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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起不再允许专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传言纯属误解。 国家教委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资格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两年(从专科毕业到录取为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需要提醒的是,招生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考生的学历提出高于大专毕业的要求,所以专科毕业生在选择报考院校前,应确认所报单位是否允许专科毕业生报考,详情可向当地招生部门询问。 报考硕士研究生不同于在职人员申请学位。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曾发出通知,确定了\\“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实行逐级申请学位\\”的政策,即\\“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社会上\\“专科毕业生不能再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传言,可能是对\\“在职人员申请学位\\”政策调整的误解。 一般来说,国家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各招生单位不得拒绝同等学力者报考研究生,考生应符合国家规定和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根据法律,结合我国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2000年暂对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规定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者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以报考硕士生,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两者应按报考学校的要求提出证明自己同等学力水平的材料,经报考学校审核符合要求发给准考证。经初试通过后,如准许参加复试,都还要加试考试科目。 但是不同学校的招生简章会有不同的规定,你得看你所报的具体学校来定。 比如北大的要求如下: 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于11月5日之前直接向所报考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及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由各院(系、所、中心)审查认定达到同等学力后,方准予报考并发放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初取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口语、实验等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 大连理工大学要求: 专科毕业五年以上并曾经在报考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方有资格报取。 北京广播学院规定了以下几个具体条件:在有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的基础上,还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进修完相应专业本科段8门课程能提交成绩单并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者; (2)提交3000字以上、在各大报刊公开发表的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表中自学情况一栏,必须填写清楚,同时有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推荐意见以及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可在栏内,也可另附页),成绩单和论文另外附上。 附: 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1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3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试办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8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