业的非法律专业,想报考1月联考的厦门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可以吗? 求详细解答

梦想家
苦菜花
您好,是可以报考的。一月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考试属于学历教育,随一月份的全国统考一起进行,毕业后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拿双证的。而且学位证书的效力与统考生是一样的。详细解答 报考条件:除了满足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查看详细报考条件)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法律硕士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与参加1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考生可直接到所报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同时可报联考院校中的两所高校,分数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线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有可能被调剂录取。 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与1月统考时间相同。 初试科目共4门:外语100分,政治(文)100分,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民法学)150分,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150分。 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