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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居民医保最高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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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本医疗是整合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与实施,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一)职工医保是政府强制性社会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全体职工(含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会申办退休人员以及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港、澳、台人员,均可参加职工医保(二)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1、除按规定应参加职工医保之外的本市户籍(包括城镇和农村户籍,下同)居民;2、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3、因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参加一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职工医保包括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以下规定缴纳医保费:(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职工和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企业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其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职工按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计征,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300%的,高出部分不计征职工医保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30周岁以下的职工,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选择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5%按月缴纳;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按月缴纳。(二)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按月缴纳。退休职工参加职工医保是怎样规定的?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其所在单位应选择下列缴费方式中的一种,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一)一次性缴纳:由单位选择一次性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以每年递增10%为基数,按7.5%的缴费比例(含补充医疗保险)缴纳10周年的职工医保费。(二)逐月缴纳:以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计算,下同),由用人单位按7.5%的缴费比例(含补充医疗保险)逐月缴纳,直至退休人员死亡。(三)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可按第(一)、(二)项规定的缴费办法,选择一次性缴纳或逐月缴纳职工医保费。退休时办理了逐月缴费的参保职工,如需改为一次性趸缴,其退休后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计算为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年限。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参保单位,一个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按同一缴费档次同时参保,可根据家庭实际选择以下缴费标准:A档:每人每年20元;B档:每人每年30元;C档:每人每年12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城镇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经市、县(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居民及各类一级和二级残疾居民随家庭一起参加居民C档,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中央、省、市、县(区)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资金直接纳入居民医保基金。其中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统一到经营地或工商登记地的地税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及参保登记,并按规定每月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二)参保居民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按同一缴费档次同时参保;居民医保费按自然年度缴交。1、村民委员会负责为本辖区内居民办理参保,应由家庭填写《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村民委员会代收医保费。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时,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特困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参加C档)时,应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证明(只限各类残疾一级和二级人员)随家庭一起参加居民医保。参保后怎样缴费?(一)职工医保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二)居民医保费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由村民委员会代办参保缴费的,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村民委员会应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收费单位缴纳代收的居民医保费。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凭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打印的缴费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收费单位缴纳居民医保费。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应为参保缴费的参保居民,以户为单位出具参保证明。参加居民医保的,应在每年的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资料有变更的,应在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后,缴纳医保费。在本年度内新增的参保居民,应缴纳当年的医保费。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怎样缴费?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自20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按本人选定的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费(即1年半的医保费:A档30元、B档45元、C档180元)。自2011年起再按自然年度缴纳居民医保费(A档20元、B档30元、C档120元)。参保人缴费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在本年度内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居民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自欠缴医保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后变更资料有哪些规定?参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到参保地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一)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到地税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相关手续。(二)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实现就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应在办理职工医保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所缴的居民医保费不予退还。(三)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后应征入伍的,用人单位或家庭成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凭当地政府征兵办发出的《入伍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地税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停保手续。退伍复转军人新的续(参)保时间,从批准退出现役的时间开始计算。退伍复转军人在批准退出现役后3个月内办理续(参)保缴费手续的,其服现役时间视为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连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再办理续(参)保的,视为新参保,其服役时间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四)参加居民医保的家庭需改变缴费档次的,应在9至12月份到当地村民委员会、社保所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下一年度缴费资料变更手续。怎样选定普通门诊医疗机构?参保人需在2009年7月至9月,按就近原则选择一家乡镇卫生院(含行政村卫生站)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称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参保职工可任选一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门诊首诊医疗机构(下称门诊定点机构),自2009年10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参保人选定门诊定点机构后,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登记;也可由本人到选定的定点机构登记,并填写《惠州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医疗保险待遇怎样?(一)门诊待遇1、参加居民医疗保险A档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2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5%;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25%;每次支付限额为12元。2、参加居民医疗保险B档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3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0%;每次支付限额为20元。3、参加居民医疗保险C档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6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5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每次支付限额为60元。4、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800元;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医院就医的,单次门诊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50%、4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分别减少10个百分点;每次支付限额为120元。(二)住院待遇参保人因病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含参加居民医疗保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下同),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确定,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1、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不含6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或经转院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为: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5%。到本市行政区域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0%。参保职工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其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60%。参保职工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后,超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2、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⑴、参加A档的,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40%。⑵、参加B档的,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45%。