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
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 一、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加快教育师资和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水平的提高,特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及其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它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 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还要懂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分设学科教学和教育管理两个培养方向。 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收对象为大学本科毕业,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课程学习为主。教学安排上既有培养规格的统一要求,又应针对不同学科人员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重在加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要密切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对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提出解决办法。对论文的评价着重于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根据国家经济、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专业学位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步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成为基础教育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担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由具备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授予。 此项工作授权学位办公室依据《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参考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能从事较高水平中、小学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 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能正确理解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和为人民服务、勇于开拓、艰苦创业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联系群众,遵纪守法,有高尚的品质与文化素养。 (二)掌握比较宽厚的教育理论、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掌握现代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基本技术和方法。 (三)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判断、决策、应变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和动员、团结群众的能力。 (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和中、小学教育管理实践经验、管理素质良好的在职人员。 招生采取计划内委托、定向培养与单位自筹经费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二)入学考试 1、入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单位单独考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原理、教育管理学(基础教育部分)、教育心理学。 3、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脱产攻读学位者学习期限一般为二年(其中一年半在校学习,修满课程学分;最后半年回原单位实习,并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但最少不得少于三年(含撰写学位论文),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四、研究方向 中、小学教育行政管理。 五、课程设置 按一年半时间安排课程学习,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分为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前两类为必修课程。总学分38学分。 (一)学位课程(15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 3学分 2、教育学原理 3学分 3、教育管理学 3学分 4、心理学基础 3学分 5、外语 3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程(15学分) 1、教育行政管理 3学分 2、教育统计与测量 3学分 3、教育管理心理学 2学分 4、教育组织行为学 2学分 5、课程论 2学分 6、计算机操作与应用 3学分 (三)选修课程(至少选3门。8学分) 1、教育哲学 3学分 2、教育经济学 3学分 3、教育社会学 3学分 4、教育法学 2学分 5、教育评价的理论与技术 2学分 6、教育预测与规划 2学分 7、管理决策理论与技术 3学分 8、教育管理史 2学分 9、基础教育督导 2学分 10、微机应用软件 3学分 11、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3学分 12、教育未来学与发展战略 3学分 13、比较教育 3学分 六、教学方式 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面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咨询辅导;加强实践环节,安排教育管理实践活动。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至少完成两篇实践调查。成立导师组,负责指导某一研究方向的研究生。 七、学位论文工作及学位授予 学员修满学分后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我国基础教育管理的实际,研究解决中、小学教育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论文形式可以基础教育管理的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中、小学教育管理的典型诊断报告。对论文的评价着重于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中、小学教育的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答辨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论文评阅人和答辨委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在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小学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考资料:国家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