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常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研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1:1.2与1:1.5均有可能,具体情况需要向报考院校作进一步咨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拓展资料:普通硕士与专业硕士普通硕士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目前,我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3大类,13大类下面再分为110多个一级学科,110多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4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很多二级学科。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硕士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定位,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硕士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致可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比较简单的区分办法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招收全日制学生的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一起举行。我国在1988年提出设置专业硕士学位,1991在北京大学开始进行了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试点培养,2009年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实行全日制专业硕士全国统考,增加19个专业学位,目前共有39个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