⑶、参加C档的,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⑷、办理转院手续(含急诊)的参保居民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本市行政区域内同级医院标准执行;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减少15个百分点(异地就读的学生除外)。(三)特定门诊共有19个病种,根据缴费标准的不同,享受相应的待遇。(四)医保救助参保人年度内因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不含特定门诊费用)达到以下标准时,可以申请医保救助。1、参保职工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到5000元(含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50%。2、参保居民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到3000元(含3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50%。门诊就医有哪些规定,医疗费用怎样报销?参保人应在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要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机构就医的,门诊定点机构应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出示本人参保证明,要核对无误后办理就医手续。本人在选定门诊医疗机构就医的只需支付本人应付的部分,其余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经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参保人应在就诊之日起60日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诊转诊的还需提供转诊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等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住院有哪些规定,医疗费用怎样报销?参保人因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医的,应出示本人参保证明,在核对无误后办理就医手续。按下列方式结算医疗费用。(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脑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支付部分;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未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脑联网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医疗机构住院(含急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本次医疗终结后60日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原件、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银行帐号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转院的需提供转院手续、异地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等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三)参保居民因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终止妊娠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家属应在参保人住院的7日内携带产妇《身份证》、《结婚证》、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主诊医生签署的《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申报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申报,医院凭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申报表》按规定结算。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生育的需同时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四)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病住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其本人或家属应在《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签名认可。对有争议的医疗费用,参保人有权向医院查询有关明细项目。十五、异地就医有哪些规定?异地就读的学生和异地居住或工作(连续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应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一)异地居住和工作的需提供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异地就读的学生只需凭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就读学校的其他有效证明(含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参保人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领取《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选择1至2家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需选择公立医疗机构),经所选医疗机构和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需注明所选医疗机构的等级)确认后,交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三)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及因病情需要由选定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未办理转院自行到非选定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住院有关规定执行。(四)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门诊医疗待遇按包干给门诊定点机构的费用(含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一性划入本人的金融帐户。即:参加职工医保的每人每年156元(每月13元),参加居民医保A档的每人每年20元、B档的每人每年30元、C档的每人每年100元。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的报销?(一)异地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发生急诊住院的,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60天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费用票据、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银行帐号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生育的按此办法执行,还需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等。起付标准按本市行政区域内同级医院等级确定。本市行政区域外无法确定等级的医院,按本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执行,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参保人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报销资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参保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欠缺有效价格资料的,其费用标准按我市医疗收费标准计算。市外急诊住院的因病情需要转院的,在病情许可情况下应转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若需转往当地医疗机构的,办理报销手续时还应提供由转出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病情摘要等资料。(二)异地定点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办法。1、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其个人帐户和门诊统筹金额每年按规定划转本人,用于门诊医疗费的开支,超支不补;2、参保人到选定的医院住院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60天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费用票据、治疗费用清单、银行帐号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起付标准按市内同级医院的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我市标准执行。怎样申请医疗保险救助?参保人应在第二年6月份前,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交《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准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医保救助金划入申请人金融帐户。申请截止时间为第二年12月31日。十八、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的划入标准及使用范围有什么规定?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一)个人账户由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和依据不同年龄段按比例划入的单位缴费部分组成。具体划入标准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3%划入;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一次性趸缴的按全市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5%划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全部划入本人的个人账户。(二)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配偶、父母或子女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健康体检的费用。(三)参保职工死亡或异地转移时,其个人账户余额可提取现金,并终结医疗保险关系。参保职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个人帐户每年以现金形式划入本人金融帐户。办理特定门诊有哪些规定?(一)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不含6个月),方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经批准后享受特定门诊待遇。年度内特定门诊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二)参保居民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经批准后享受特定门诊待遇。年度内特定门诊医疗费和住院费用的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超过当年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当年的医疗费。且只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三)参保人办理特定门诊,经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凭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特定门诊。参保人根据参保方式和缴费标准,享受不同的特定门诊待遇。参保人患门诊特定病种符合规定的,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参保人应凭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指定办理特定门诊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关于特定门诊的有关规定,不得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特定门诊得到批准后,参保人方可到指定的定点机构就诊、购药。参保人转换医保险种后,特定门诊待遇按新参加的医保险种规定执行。属下列情况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到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零售药店就诊购药的;(二)因本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伤害或因本人故意行为如自伤,斗殴,酗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及属于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三)因工伤、生育(不含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四)施行美容手术或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的矫正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五)预防保健、疗养费用;(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七)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意外伤害有哪些规定意外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保基金应予以支付:(一)已方责任(不含工伤、自杀、自残、酗酒、交通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伤害和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二)三个月后经公安部门处理无法认定责任人或责任人无赔偿能力的;二十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有哪些?惠州市中心医院;惠州市中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惠州市人民医院);博罗县人民医院;龙门县人民医院、惠东县人民医院;惠阳区人民医院。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惠州公安局长是谁

