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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为中小学教师准备的,招3332623336收对象是具有教师背景的人员,他们必须有三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2012年江苏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摘要:2012在职申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7月1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大家可随时关注新东方在线十月联考考试频道,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考试信息。 江苏师范大学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始建于1952年,是教育部2004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校园占地2047亩,校舍面积8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50余万册,固定资产总额11.3亿元。现有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 一、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专业(方向)设置 2012年我校在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美术)、小学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14个领域招生,共计200人,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三、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与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英语、教育学与心理学综合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报考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所考的英语为英语二。专业课、政治理论课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在复试环节中进行。 四、报名及要求 1、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60元/人)。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请点击查看照片标准.doc),该照片将使用在《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和学位证上。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生成并打印《登记表》。 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陆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我校研究生处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阅读报名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六、考试日期和地点 1、考试时间: 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 2、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2012年10月17日后,考生登陆学位网下载打印)。 七、录取、培养方式及学费 1、录取:根据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2、培养方式: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于2013年入学。学制为三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主要利用假期不脱产来校集中学习和自学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前两年主要学习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第三年开展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 3、学费:每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交纳培养费、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共18000元(不含书籍、食宿、交通及医疗费等),其中第一年缴纳9000元,第二年缴纳9000元。 八、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在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九、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教育学和心理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相关信息可以查找专业硕士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