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箓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 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二)牵头拟订全省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三)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四) 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 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五) 制定推动全省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 政策措施;组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省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六) 负责全省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全省高新技 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七)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 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八) 负责全省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省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 局、指导和监督。(九) 负责全省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省创新型科 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十)制定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省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批工作。(十一) 制定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省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 ;统筹规划、指导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十二) 制定全省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十三)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