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一啄
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江西省地下水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 (江西省地矿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宋江明 水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必要的生活资料,又是制约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各地工农业和城乡建设的迅猛发展的需要,各地区对地下水源的需求量迅猛增长,水源紧缺问题也将日益严重。我们要把有限的地下水资源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保护好,使之更好的为江西经济建设服务,特别着重的贡献于新兴科技工业园、新社区建设和农林生态开发事业,最终把江西建设成为现代工业与生态环保经济紧密结合的新型社会。 一、江西省各地区地下水资源环境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危害 1.1 区域性水位下降使单井涌水量和泉流量减少。单井用水量减少造成水井报废,或掉泵,含沙量增加,使设备维修费与耗电量增加。更为严重的是使地下水水质恶化,地面下沉与塌陷,造成人与牲畜伤亡建筑物开裂、倾斜、倒塌、埋没;而泉流量减少则破坏了古建筑物与文物的保护,甚至因泉水枯竭使古井和旅游景点失去了应有的旅游价值。 1.2 地下水遭受污染的危害。 1.2.1 对人与动物的危害。遭受污染的水中含有毒害物质如:汞、铬、铅、砷、酚、农药、放射性物质、病菌等。这些物质使人和动物饮用后中毒,会使人发病、死亡。 1.2.2 对工业的危害。腐蚀各种机械设备和建筑工程体,对锅炉用水、洗染业、酿造与食品、化工、造纸、冶金、铸造业等影响很大。 1.2.3 对农、林、牧、渔业、养殖业与环境的危害。被污染的地下水用于农田灌溉,会降低农业设备的功能,使土壤恶化而抑制农林作物的生长,使家畜、牲畜、鱼类发病、死亡。有毒确的农、林、牧、渔、养殖产品进入集贸市场又继续毒害广大消费者。 1.3 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1.3.1 很多地方有水找不到水。一些偏远地方地下水得不到开发利用而仍然在炊用不洁静的沟、塘及超标井水。比如,占江西省总面积80%的山地、丘陵、和低岗地中大部份地区的地下水未能得到开发。又如鄱阳湖流域许多地区长期存在的地下水中铁、锰元素含量偏高没有得到净化处理而仍然饮用或弃之不用。至使一些地区农业旱地用水得不到彻底解决而欠收,也使扩大农田种植面积工作受到一定制约。 1.3.2 现有的水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应用和保护。许多地方把大量的具有保健、医疗、休闲品尝功能的优质水用于建筑、消防、冲厕、灌溉等,随意排放冷源、热源用水,一些地方对水的利用率极低(重复使用率为零),消耗高,浪费大。又由于各单位争先打井和超量抢水,使地下水水位下降水量减少。 1.3.3 已知的特殊高价值地下水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许多矿泉水产品还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和优势在市场上流通。一些地热资源作为理想的环保型能源尚未得到全部开发利用,其应有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效益还未得到全部体现。 1.3.4 水文地质环境灾害等问题。有些地方地下原生水水质严重超标,仍旧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少数地区因饮水引起的地方病时有发生。如:肝胆病、血吸虫病、氟斑牙、虐疾等仍然存在;鄱阳湖区地下水中含铁锰元素严重超标等水质净化问题大部份未能得到解决。鄱阳湖地下水渍害仍在继续影响农业生产;江西省境内各市、县一些病险水库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其蓄水防汛、防旱功能已经退化,甚至留下安全隐患,急需加固治理;低丘、山岗地含水层薄弱引起的水源地缺水问题仍然制约着当地的经济发展;可能发生的地面、地下流水毁坏公路、铁路、地下硐室与遂道、工程建筑、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石灰岩溶洞塌陷、矿山采空区地陷、建筑物地基不均匀沉降等灾害现象危胁着少数地区的工矿、交通生产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3.5 一些地方由于盲目性、随意性选址,草率建造工业园区、和房地产楼群区,因此不可避免地遇到了水文地质环境方面的问题。比如:有些开发商把耗水量特别大的工业基地选择在缺水区而被迫停建、缓建或改建其它项目,或追加远距离引水工程。由此延长了建设周期,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有些工程直接建在石灰岩溶洞上面,引起塌方、地陷或墙体开裂、倾斜,甚至倒塌、被掩埋;少数新建或新迁进的企业随意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造成地表水、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治理费用大于或接近该企业产值;少数地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违反国家土地法规,暗地挖掘、偷运土料,使含水层暴露于地表受污染或随意填埋河湖两岸低湿地进行造地经营,直接破坏了经过长期耕种的优质土良田蓄水功能和原有的湿地植被净水功能,使各种动植物绝种或外迁(如南昌市二十年前的青山湖、艾溪湖、瑶湖及赣江两岸有许多珍贵水鸟,现在难见踪影);有些土方工程直接堵塞城区河道或大面积填埋具有重要防洪功能的泄洪低地,将给防洪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原因分析 2.1 开采量过大是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减少、水质恶化甚至枯竭的原因。