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
会计专业硕士报考条件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扩展资料: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组织管理: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有关培养工作。2、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重视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抓好学科建设,理顺办学体制,试点单位可根据需要成立专门工作组织,专人负责。3、为保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各试点单位每年先报送招生培养方案,经审核后确定各试点单位当年招生计划,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