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报考条件1、非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2017年后,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就读非全日制。2、全日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d、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e、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扩展资料培养实施培养目标1、培养目标: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培养较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实施办法1、招生与考试: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且具有两年工作及以上经验的大学专科毕业生。自2009年起,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全日制MPAcc。入学考试的笔(初)试采取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结合笔(初)试、面试、个人经历和工作业绩组织录取。2、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非全日制(即半脱产和在职学习)会计硕士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其中至少有半年时间在培养单位内学习。全日制会计硕士为脱产学习,学年一般为两至三年。3、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根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本单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向的要求,参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把握学位论文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精心做好培养工作。组织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要紧密结合会计实务、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案例教学,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可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位具有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4、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