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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好的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毕业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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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行政法方面的,宪法太抽象,理论性强,没有深厚的理论知识是难以写出好文章的。最好选择小一点的题目,即“小题大作”,比如行政组织法的完善、行政监察制度研究啊等等,其实一个毕业论文题目,别人是不好给你指导的,要看你自己对什么感兴趣,没有兴趣的文章会写的很恼火的,你最好是自己好好想想,找一个适合自己的题目吧!越小的题目越好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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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  〔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  〔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  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  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  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  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  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  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  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  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  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  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骗了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  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  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0.5%,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  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  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  [参考文献]  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  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中国哪个大学的法律“硕士”比较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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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八所院校)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的法学院实力雄厚,对任何读书的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梦想。  北大跟人大一样,每学期开设的讲座很多,经常请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学者和律师去讲课,很吸引人。不过北大法硕,对广大的贫下中农来说,他收的学费确实太贵了。除了4万多的学费,毕业论文答辩还要另外交钱,没有生活补贴,性价比不是很好。需要注意的:报考北京大学不能保证一定在北京上学,每年分数排名在后的要去深圳研究生院。关于北大深院:  1、同样是法律硕士,其他学校收费每年或5000或8000或10000不等,本部也只有14000元。但每年北大深院是22000元。悬殊甚大。  2、尽管有个别优秀的老师来深圳上课,但在整体上,其师资、图书、体育设施等严重欠缺,和本部相比差距较大。  当然,如果有意在南方的广州与深圳工作(很有钱的城市,法律职业也比较发达。)同学,我觉得去深圳读书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且真心做学术的这年头也不多!  中国人民大学  培养法硕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第一批开始招收法硕的学校之一。  人大每年报的人在2500以上,录取率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从04年开始招生规模缩减将大大提高报考难度。学费不便宜,往年(现在已经没有了)有20左右的公费名额,公费分数线在370左右。另外人大由于宿舍比较紧张,所以不解决住宿,但学校最后会尽力想办法解决的,人大每年在大运村给安排部分住宿,那边环境很好,学习生活都很方便,离人大也不远。  人大对就业工作非常重视,每年人大法硕都能找到不错的工作--人大毕业生向来有去国家机关的传统,人脉很广。03年结业的形势不太好,又遇上了非典,但是单单就人大法硕的就业来说,还是不错,比法学总体会好一点。去机关的最多,占一半以上。留北京的也很多,一班因为应届生比较多,三分之二上都留在了北京。去部委的不少,中纪委、工商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审计署、国务院对台办等;回省的很多都在省厅机关,或者在一些大单位的省级机构,如保检会分会。有部分去了公检法,如北京市高检,一中院,区级法院。去银行也比较特别多,除了北京也许去广州的最多,有广州日报2个,市委办公厅,人事厅,中行深分,广东中行等等。还有部分去了企业,象什么中兴,大唐之类的。  人大法硕只有2年,这是全国唯一的,早毕业早就业,未尝不是好事!  中国政法大学  大量的公费和地处北京,吸引了千万学子,是该校难考的最重要的原因。再次,他是中国最大的专业法律大学,校友多,就业不错,最后学费也不高,性价比比较高。所以中国政法大学报名人数比较稳定,一直维持在2000人左右。不利的地方是政法的法硕上课地点在昌平,离市区较远,坐公共汽车需要2个小时左右时间,也有可能丧失一些交流、聆听知名教授授课、找兼职实践的机会。  