废是宝
三德
李 敏 男,广东梅州市梅3337613139县区人,汉族,1961年3月生,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学历在职研究生,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后,在龙川县农科所工作;1978年10月后,在惠阳地区农校大专班读书;1981年7月后,在连平县农科所工作;1983年4月后,任连平县农业局股长;1984年4月后,任连平县农业局副局长;1985年11月后,任连平县农业局局长;1987年8月后,任惠阳地区农业处种子公司经理;1988年4月后,任河源市农牧渔业局副局长、市科协副主席;1991年4月后,任河源市农牧渔业局局长;1992年6月后,任惠州市海洋水产局局长 (其间: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挂任博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1996年9月至1997年1月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1998年7月后,任惠州市口岸办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参加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2001年5月后,任惠东县委副书记、县长;2002年10月后,任惠东县委书记 (其间: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三班学习);2005年3月后,任汕尾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6年12月后,任省粮食局副局长;2011年11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本人一直想考双证在职研究生,MBA或MPA,但工作在广东惠州,请问各位有没有重点大学在惠州开班的啊?

乐园篇
封锁
O(∩_∩)O~这两种方式公务员考试都是认可的。不过你如果选择从政,我建议你考内MPA(公共管理硕士容),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分十月单证和元月双证。

惠州报考教师资格证怎么报?????

德之邪也
视之无形
首先,每年的2次考试.报名时到你们那里的教育部门那里报名.今年第一次的考试已经过了,你只有等到9~10月份的那次,也就是今年的第二次.考试也很容易过的,基本上有80分以上都过关了.(还得看你参加的那次的人的平均水平) 要是还在学校里念书,这些问题应该很容易解决啊? 普通话考试主考官开着录音机,你抽试卷,和要讨论的自由话题.本人建议考试时读的内容,不要超出每题所规定的时间,也不要过慢了. 自由话题不要像念书或背书,只当做普通的聊天好了.标准时间3分钟.最后的关节很重要,请好好把握那3分钟吧. 非师范专业的不一定要考<教师资格教育学>,至于心理学,你的学校是怎么要求的? 心理学,基本上每个大学都得要学这门课啊,在学校里考试过关就可以了. 本人今年申请了办个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大概如下:体检证明,3年本专业的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实习鉴定成绩复印件.普通话证书(2级乙等成绩以上,也就是大概80分以上.)还有就是钱.都是一百几十块. 大概就这么多了. 根据《惠城区使用事业编制单位录用人员暂行规定》(惠城人[2005]1号),现就惠城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 惠城区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三、招聘条件、学科、类别及人数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师德。 2、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0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3、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需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应聘农村小学、农村初级中学教师岗位和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在职教师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 (二)招考学科、类别及人数 见附表。 (三)市内中小学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4:1,农村中小学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否则将取消该学科招考计划。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职位,其报考者在符合其它职位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四、绿色通道 1.师范类专业学科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学位毕业生、省级以上劳模或特级教师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 惠城区籍考生报考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岗位,愿意为农村学校服务5年,并签定5年服务合同的,其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0分,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五、报名 报名时间:6月1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一楼(麦地东二路,李瑞麟小学侧)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小一寸彩色相片;应届毕业生需同时出具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须填写《惠城区2006年招考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在职在编教师报考时需提供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其中田家炳中学、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华侨中学、七中、九中、惠台学校、惠港中学、河南岸中学的应聘者不对具体学校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招聘报名费为80元/人。 六、笔试和教学业务能力考核 1、笔试 笔试考察相应职位的文化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6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由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依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考计划数的1:2比例,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分数相同人员一并入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成绩的公布另行通知。 七、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在惠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政审工作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具体负责。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九、 聘用手续、待遇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区人事局发放聘用通知书(在职在编教师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二个月内办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省有关规定,招聘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编内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其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期满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合格者签订合同,聘期为5年。 联系电话:(0752)2677406 联系人:周清华参考资料:惠城教育网:www.hce.com.cn 惠城区公众信息网:www.hcq.gov.cn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惠州副书记李敏那里人

不知道也
里原
李敏(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敏,男,广东梅县人,汉族,1961年专3月出生,广东省委党校属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黄树正被逮捕了吗?

