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又下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研究方向招收专业学位,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往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的还需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只招收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7)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有相应专业和研究方向的报考要求,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志愿报考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的考生,须报考招生目录备注栏中标有“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