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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17研究生考试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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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4     各有关考生:根据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初试合格线及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试合格线2017年博士生入学初试合格基本要求(简称“合格线”)由学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招生计划确定。河海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初试合格基本要求

河海大学复试成绩什么时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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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海大学复试成绩是2014年3月25日公布的。参加复试的考生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含单考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 我办不再另行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请一志愿上线考生在3月26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确认系统”查看复试通知,并点击“复试确认”。 如有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5分的政策),请与3月26日前发邮件联系我办。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2014年3月25日

河海大学研究生复试流程

出入六合
河海大学研究生复试流程如下:1、学院报到:考生携带证件等相关材料(含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学院报到,查看相关复试安排,同时领取体检表。报到时须交验相关审核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于3月1日至4月30日再次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3)复试费、体检费缴费成功界面截图。(4)学籍学历:①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完整注册的学生证;②非应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交验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书;③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或持颁发毕业证书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④暂时无法提供学籍学历证件的考生,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密封后交河海大学相关学院(系)。(6)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盖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同时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9)各类能够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带证明材料)。2、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听力测试:3月23日18:00-18:20专业课笔试:3月23日18:30-20:30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以网上公布的各学院(系)的复试细则为准。三、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定于3月25日进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闻天馆512。四、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25-26日,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怎样考研?

尤伦卡
明希
考研是通过考试途径提升自己学历,继续深入学术研究的一种方式。特指通过考试以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的资格。

河海大学土木工程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名单

而民不争
此神龟也
  根据河海校科教〔2014〕55号《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与河海研〔2014〕39号《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我院就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推免生复试细则  1、复试原则:学院各学科专业要认真执行河海校科教〔2014〕55号与河海研〔2014〕39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标准和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复试,确保推免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2、复试对象:研究生院公布的取得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  3、复试方式:由各学科复试专家组面试。  二、建议录取依据  1、复试成绩计算:以复试总成绩作为建议录取的依据。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U = X + Y + Z):  (1)外语水平(X)占20%。重点考察考生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  (2)学术能力(Y)占60%。对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3)综合素质(Z)占20%。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心理健康、社会活动、诚信以及专业契合度等方面,其中思想政治不合格采取一票否决。  2、材料准备:为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推免生参加复试时应准备个人的相关材料或复印件备查(下列1-2项校内考生不需要再提供):  (1)《河海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2)本科三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3)英语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的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4)获奖证书、相关学习能力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等。  (6)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面试前填好个人基本信息,面试时交给面试专家。  3、报送名单:经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向研究生院报送建议录取名单(排序)。  三、注意事项:  1、推免生要按照河海校科教〔2014〕55号与河海研〔2014〕39号文的要求,如实并正确地填写河海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情况表中的相关信息,如不填写视同放弃。如查出有不符事实的信息,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2、请密切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和土木与交通学院网页通告,准时参加复试。  3、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研〔2014〕39号文和河海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政策和方法执行。  四、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2015年推免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1、复试报到  时间:2014年10月6号下午2:00--4:00  地点:校本部科学馆506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非圣人也
洋洋得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相应条件;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没拿到本科可以考研吗?

别怕我
刻瓷匠
没有拿到本科学位也是可以考研的,可以通过同等学力参与。但是这里有学历要求:1.国家统招本科毕业即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往届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可以考,但是有很多限制,而且不是所有学校都要招收同等学历的考生,具体如下:自考毕业生备战2008年考研要点须知 2007-04-13 新华网 专本科学历有区别 自考本科毕业生: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可直接报考硕士研究生。 自考专科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能达到或基本达到本科毕业生水平的生源。凡没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均属同等学力。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其他要求。例如,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研究生招生对自考生规定为:通过自考获得学历的考生,要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才可报考硕士生。自考专科毕业生要获得毕业证书两年或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才可报考。报考人大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需获国家英语四级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50分以上,同等学力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还将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从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开始,现场确认时考生要出示毕业证原件。 千万别自己拿着档案 自考生在毕业时一定要将档案归整好,并及时存放到相关单位,千万别自个儿拿着,以免影响最后录取。 自考毕业生在办理完毕业手续领取毕业证书的同时,还会拿到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含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审定表),半年后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还会有一份学位审定表,一定要将这些档案材料存放到档案管理部门。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可存放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城镇街道办事处或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然后复印一份档案并加盖上述单位公章,以备通过初试进入复试审定资格时交验,切忌自己保管档案材料。在录取研究生时,各高校会自行出具调档函调取档案,考生切勿自行持档案交与学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不良后果。 专业和学校选择要平衡 考研选专业还是选学校是个头疼的问题,总的原则是以兴趣定专业,以专业选学校。 兴趣是一个人寻求知识的原动力,如果考研选择自己根本就不感兴趣的专业,那复习起来就很头疼,又何谈研究呢?因此,别管您对自考所学的专业是否感兴趣,到研考时刻,您要以自己的兴趣来重新选择专业。有人说兴趣和就业是相矛盾的,对此现读北大法硕的小李认为,这两个是融合在一块儿的。小李自考专本科都选择的是同一专业,考研也是选择感兴趣的法律专业。以专业来选校,看自己中意的学校有没有报考限制条件,咨询或查询清楚后,再综合评价,如报考学校或专业竞争太激烈,则要考虑改专业或学校。有不少自考生考过名校。自考生小张现已是某名校博士生,他认为能考上一般高校基本上也能考上名牌高校,名牌的卷子不一定比一般的难。考名牌还有个好处,就是万一不被录取,还可调剂到一般高校,有后路可退。 多渠道获取权威信息 在考研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优势的一个好办法就是尽可能多地了解和占有信息。各院校历年的招生人数及报考人数、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题型题目、录取分数线及录取比例,都是每个考生要了解的信息。要多方面开拓获取信息的渠道,上网查询、登录论坛、咨询过来人、参加辅导班等都是可采用的方法。您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研考等考试方面的权威信息。 2008年考研时间表(仅供参考) 网上报名:2007年10月,慎重报名,牢记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2007年11月,现场确认,缴费并照像,自考生要带毕业证原件 初试:2008年1月 初试成绩:2008年2月—3月关注初试成绩 复试:2008年3月—4月关注复试分数线,4月—5月复试,关注复试成绩 录取:2008年6月—7月关注录取通知书参考资料:2007-04-13 新华网

