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钩
2007年7月16日-7月20日 鹤壁市2007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 招考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能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精神病史;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具备拟招聘专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专业及名额(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16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鹤壁市教育局 3.报考高中教师者,可选报高中阶段的两所学校;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者可兼报初中或小学(志愿级差分数为3分)。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需持证件: 1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所在辖区(乡、镇)办事处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提供)。 5.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鹤壁教育信息网。 每个招考专业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得低于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考专业名额,缩减后仍达不到2∶1比例的,本专业不再招考,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将名额调整到其它专业,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专业。 6.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7月26日—2007年7月29日持身份证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共同组织对报名者的资格审查。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专业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采取现场抽取试讲课题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试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 3.研究生职位的开考不受报考比例的限制,其录用参照本科生的录用办法(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生同类专业的平均分数)。 4.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经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咨询电话。0392-3300806 鹤壁市人事局 鹤壁市教育局 二○○七年七月六日参考资料:http://www.hnhbe.net/2007-7-7/2007771042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