一些地方对地下水的开采处于无政府状态,他们不顾地下水资源客观条件,不断扩大建设规模,发展耗水量大的工业,乱打井和超量开采。开采的井位和层位、时间都过于集中,又由于建筑施工和矿区疏干排水等,造成水位下降、泉流量和单井涌水量减少,甚至水源枯竭。 2.2 地表污水、废物、垃圾是造成地下水遭受污染和的主要原因。工业、医疗废水排放和工业与生活垃圾、垃圾水、汛期洪水、腐烂动植物和粪便水、农业化肥、灌溉水直接注入由于施工开挖使含水层出露的地段污染地下水;或是污水经过孔、坑、槽或江、河、湖、塘、沟、溪等渗入含水层污染地下水;一些地区的地下水源被贪婪的毒鱼活动破坏;也有少数地区水源被外国侵略者投放细菌武器破坏,至今仍在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 2.3 对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出现问题的原因。 2.3.1 各地区水文地质人员奇缺、科技情报交流少,不知地下水情是各地有水找不到水的重要原因。全省境内各市、县的水文地质科技情报由水文地质工作部门编制,并且呈送至各市、县级政府水利局。而当地许多企事业、和城建、规划、设计、环保部门却缺少这些基础性资料。用水单位、施工单位和社会职能部门与找水专业队伍联系少,交流少。 2.3.2 各地区对地下水资源开采处于无序状态是造成地下水严重浪费、水源不足的原因。水利、地矿、城建、环保、卫生及农林、工矿等部门各行其是、各谋其利、各自封闭保守,同处一地的几个单位互相争水。用水的不管水,管水的不知水,知水的无权问水。协同开发意识差,水的重复使用率低,水的多种功能价值失去的太快。 2.3.3 对矿泉水及地热水开发慢、效益差的原因:现有财力的投入不够。人们对矿泉水的多种功能与效益认识不足。社会媒体对矿泉水的宣传不够。少数成品牌的矿泉水厂经营管理不善,无法解决营销淡季困难。外贸部门、招商引资部门及投资者关注这一领域的人太少了。市场上带欺骗性的劣质假冒矿泉水带来的不良影响就更减少了普通人群对矿泉水的兴趣。 2.3.4 水文地质环境灾害及治理方面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些是自然现象造成的。如地下水含铁、锰等微量元素超标,水源地含水层浅薄,水渍害等;有些是社会经济活动带来的。如:矿井涌水、大量排水引起水位下降、和非法投药毒鱼活动等;也有少数地区是由外国侵略者投放生化武器造成的地下水环境灾害。对水文地质环境灾害的治理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解决。主要是目前社会经济技术还欠发达,社会力量投入不够。 2.3.4 有些重点工程和开发建设,没有首先进行前期的区域性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评估和地下水用水规划,就随意性盲目选址建设,是造成缺水困难和遭受环境灾害的原因。对乱挖掘、乱填土违法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举报、制止措施,是使破坏国土环境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 三、防治措施 3.1 防治地下水位下降、水源减少的方法。 (1) 合理布置井位,严格控制单井用水量和群井密度,优化开采量。(2)实施人工回灌工程,(3)加强水土保持,改善植被条件,增加土壤蓄水功能。(4)强化社会职能部门的作用,对全省各地区的地下水源进行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全省水文地质长期观测系统,保障对地下水开采情况的调查、监督与优化控制。 通过对以上措施的有力实施就能使地下进行地下水与地表水联合调度补给。水位回升,改善水质状况,增加泉流量,最终达到永久性地满足全社会对水的需求。 3.2 防治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3.2.1 预防措施:(1)建立卫生垃圾坑,预防固体废料(如工业垃圾和城市垃圾)对地下水的污染。(2)完善下水道系统,建筑污水处理设施,以防止城乡污水排放对地下水的污染。(3)建造各种防渗帷幕和地下层状排水设施,以预防工业废水、污水的漏失和排放对地下水的污染。(4)选择坚固、稳定、干燥、隔水的地层,构筑放射性废料容器,以预防放射性堆放物对地下水的污染。(5)在农村推广应用沼气技术,试建大粪消化池,逐步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代替长效农药,对病死家禽先行焚烧再坑埋,严禁在池塘、水溪、河、湖中毒鱼等。以预防农业用水对地下水的污染。(6)在重要水源地周围建立三级卫生防护带,以预防饮用地下水遭受污染。第一级为戒严带,要求水井周围不得设置污染源(如:厕所、渗水沟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并建立经常性卫生检查制度:第二级为限制带,要求单井或群井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性或剧毒性农药,不得铺设污水管道、垃圾场或其它污染源工程,不得从事破坏土层活动。