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
1984年7月14日,江西财经大学决定在经济学系下设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3月16日,学校决定调整部分教学系,成立经济法系,原经济学系的经济法专业教师和部分行政人员组成经济法系。1999年5月,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9月,学校决定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现下设法律系、民商经济法系、行政法系三个教学系和比较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刑法研究所、行政法研究所,以及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院办公室、分团委等机构。该院现有职工49人,其中专任教师42人,占全院教工的85.7%。在专任教师中,教授8人,占专任教师的19%;副教授11人,占专任教师的26.2%;讲师23人,占专任教师的54.8%。在专任教师中,35岁以下24人,占专任教师的57.2%;35—40岁的8人,占专任教师的19%;40岁以上的10人,占专任教师的23.8%。并且35岁以下的教师中除1人为双学士外,均具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目前拥有博士6人,在读博士8人;同时还在校内外聘请了十多名固定的具有博士和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现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人才1名,江西省学科带头人2名,江西省骨干教师8名,良好的梯队建设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