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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几个经济法学考研比较好考的院校!急!

水静犹明
布卢姆
看了你的情况,我觉得你得好好考虑一下。须知现在名校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找工作都并不乐观。好考的院校,可能不是名校,也就意味着你硕士毕业找工作又会遇到困难。如果你一定要考,那么建议你把英语先提高,英语不达线专业成绩再高也不会被录取。考研英语的难度本人感觉在六级之上。你可以关注一下一些新成立经济法硕士点的院校,可能会好考,但这不绝对。每年的报考情况都不一样,所以考研有一定的运气成分,但是实力仍然是考研成功的王道。个人观点,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你是上在职研还是全日制的啊,你要不然就拿到本科学士学位在考研吧。

经济法学与经济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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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第一,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 第二,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总称。第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区别:(1)经济法是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学是一个法学分支,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是经济法本身。(2)经济法作为法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经济法学作为学说,对当事人的行为没有约束力。(3)经济法的发展也会促进新的法律部门的产生,学习经济法也能促进法律素养,促进其他法律的学习。

考研考经济法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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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经济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大学里经济法研究的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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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一、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经济法这一定义的理解,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而不是国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对于这种经济运行的协调是一个国家的协调即国家协调,而不是国际协调。为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这种协调,制定或认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一个国家,经济法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意志,而不是两个国家的协调意志。所以,经济法不同于国际经济法,不属于国际法体系,属于国内法体系。  第二,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特定经济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人身关系等其他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中发生的。这种本国经济关系体现了国家协调。所以经济法不同于国内体系的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经济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第三,经济法是一系列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的称呼。  从我国经济立法的实践来看,经济法的渊源形式是多样的,它由一系列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综合组成。经济法是由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组成的,在我国,凡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都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划分一国法律部门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的社会关系,这种“不同的社会关系”指的是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有区别的,是可以分开的,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  经济关系是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称物质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其中,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特定的经济关系,而不是一切经济关系;经济法更不调整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比如说,财产赠与关系、财产继承关系虽然是经济关系,但不在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内;经济法律关系是思想关系、意志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人身关系也不是经济关系,它们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范围。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所谓的国家协调,是指政府根据国家授权运用法律的和非法律的手段,使经济运行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行为。  对经济法这一定义的理解,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经济开来。  总之,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这种经济运行是本国经济运行;这种本国经济运行的过程体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经济法总论、财税金融法、企业和公司法、竞争法、涉外经济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考研 经济法学 跨考

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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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硕士只能由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报考,你本科学的是国际贸易,非法学,所以只能报考法律硕士; 报考法律硕士不能选择专业,完全是同一口径。专业课考试是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上后学习也不分专业,核心专业课都要学习。 2、法律硕士学制一般两年,学费较高,一般在一万左右,研究的内容比较浅,贴近实务完全来得及,毕竟法学只是一个背而已。用不了多长时间的。选个普通的211法学院对于基础较差的同学来说绝对是最佳选择。

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归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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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来看,法律经济学是以“个人理性”及相应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作为其研究方法基础,以经济学的“效率”作为核心衡量标准,以“成本——收益”及最大化方法作为基本分析工具,来进行法律问题研究的。W·赫希曾指出:“尽管并非所有的研究者对法和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和方法都持有一致的看法,但是,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包括经济理论与计量分析工具――构成了法律和法律制度经济分析的基本特征。”这一点,甚至连法律经济学中的非主流学派的学者也看得十分清楚,R·P·麦乐怡就一针见血地说,“法律的经济分析通过对法律规则(Doctrine)进行成本和收益分析及经济效率分析,使我们可以就法律实施的结果得出结论,并对特定的法律安排的社会价值作出评价”。 法律经济学是以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假定作为其研究基础的。方法论个人主义的核心思想是:社会理论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对个人意向和行为研究的基础之上,分析研究对象的基本单元是有理性的个人,并由此假定集体行为是其中个人选择的结果。因此,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法律经济学实质上是研究理性选择行为模式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法学,或者说,是一种以人的理性全面发展为前提的法学思潮。由于方法论个人主义同样也是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的重要基础,并且在“边际革命”兴起后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因此,法律经济学在以方法论个人主义假定作为其研究基础时,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借用了与这一方法论相一致的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分析方法,例如“效用”、“效率”、“机会成本”等概念,以及“成本—收益分析”、“均衡分析”、“边际分析”等分析方法。罗伯特·考特和托马斯·尤伦在阐述运用微观经济理论的工具来研究法律问题的理由时指出:“法律所创造的规则对不同种类的行为产生隐含的费用,因而这些规则的后果可当作对这些隐含费用的反应加以分析”,据此,“我们认为诸如最大化、均衡和效率之类的经济概念是解释社会,尤其是解释理性的人们对法律规则的反应行为的基本范畴”。 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分别是经济理论中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的最基本的分析方法。规范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为什么?”,实证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 “是什么?”。在法律经济学的规范研究中,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确立和突出法律的经济分析中的“效率”标准,即研究在一定社会制度中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效率”问题。在一些法律经济学家看来,传统法学研究所强调和重视的是“公平”、“正义”,而这一类概念本身的含义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同时,在非常多的情形下,经济学的分析都可以得出与法律分析相同的结论,所以,可以用“经济效率”去取代“正义”之类的传统法律概念,甚至可以将法律转为经济学。从具体的效率标准来看,法律经济学在规范研究中所运用的经济效率标准,主要的并不是“帕累托最优”,而是“卡尔多—希克斯补偿原则”意义上的效率标准。按照这一效率标准,在社会的资源配置过程中,如果那些从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获得利益的人,只要其所增加的利益足以补偿(并不要求实际实偿)在同一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受到损失的人的利益,那么,这种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法律经济学的规范研究所确立的这种经济效率标准,可以认为是支撑法律经济学理论大厦最重要的“顶梁柱”,也是法律经济学展开实证分析必不可少的前提。在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中,实证研究最适合用来分析法律的效果问题,或者说,实证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最适合于研究法律的“效果评估”问题,包括对法律的效能做定性的研究和定量的分析。法律经济学运用实证研究来分析预测各种可供选择的法律制度安排的效果,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法律的实际效果与人们对该项法律预期的效果是否一致,或是在多大程度是一致的。实证研究在法律经济学中的运用,不仅促进了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模型化”和研究的“精确化”,而且使得法律效果这个在法学中处于十分重要地位的法律分析问题研究取得了极大的进展。

经济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具体有哪些

书意
爱简单
每个院校对研究生考试的科目要求都大同小异,建议你去相关院校官网了解,下面给你列出大部分学校都会考的科目:一、英语,二、政治,三、法学基础 (宪法 法理)四《经济法学》《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商法学》《商法学教程》

想问下研究生经济法和民商法哪个就业前景更

闻韶
腹黑
未来的事情没办法预测,两者都是当前比较热门的法学类研究方向,建议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我国尚未就属于何种体例作出明确说明,但根据我国现今要求和现代民法发展趋势,我国应采取民商合一体例。来源:大连律师网页链接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区别和联系大概有哪些?

国爵并焉
恐不爱人
本质来讲就是法学与经济学的区别1、研究的方向不同经济法学研究的是经济法本身-法学法经济学研究的是法经济学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把法律制度等非市场领域的问题纳入经济研究视野(简单来讲,就是研究经济规则中,法律或其他相关政策问题对其的影响)-经济学2、目的不相同经济法学是要用法律来约束经济~追求公平公正法经济学是要用经济学则是优先考虑效益问题,即如何有效利用资源。3、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在经济中能公平与公正一个研究的是法律对经济规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