罪行累累
三法
没有哦,但是黄树正辞去了人大代表职务。惠阳区选出的黄树正代表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惠阳区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接受了黄树正的辞职请求。黄树正现任惠州市委常委、统战部。扩展资料:1976年07月后,惠东县平海镇五七知青场知青;1978年11月后,在惠阳农校大专班农学系学习;1981年07月后,任惠阳地区统计局办事员;1984年04月后,任惠阳地区行署办公室经研室科员;1987年04月后,任惠阳地区行署办公室经研室工交组组长;1988年05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办公室经研室副主任(期间:1991年3月至1994年6月,挂任惠城区政府副区长);1991年04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办公室经研室副主任、体改办副主任;1992年07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办公室经研室副主任;1994年06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08月后,任惠州市体改委主任;2001年07月后,任惠东县委副书记(保留正处级,期间: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2002年10月后,任博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保留正处级);2003年03月后,任博罗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007年01月后,任惠东县委书记;2007年02月后,任惠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01月后,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2016年11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16年12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市政府副市长。2017年01月至2018年01月,任惠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参考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有三种形式:综合医疗、住院医疗、农民工医疗。惠州社会综合医疗保险的费用和待遇如何?

洋洋得意
白水稻
  社会基本医疗是整合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与实施,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一)职工医保是政府强制性社会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全体职工(含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会申办退休人员以及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港、澳、台人员,均可参加职工医保  (二)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  1、除按规定应参加职工医保之外的本市户籍(包括城镇和农村户籍,下同)居民;  2、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  3、因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  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参加一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医保包括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以下规定缴纳医保费: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职工和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企业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其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职工按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计征,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300%的,高出部分不计征职工医保费。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30周岁以下的职工,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选择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5%按月缴纳;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按月缴纳。  (二)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按月缴纳。  退休职工参加职工医保是怎样规定的?  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其所在单位应选择下列缴费方式中的一种,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  (一)一次性缴纳:由单位选择一次性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以每年递增10%为基数,按7.5%的缴费比例(含补充医疗保险)缴纳10周年的职工医保费。  (二)逐月缴纳:以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计算,下同),由用人单位按7.5%的缴费比例(含补充医疗保险)逐月缴纳,直至退休人员死亡。  (三)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可按第(一)、(二)项规定的缴费办法,选择一次性缴纳或逐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退休时办理了逐月缴费的参保职工,如需改为一次性趸缴,其退休后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计算为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年限。  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参保单位,一个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按同一缴费档次同时参保,可根据家庭实际选择以下缴费标准:A档:每人每年20元;B档:每人每年30元;C档:每人每年12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城镇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经市、县(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居民及各类一级和二级残疾居民随家庭一起参加居民C档,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  中央、省、市、县(区)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资金直接纳入居民医保基金。其中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  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统一到经营地或工商登记地的地税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及参保登记,并按规定每月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  (二)参保居民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按同一缴费档次同时参保;居民医保费按自然年度缴交。  1、村民委员会负责为本辖区内居民办理参保,应由家庭填写《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村民委员会代收医保费。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时,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特困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参加C档)时,应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的残疾证明(只限各类残疾一级和二级人员)随家庭一起参加居民医保。  参保后怎样缴费?  (一)职工医保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居民医保费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  由村民委员会代办参保缴费的,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村民委员会应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收费单位缴纳代收的居民医保费。  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凭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打印的缴费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收费单位缴纳居民医保费。  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应为参保缴费的参保居民,以户为单位出具参保证明。  参加居民医保的,应在每年的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资料有变更的,应在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后,缴纳医保费。  在本年度内新增的参保居民,应缴纳当年的医保费。  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怎样缴费?  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自20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按本人选定的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费(即1年半的医保费:A档30元、B档45元、C档180元)。自2011年起再按自然年度缴纳居民医保费(A档20元、B档30元、C档120元)。  参保人缴费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在本年度内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居民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自欠缴医保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后变更资料有哪些规定?  参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到参保地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到地税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相关手续。  (二)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实现就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应在办理职工医保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所缴的居民医保费不予退还。  (三)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后应征入伍的,用人单位或家庭成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凭当地政府征兵办发出的《入伍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地税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停保手续。退伍复转军人新的续(参)保时间,从批准退出现役的时间开始计算。退伍复转军人在批准退出现役后3个月内办理续(参)保缴费手续的,其服现役时间视为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连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再办理续(参)保的,视为新参保,其服役时间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四)参加居民医保的家庭需改变缴费档次的,应在9至12月份到当地村民委员会、社保所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下一年度缴费资料变更手续。  怎样选定普通门诊医疗机构?  参保人需在2009年7月至9月,按就近原则选择一家乡镇卫生院(含行政村卫生站)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称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参保职工可任选一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门诊首诊医疗机构(下称门诊定点机构),自2009年10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参保人选定门诊定点机构后,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登记;也可由本人到选定的定点机构登记,并填写《惠州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医疗保险待遇怎样?  (一)门诊待遇  1、参加居民医疗保险A档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2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5%;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25%;每次支付限额为12元。  2、参加居民医疗保险B档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3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0%;每次支付限额为20元。  3、参加居民医疗保险C档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6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5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每次支付限额为60元。  4、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800元;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医院就医的,单次门诊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50%、40%;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分别减少10个百分点;每次支付限额为120元。  (二)住院待遇  参保人因病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含参加居民医疗保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下同),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确定,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1、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不含6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或经转院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为: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5%。到本市行政区域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0%。