第三级为监视区,应经常进行流行病学观察,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3.2.2 治理措施: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后,首先应切断污染源,然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1)补排措施,采用人工补给或强烈抽水的方法,使地下水得到稀释净化,以达到改善水质的目的。(2)堵截措施,在含水层外围边界处,设置一条垂直断面防渗墙或防渗帷幕,进行堵截。把污染体限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其进一步扩散。(3)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方法对污染物进行净化处理。 3.3、对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措施。 3.3.1 解决各地区有水找不到水的问题。(1)加强地下水资源科技情报交流工作。国家主管部委或各级政府委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部门,对各地区常年、适时的编制区域性水文地质现状报告及水文地质图,分发给各地区市、区、县级主管部门,并对各地企业、事业单位用于开发建设所需的基础性资料实施有偿提供,收取少量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咨询与资料编制费用,以便及时性、永久性地解决科技情报流通少、慢、差、无的问题。(2)大力传播水文化,创办《江西水文地质》。由水文地质专业队伍和技术协会牵头组织、管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科研、院校、社会人士共同支持、参与,创办全省水文地质专业刊物――《江西水文地质》。要求该刊物在今后历史时期中,对各地进行长久性和即时性的发布地下水环境开发与保护的最新信息。应根据各地区水文地质实际情况,要特别地优先考虑到用水困难地区,有针对性地刊登科普论文和找水、用水成功实例,普及找水、用水、管水、治水知识。尽可能多地选登各种体栽的文章,大量记载各地找水实际中的奇人、奇事,客观地展现专业队院人员的基地生活和野外情趣,充分反映历代找水人的艰辛探索和聪明智慧,使人们加深对水文地质人员的认识和理解,增加人们对开发水源、保护环境的浓厚兴趣。(3)通过各种渠道培养找水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技兴国活动。继续长久的执行在岗人才终身再教育制度,扎实做好专业技术传、帮、带工作,改变技术队伍的人才录用只限于考文凭、考职称的简单形式。打破专业技术与科技情报封闭保守的落后局面,创办各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活动(如:征集论文、专家赴各地现场咨询、技术讲座、短训班、中长期进修班、交流会、岗位技术竞赛、优秀项目评奖等)。各地区科协应高度重视在全省范围内大量吸收找水治水能手、社会活动家等人群加入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学会,使“中国科技水神”遍布各地,永远服务于全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3.2 解决对地下水源严重浪费的问题。(1)建立地下水科学管理系统。完善运行机制,彻底改变目前对地下水管理的无序状态。需根据行业主管与水文工程环境学科对接的原则确认长期从事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的广大的野外第一线人员是开发、保护地下水的主力军,应以各地的专门从事水文地质的单位主管地下水源开发工作,从而实现各个不同行业的众多单位共谋发展,协同开发利用,各献其力,各显其能,各得其利。(2)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用水性质分类定价,重视用水过程中的多功能保值意义,优化用水程序,实施节水再生,提高重复使用率。 3.3.3 加大对特殊地下水源的开发力度,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对策。(1)积极有效地宣传特殊地下水的好处。应通过各种传播媒体宣传大力发展生态型经济,我们应深刻地理解众多的处于现代化工业社会的人们强烈渴望优良生态环境,亲近秀美山川,回归大自然的心情。特殊地下水等环保产品(如:矿泉水、地热水、肥水等)又具有养生、保健、医疗、饮用、休闲、节能、农林种植功能。开发利用多系列矿泉水具有无法估量的价值和长久而广远的效益。(2)保护消费者利益,依法整顿矿泉水产品市场。严禁生产销售假冒矿泉水等欺骗消费者的丑恶行为,各地群众如果发现了假冒矿泉水销售点,就请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和江西省矿泉水鉴定中心联系。(3)强化现有矿泉水厂经营管理。进行周密的国内外矿水市场调查,了解国内外矿泉水市场广阔远景,引进高新技术,调整产品结构和产品类型,推出适合市场需求的多元系列化产品。(4)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开发创益。江西现有的几百处矿泉点都具有长远的开发利用前景,各个矿水点所在地区应尽早和水文地质专业队伍、国内外贸易部门、招商部门、投资商联系,早日开发出新产品,服务于国内外市场,造福当地人民。 3.3.4 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1)实施地下水除铁除锰净化工程,解决鄱阳湖区赣抚尾闾平原普遍存在的大面积地下水铁锰含量严重超标的问题。