云南文史考生可以考哪几所军校

恐色症
马孔多
你好,招收文科的军校主要有以下几所,作为你的参考, 国防科技大学 外国语专业、哲学专业 解放军洛阳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情报、国际关系、军事外交专业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专业同上 解放军军事经济专业 外国语专业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军事法学、军事历史、军事思想专业、哲学专业 山东现在没有招收地方高中生的军校了已经,河南的有解放军洛外比较好。 这些院校分数至少要二本以上,如果你能上一本最好不过,文科竞争还是比较大的。 再给你一些相关的报考信息,你可以参考一下 军校生活充实紧张,如果报考偏指挥专业要训练很累,管理很严,如果报考技术专业会相对轻松些,每天的上课时间和地方大学一样,都是早八点到12点,下午2点半到四点,然后会有体能训练,管理要按照一日生活制度,每天按时熄灯就寝,遇到请假要和对干部请示,内宿要严格规整,叠被子,打扫卫生,清理内务都要自己来,还有检查和评比,放假每年有寒暑假,和地方大学差不多,平时如果有急事请假就必须向队长请假了。军校是为了培养部队接班人的地方,军队是保卫祖国国防安全的特殊集体,所以军校是学习和锻炼人的地方,而不是小孩子玩耍和养老的地方,如果你是一个热血男儿就一定来军校,军校这个大舞台绝对会为你的成长提供最合适的摇篮,加油!期待着你的加入! 还有一些考军校的信息提供给你: 一、军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有关规定 报考条件: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报名时间:一般与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之后、成绩公布之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 填报志愿: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的名称和专业。 体格检查:政审、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考生体检执行军队院校现行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 录取方式: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军校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 享受待遇: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报考本校或其他军队院校及军队科研单位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招收无军籍学员:从2005年开始,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全部招收无军籍学员,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与军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的不同之处:①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②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者,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③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庭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价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 二、地方高校招收国防生有关规定 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等院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或从低年级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国防生与高校其他在校生的区别: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毕业时按照协议定向分配到军队担任干部。国防生由所在高校负责管理,军队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下同)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学习课程安排上,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其他在校生相同。 报考国防生应具备的条件:①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院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②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③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④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毕业后拟分配到军队专业技术岗位的国防生,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对照今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自行规定。 国防生录取方式:国防生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选培办协助,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且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依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数量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填报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条件或未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国防生奖学金标准: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标准根据市场物价和高校学费情况制订,由部分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普通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目前,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暂为5000元/年。 若如因计划限制未录取为国防生,还有机会成为国防生: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招收国防生外,还从与军队签订依托培养协议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具备国防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考取了与军队签约的普通高校,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签约的高校专门设有国防生选拔培养办公室。 国防生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时经院校和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符合指挥干部基本要求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国防生毕业到部队报到后,享受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首次定职定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一般定为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或技术十二级)、上尉军衔(或文职七级),博士研究生定为正营职(或技术十级)、少校军衔(或文职六级),入伍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 上一页 1 2 3 附:国防生招生院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山西大学 中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沈阳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燕山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南京邮电学院 河海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 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厦门大学 集美大学 南昌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东华理工学院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山东理工大学 聊城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南华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西华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云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西北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兰州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宁波大学 西安邮电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

谁知道考研的要求细则,给下,谢谢

烈祖
非知失也
2007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3、第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9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份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2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1月2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2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四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份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7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报考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如成绩符合复试要求,即可以相互调剂。 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登录调剂志愿;(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