参保职工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其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60%。参保职工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后,超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⑴、参加A档的,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40%。⑵、参加B档的,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45%。⑶、参加C档的,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⑷、办理转院手续(含急诊)的参保居民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本市行政区域内同级医院标准执行;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减少15个百分点(异地就读的学生除外)。  (三)特定门诊  共有19个病种,根据缴费标准的不同,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医保救助  参保人年度内因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不含特定门诊费用)达到以下标准时,可以申请医保救助。  1、参保职工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到5000元(含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 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50%。  2、参保居民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到3000元(含3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 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50%。  门诊就医有哪些规定,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参保人应在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就医,因病情需要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机构就医的,门诊定点机构应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出示本人参保证明,要核对无误后办理就医手续。  本人在选定门诊医疗机构就医的只需支付本人应付的部分,其余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经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参保人应在就诊之日起60日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诊转诊的还需提供转诊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等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住院有哪些规定,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参保人因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医的,应出示本人参保证明,在核对无误后办理就医手续。按下列方式结算医疗费用。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脑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支付部分;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未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脑联网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医疗机构住院(含急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本次医疗终结后 60日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原件、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银行帐号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转院的需提供转院手续、异地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等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三)参保居民因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终止妊娠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家属应在参保人住院的7日内携带产妇《身份证》、《结婚证》、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主诊医生签署的《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申报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申报,医院凭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申报表》按规定结算。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生育的需同时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四)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病住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其本人或家属应在《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签名认可。对有争议的医疗费用,参保人有权向医院查询有关明细项目。  十五、异地就医有哪些规定?  异地就读的学生和异地居住或工作(连续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应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一)异地居住和工作的需提供当地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异地就读的学生只需凭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就读学校的其他有效证明(含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参保人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领取《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选择1至2家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需选择公立医疗机构),经所选医疗机构和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需注明所选医疗机构的等级)确认后,交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三)参保人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及因病情需要由选定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未办理转院自行到非选定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住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门诊医疗待遇按包干给门诊定点机构的费用(含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一性划入本人的金融帐户。即:参加职工医保的每人每年156元(每月13元),参加居民医保A档的每人每年20元、B档的每人每年30元、C档的每人每年100元。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的报销?  (一)异地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发生急诊住院的,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60天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费用票据、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银行帐号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到所属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生育的按此办法执行,还需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等。起付标准按本市行政区域内同级医院等级确定。本市行政区域外无法确定等级的医院,按本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执行,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参保人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报销资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参保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欠缺有效价格资料的,其费用标准按我市医疗收费标准计算。  市外急诊住院的因病情需要转院的,在病情许可情况下应转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若需转往当地医疗机构的,办理报销手续时还应提供由转出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病情摘要等资料。  (二)异地定点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1、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其个人帐户和门诊统筹金额每年按规定划转本人,用于门诊医疗费的开支,超支不补;  2、参保人到选定的医院住院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60天内凭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费用票据、治疗费用清单、银行帐号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起付标准按市内同级医院的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我市标准执行。  怎样申请医疗保险救助?  参保人应在第二年6月份前,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提交《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救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准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医保救助金划入申请人金融帐户。申请截止时间为第二年12月31日。  十八、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的划入标准及使用范围有什么规定?  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  (一)个人账户由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和依据不同年龄段按比例划入的单位缴费部分组成。具体划入标准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3%划入;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一次性趸缴的按全市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5%划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全部划入本人的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配偶、父母或子女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健康体检的费用。  (三)参保职工死亡或异地转移时,其个人账户余额可提取现金,并终结医疗保险关系。参保职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个人帐户每年以现金形式划入本人金融帐户。  办理特定门诊有哪些规定?  (一)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不含6个月),方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经批准后享受特定门诊待遇。年度内特定门诊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二)参保居民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经批准后享受特定门诊待遇。年度内特定门诊医疗费和住院费用的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超过当年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当年的医疗费。且只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参保人办理特定门诊,经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凭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特定门诊。参保人根据参保方式和缴费标准,享受不同的特定门诊待遇。  参保人患门诊特定病种符合规定的,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参保人应凭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指定办理特定门诊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关于特定门诊的有关规定,不得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特定门诊得到批准后,参保人方可到指定的定点机构就诊、购药。  参保人转换医保险种后,特定门诊待遇按新参加的医保险种规定执行。  属下列情况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到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零售药店就诊购药的;  (二)因本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伤害或因本人故意行为如自伤,斗殴,酗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及属于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  (三)因工伤、生育(不含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施行美容手术或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的矫正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预防保健、疗养费用;  (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意外伤害有哪些规定  意外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保基金应予以支付:  (一)已方责任(不含工伤、自杀、自残、酗酒、交通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伤害和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  (二)三个月后经公安部门处理无法认定责任人或责任人无赔偿能力的;  二十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惠州市中心医院;惠州市中医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惠州市人民医院);博罗县人民医院;龙门县人民医院、 惠东县人民医院;惠阳区人民医院。