根据实地情况采取集中取水、分层取水或安装水质净化设备解决部分地区用水困难。然后坚持边开发边治理的方针,对大面积地区含水层分期分片的治理,实施强烈排灌、稀释、氧化等工程,使饮用地下水的铁锰含量降低到国家规定的标准。(2)解决鄱阳湖地区长期存在的水渍害问题。继续有效的采取沟网排水与湖区圩堤防渗截流相结合等手段彻底根治水渍害。(3)实施水源地改造工程,解决困难地区水源不足的问题。长期坚持青山秀水工程,改善植被条件,以增强土壤蓄水功能,根据地表面汇水、地下含水层分布与地下水运动规律选择合适位置,人工构造宽厚型含水层,截流蓄水,以达到增加出水量的效果。(4)防治地下水与地表水运动带来的地质灾害。坚持长期适时的环境地质灾害预报,建立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各地区如果出现因地下水和地表水运动带来的溶洞塌陷、地基下沉、泥石流、水毁路桥工程、采空区地陷等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灾害,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报告。地灾防治单位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先行现场地质调查,弄清地质情况和灾情发展趋势,提交地质灾害防治设计方案,再实施治理工程。一般措施是:截水、排水、引水、填空加固等方法。同时要求灾区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长期坚持植树造林、种草,改善植被条件。依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禁滥砍滥伐、盲目开挖等破坏行为。 3.3.5 避免建设工程盲目选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环境危害。(1)一切大面积开发建设岩土工程项目,都必须经过水、工、环地质专业技术部门论证才能选址。对各地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必须坚持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然后再初步规划设计的程序。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如: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市政、矿山、遂道、超高层建筑、大型企业、城市新区选址等)只有首先进行周密的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咨询、环境地质灾害评价,才能做到合理规划布局。大中型水厂和用水量较大的环保型的企业、可靠近水源地;一些医药、食品、精细化工等对水质有特别要求的企业可选择特殊用水埋藏地区;一切有污染的工程设施(如:排污管道、石油、化工仓库,有毒性源材料和废料堆放处、厕所,垃圾场,养殖场等)都必须远离水源地;重要建筑物须选择在地层牢固稳定处;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提出监测、勘察、设计、施工方案。在一般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中,应有环境保护篇(章)。其内容包括:a.主要污染源和种类、数量、浓度及排放方式;b.环保设施及水处理工艺流程、预期效果;c.对开采地下水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护措施;d.环境水文监测点的装置;e.环保投资概算;f.存在问题及建议。(2)实施环境监测、监察、督导制度。各地区规建部门、环保部门应依靠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并且与监测单位密切配合,对已经建成投产但是仍然继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环境污染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或转产。在保障无害的前提下,才能恢复生产。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优良的生态环境。(3)长期实施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制,坚决制止乱挖掘、乱填土等破坏土地资源和生态植被的犯罪行为。(4)对已经遭到破坏的地块,应责令有关当事人立即停业整顿、实施补救工程,使现场地块恢复原有的自然生态,并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当事人给予处罚。(5)建议全省各地区政府组织环保、城建、规划、国土、水利、市政、和生态环保型经济企业等相关部门专家共同进行城乡国土环境现状大调查,尽早制定出青山秀水工程长期总体规划,并且在末来的国土建设规划中着重留出低湿地动植物保护区域、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域、城镇中心与周边封闭式林木片区、良性自然生态经济保护区;根据各地开发建设实际需要,选定对地下水和周边环境无影响的地段作为工程用采石、取土区,采石、取土工程完成后,应在挖掘现场进行植树种草工作,以保护自然植被和改善水土保持条件。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参考资料:http://..com/question/70059689.html?s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