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与狂
按照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要求,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努力建设一支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特别是坚持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规范和发展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正是顺应时代的呼唤,落实国家人才战略工程的最佳形式,它将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一起共同构成高层次人才可持续发展的终身教育体系。(一)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巨大社会需求高层次人才存量资源年龄断层处在临界状态。据国家人事部门统计,1989年,全国共有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3.4万人,其中80%的人员将在2000年前退休,年均退休6万人。1991年,全国高校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5700人,其中50岁以上的占96.5%,其中90%以上也在2000年前退休。当年中科院系统有正副研究员15000人,其中82%(12350人)也在2000年前退休。以上累计退休人员总额高达70万人左右。1998年我国共有158.4万名高级职称人员,其中55岁以上者47.1万人,占29.7%;46至54岁者60.3万,占38.1%;预计其中约有65%的人员将在2010年前退休,即103万人。因此今后10年内我国每年将有8.7万名高级人才退出现有岗位,而全国每年毕业研究生仅在6万至7万左右,如维持其发展速度,每年将出现2万至3万高级人才的空缺。而另一方面高层次人才增量资源需求日益旺盛。21世纪初对国家GDP增长贡献较大的三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研究生在员工中所占比例一般在20%至30%左右,而在信息产业这一新经济领域的企业中,比例更高。在生物制药、通信、计算机等高新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高层次第三产业供求比例高于1:10,个别专业如法律等高达1:40。(二)高等教育呈现规模超常规扩张和层次高移发展趋势根据国家总体发展战略,高等教育正在加快发展步伐,预计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甚至超过15%,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目标将提前实现。社会需求的人才层次高移发展趋势日益明显。与经济结构调整同步,高等教育需求正加快实现高移化,据上海市开展的九五期间人才需求预测,上海市支柱产业和高层次第三产业的15个行业,总体上研究生需求增长率最高,平均为21.52%;本科生次之,平均为11.63%:专科生最低,平均为3.98%。而据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研究生毕业分配情况进行统计,参加分配的毕业研究生共有745人,但各企业、单位需求人数却高达16391人,需求比高达22:1,有些专业,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需求比甚至高达70:1。另外在2013年的工程硕士生的报考过程中,上海交通大学虽然仅有600人的招生规模,但2012年9月已有1600人报名,由此可见,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迅速成为社会需求的热点。根据国际经验,非全日制研究生占研究生总量规模比例一般在20%至50%之间,按2005年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规模达60万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十五研究生发展规划)预测,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50%比例测算可达30万人,按40%比例测算可达24万人。与世界发达国家较成熟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相比较,我国已初步形成层次结构、学科结构、类型结构、形式结构四种基本结构框架,总体上可分析评价为:(1)层次结构与学科结构相对比较明确,而类型结构与形式结构相对不够完善和规范,主要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度及其规范尚未建立;(2)类型、形式结构中,科学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相对比较完善和规范而专业学位正在迅速发展之中,非全日制学位和非修业型学位制度尚在探索建立之中;(3)在初步探索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办班目的与功能逐渐偏离方向,成为单纯追求学位和办学经济效益的手段;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类型的外语水平统测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通过率较低,弄虚作假和质量失控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我国尚未规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又可分为两种模式:(1)依附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之中;(2)自成独立体系。前者主要分布为:科学(学术)学位中少量的在职人员;专业学位中的相当部分(其中MBA为大多数)在职人员。自成独立体系的为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形式,这一形式具有中国特色,也受到了社会欢迎,但未与国际研究生教育主体形式接轨(也不同于非学校教育的日本论文博士)。由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未从制度上规范,致使以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为核心理念的现代研究生教育在中国的发展受到抑制。在职人员及在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进行多次学习、多学位授予的需求不能很好地得到满足,通道未能打开,而某些办学机构和单位利用上述需求的非法办学和非法取得学位、学历等弊端和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办学秩序。而实际上,我国在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方面已具备一定的经验和基础。在专业学位中,大多数已参照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度规范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采取了外语课程水平统一考试和对部分专业必修课程实行题库考试,有效控制了质量。有的在办学模式、教学模式方面探索了针对性强、灵活多样的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区别的新途径、新形式;初步探索了通过多渠道集、筹、融资和研究生缴费上学的新体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从招生、考试、教学、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一整套规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当然规范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当前该形式的不规范。规范的目的是完善、拓展现行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权体系,而非改变、更换这一体系。在校生实行现行规范,在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通过并被社会接受后,新入学者可选择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既有区别又互相沟通互补的培养和学习形式。而且在不影响现有专业学位工作前提下,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试点,有利于体系内部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