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兵
(一)互联网催生现代金融新模式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企业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从简单的支付渗透到转账汇款、小额信贷、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基金和保险代销等银行核心业务领域。但互联网金融不是银行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而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与盈利方式。互联网金融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及信息中介等业务。自诞生这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以来,它已形成三种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新兴小贷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及金融中介公司,商业银行广泛推出的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也属于此类范畴。因此,互联网金融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股票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新优势 一是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地域限制,在互联网上寻找亟需的金融资源,缓解金融排斥现象。二是交易信息相对对称。互联网金融借助社交网络生成及传播信息,任何企业和个人的信息都会与其他主体发生联系,借助于互联网手段来搜集、处理这些信息,可以了解一个企业的信用情况,从而实现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目的。三是资源配置去中介化。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不再需要借助商业银行或交易所等传统中介机构的撮合,而是十分便利地采用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贷信息的甄别、匹配、定价及交易,去中介化十分明显。 (三)互联网金融提升现代金融业态 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其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支付行业,持有这类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达200多家;第二类是P2P模式,目前全国已有300多家P2P公司;第三类则是淘宝、京东、腾讯等互联网平台公司对接持牌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为其个人平台上的商户、个人所推出的金融服务。 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凭借其成本、信息优势,在我国金融市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功能。一是平台功能。借助于互联网及计算机,交易双方可以实现借款、贷款、理财等交易,可以简便快速地完成交易。二是融资功能。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通过洽谈,实现资金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匹配,提高了企业融资水平。三是支付功能。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买卖双方的支付必须由第三方来完成,使得交易方便、快捷,成本更低。四是信息搜集和处理功能。互联网金融模式利用“云计算”原理,可以将不对称、金字塔型的信息扁平化,从而实现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最终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互联网金融在信息搜集及处理方面的优势使得其发展较为迅速,逐渐成为了现代金融的一个不可替代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