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贱之分
一、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参加全国统考及联考的考生学科门类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01哲学 55 50 90 90 315 02经济学 60 55 85 90 340 03法学 55 55 85 90 335 04教育学 55 55 175 305 05文学 55 55 90 90 340 0504艺术学 50 42 90 90 305 07理学 50 50 80 80 315 08工学(不含0801、0824) 50 50 数学一75其他80 80 310 12管理学 55 55 85 85 335 120280工商管理 50 100 170 030180法律硕士 55 48 90 80 328 工学照顾专业(0801力学、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48 48 65 65 315为尽可能选拔优秀考生,上述学科(除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照顾专业外),凡总分合格、业务课一或业务课二中有一门考试成绩不低于135分、四门单科中有一门单科成绩较相应的单科线低3分以内者,可以有复试资格。 (二)参加全国统考,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各门类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三)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政治不低于50分、英语不低于45分、业务一不低于55分、业务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70分者可参加复试。 (四)单独考试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90分,各门单科不低于40分。 (五)强军计划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00分,各门单科不低于30分。 (六)生源充足的专业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高于上述标准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经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