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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方法在“考生报考志愿表”所属录取批次内填写学院名称(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3437)、省标代码及报考专业代码(以考生所属省级考试院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学院在江西省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A,江西省标代码为8311,在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学院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根据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2).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才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未满,才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3).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档。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语文、数学、 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仍然相同,再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4).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学院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5).学院所有专业要求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6).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专业限选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7).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8). 公共事业管理(中美学分互认项目)只录取有专业发展意愿的考生,该专业录取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总分的60%。(9).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医学类专业培养特点,患有色弱、色盲(含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不能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入档考生将由学院专业调配至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除不能录取医学类相关专业外,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也不予录取,学院将按退档处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均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10).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