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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查河北师大考研专业课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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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专业课目录请到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2、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节点: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2015年9月25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3、全国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4、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至14日。5、准考证下载时间:12月15日开始。6、2016年考研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

河北师范大学都有什么专业型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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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河北师大网站,研究生处或研究生院查看所有硕士专业招生目录,找到你能考的专业,会看到对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的

河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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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考研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41法语或242日语③715基础英语④816综合知识(含英美文学、英语语言学)

考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研究生需要学习哪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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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类信息一般登陆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查看的~以下是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y.hebtu.e.cn/ShowContent.aspx?articleid=142§ionid=36最下面有各种附件,你先看专业目录,再看参考书目就可以知道了~我帮你看了下:010音乐学院(86263883)130200音乐与舞蹈学_ 01中国传统音乐研究_ 02曲式与作品分析研究_ 03和声学_ 04音乐评论研究_ 05外国音乐史研究_ 06视唱练耳与教学研究_ 07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_ 08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_ 09手风琴演奏与教学研究_ 10笙演奏与教学研究_ 11小提琴演奏与教学研究_ 12琵琶演奏与教学研究_ 13笛子演奏与教学研究_ 14扬琴演奏与教学研究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4和声与曲式④817中外音乐史参考书目:714和声与曲式《和声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桑桐《和声学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 斯波索宾《曲式与作品分析》人民音乐出版社 吴祖强《曲式分析基础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为杰、陈丹布817中外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 汪毓和《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 孙继南等《欧洲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 张洪岛《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 于润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求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的研究生考试学科思政真题,还有17年的教育综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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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专业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②202俄语100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33教育综合150④901中学思想政治(品德)教学论【自命题】150

小学教育专业考研可以考哪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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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专业考研方向:小学教育专业考研方向: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与教学论是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该学科的形成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目前正朝着新的、更高水平的理论综合和不同学科教学论专门化研究的方向发展。小学教育专业考研方向:教育学原理教育学原理,原称"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教育学中的基本理论问题,探求教育的一般原理和规律。它为教育理论的发展和教育改革提供综合性的研究成果。扩展资料:考研科目:1、政治一2、英语二3、专业课一教育基础综合333(总分150分)4、教育学专硕专业课二(总分150分,专业课二有教育管理学,教育心理学,学科基础等,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的不同,考试科目不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学教育专业

河北师大体育考研要考什么?需要哪些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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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师大体育研究生初试科目是(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体育专业基础综合或体育综合2、体育专业基础综合或体育综合因具体专业不同而不同,因为体育方面有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045201)(专业学位)体育教学、(045202)(专业学位)运动训练等专业,具体查看学校公布的专业目录。3、务必先确定具体的报考专业才能了解对应专业课的科目代码和考试要求(不同专业的科目代码不同)。然后自己去学校官网查看考试大纲或参考书目。

考研历史学非统考招生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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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中国人民大学打响了第一炮,改为历史学综合和世界通史,很多同学问该怎么去应对考研历史学自主命题,准备了很久的历史学统考现在又改为自主命题,很多同学都很慌乱,不知道如何面对。 在此跨考教育历史学教研室韩老师对自主命题复习做了一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首先,历史学考研不管是统考还是自主命题考的内容都是历史学方面的基础内容,都是历史学本科生所要学习的内容,万变不离其宗,所有内容都是我们过去发生的历史事件,就是所谓的“史实”,只要同学们掌握了这个复习脉络完全可以应对任何考试内容,包括统考和自主命题。 其次,就是如何看待招生目录,那么选择自主招生院校的同学们可以及时的关注所报院校的招生简章以及目录和相应的指定教材,不外乎几种情况:考历史学基础的,并且没有指定教材的,但是备注里面说明以历史学313为参考的院校如华东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这类院校可以以历史学统考大纲复习;还有就是考中国通史、世界通史的院校,复习的内容就是中国史和世界史分别复习,另一外第三种就是有指定教材的,就是要以制度教材为主。当然像北大、南大、川大、人大这类一流的院校考试的内容会比较学术性考察学生的学术深度,这类需要大家有一定的学术功底。 最后,关于如何复习,还是那句话,所有的考研历史学考的都是历史学,历史已经成为历史,那么本身内容不会有什么变化。可以借鉴统考大纲划定的经典内容,同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大家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最根本的方法,那就是研读经典书目,研读教材,总结历史发展脉络,总结考研历史学每科的复习方法。

研究生报名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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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报名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八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第十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第二十二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二十四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