在职教育硕士有用吗?

绿绒蒿
息息相关
1.只要是在职老师都能考在职学科教育硕士 条件:工作满3年。有本科毕业证 公办内校代课教师或者民办校老师 都无容所谓。这个不是考试条件 需要学校办公室主任盖章同意你报考2.有帮助。加分的。但是和工资不挂钩。3.只能再本省调剂我是09年考的在职硕士。当年全国线是150.北师大就是150.而扬州大学170还是165的忘记了。.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北师大难考。因为主要看报名的人数的,江苏是考试大省,在职的一般会偏向选近的。考扬大的比较多,所以分数线持续不下的。。别考虑调剂,一般可以考上,不会很难。非常感谢~请问你说的和工资不挂钩是说研究生和工资不挂钩,还是在职硕士没有毕业证所以不挂钩呢?调剂方面,主要是我是看了北师要求附教学成绩证书,觉得很没有底气,因为才刚做代课老师的话没有这类证书,担心光靠考试成绩被刷下来。有硕士学历,才加薪。这个意思哦不需要调剂,一般稍微看些有用的书籍,超过国家线没问题的哦我也想提高自己的学历,但是脱产读研从时间上看已经不合适了,有的学校在职研是给双证的,以北师大为例,心理学有双证(也就是学历会有提升),但是大部分学科教育类的在职研是没有的。那所谓有学历才给加薪,不对口专业的学历也管用吗?比如我为了解决专业不对口的问题拿了一个语文教育的硕士学位,为了提升学历读了一个不对口专业的双证在职研,能解决这个学历问题吗?不对口应该关系不大吧,这个我不是很清楚。在职读研貌似几乎都单证啊参考资料:自身经历

请问在惠州有什么大学的读人力资源专业的在职研究生?

小毖
得焉者失
人力资抄源管理是一个新兴专业,袭目前招收这个专业的学校还不是很多,你可以到专门的在职研究生网站上查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的相关信息。还有就是由于针对的是在职工作人员,所以在职研究生的上课方式很灵活,建议你选择一个好一点的院校。就这些吧,希望对你有帮助。还有问题可交流77 175 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