对外经贸大学  硬件很好,就像上海的复旦,吃的好,住的好,还在繁华的朝阳区,离CBD中心近,宿舍还有凤凰卫视看。国际法实力雄厚,与经济有关的学科以及与外贸有关的学科实力很强大,也是一个可以利用的资源。贸大名气没北大人大响,但学费不贵,就业不错(主要去“国”字号的大型企业以及跨国公司以及与经贸有关的国家机关),是值得报考的学校之一。  吉林大学  03年宣传的比较多,法律硕士们也很团结,学校对法硕培育也比较重视,在BBS上吉林大学法学院的老师还专门开设一个专栏介绍吉大的情况。04年有2200人报考,这跟吉林大学对法硕的重视程度和雄厚的法学实力是分不开的。但吉大的缺点也很明显:地域较差,东北三省的重工业比较发达,但服务业太弱;就业信息的获得有限,从其今年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来看,大部分人留在了吉林省工作-在中国,就业的地区性歧视在短期内仍然无法消除;外部声誉方面与原来的法学四大天王中的其他几位相比已经有所下滑。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与吉林大学比较相似。原先可能对法硕不太重视,不过现在有所改观,新设立了以院长曾令良为首,主抓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莫洪宪等为副的法律硕士培养中心(各校现在几乎都已经成立独立的“法律硕士管理中心”等类似的专门机构,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法硕师姐师哥抗争的结果。),其中有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的教授指导实习,有律师事务所和弱势群体救助中心可供实习,任课老师都是至少在武大小有名气的中青年教授博导,师资力量还可以。  不过由于法律硕士还属于新兴事物,甚至在一些任课老师中仍存在误解,教理论法学的老师大都对法硕薄有微词,而教行政法,刑法等课的老师则较重视法硕。武大整个校风很自由,有最漂亮的校园,到樱花开放的时候,确实很美-武汉大学是全国最漂亮的校园。  华东政法学院  我国历史最悠久也是实力最强的法学教育-“五院四系”。“五院”是:中国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  这些才是现在我国法律教育的顶峰所在。甚至可以有点夸张的说,只有这五院四系的法学毕业生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法学“科班出身”。  优越的地理位置,全国的经济中心,自由法制的社会氛围,上海自然很有魅力!在上海开设法律的大学不少于10家,但只有华政在这五院四系之中,复旦法学院的上升势头很强,不过至少现在他的法学教育实力还不能和华政相比。华政有法学教授40多位,博导数十位,法学博士点四个。考华政容易一些,因为招生名额多。如果不想去北京,选择华政也是不错的。  西南政法大学  传统的法学院,深厚的历史底蕴,学术特点体现务实。03总人数259人,按生源地分5个班,住宿为新装修宿舍,约30平米,带卫生间,水房,201电话,宽带接口,空调,家具与床一体,费用1200/年。  西政是有理由骄傲的,强大的法学科研实力,辉煌的法学业绩,大量优秀的法学毕业生分布全国各地,让法律院校汗颜的“西政现象”等等。当然,也有地理位置偏僻,降为“地方队”的尴尬,但仍旧无法掩盖它在法学界的地位!04招生规模很大,而其地域的局限又掩盖了其在就业方面和传统人脉方面的优势,一部分考生会选择其他院校,另外由于不提供生活补助、奖学金和公费医疗,吸引力在下降。但说实话在法律系统中,他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批(五所院校)  厦门大学  环境一流,在那里上三年真的一点都不亏。厦门经济不错,法学院实力雄厚,是第二批招生的,厦大的就业也不错。  南京大学  学费很低,就业很好,南大的牌子也不错。虽然南大法学院实力是确实比不上人大北大,但因为江苏是一个经济大省,南大的法硕在本省就可以找到不错的工作。南大法硕学习气氛特别刻苦,很另人钦佩。基本情况:  1、招生名额一直控制在80左右。  2、有十个公费名额,不用交培养费和住宿费,均为应届生,每月享受研究生补助。  3、对自费生和委培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4、复试公平,严格的差额复试。  5、外地生提供住宿,五人一间,每人600/年。  6、授课老师都是最受欢迎的老师,与法学硕士的配置完全相同。  7,第一学年末分配导师,每个导师大约带5名左右。  中山大学  新生进中山大学,首先学校给我们介绍中大历史,校训和中山先生的精神。法学院在中大历史不是很久,在中国不算前几名,但肯定不算差的法学院。对法硕也非常重视。另外中大招生广东省考生占多数。  中南政法学院  中南政法大学法学实力一般,但幸运的是它与别人合并成立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为原来5大政法院校中唯一的211院校,这样在学校硬件,资金投入方面无疑占了一些优势。  西北政法学院  业内人士都知道西政的实力不错。大家都在研究生楼上住,收费一模一样。宿舍按级分不按专业分,一个宿舍四个人有阳台有空调。各方面都不错。03年有近30个公费名额。  第三批(九所院校)  复旦大学  借助上海的优势,前景不错。复旦的学生在上海就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对全国各地想去上海发展的学生来说,吸引力特别大。不过应届生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外地生员户籍调入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一律不转户口和档案。  浙江大学  给的我感觉就是“三美”:美食、美女、美景。浙大就在西湖边上,风景很美,伙食也不错,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美女就不用说了吧。基本情况:  1、法学院在合并以前属于杭大,但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有了长足的进步。浙大有雄厚的资金,在引进人才和教学质量方面可谓不遗余力。浙大的强项是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其中李龙,孙笑侠,林来梵都是国内外著名学者。在民商法方面,原来确实比较弱,但是马上将变得“强大的不能再强大”,原因是法学院即将引进几位超重量级的人物。在刑法方面,今年增加了硕士点。  2.对法硕的教学非常重视,每天上午都是课满,有的老师说相比法学硕士,更喜欢法硕。每两个人跟一个导师,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去问。压力挺大,因为法硕和法学硕士一样,要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才能发学位证书。不过这体现了浙大培养方案的严谨务实。  3.待遇方面,与别的研究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往界生没有补助与医疗保险。住的是硕博楼,居住氛围感觉不错。  黑龙江大学  无论地理位置还是法学实力都是很一般,还不如辽大,估计是为了照顾东北三省的缘故,各省都有且只有一所法硕院校;如果想留在黑龙江工作,还是可以考虑的。  湘潭大学  实力一般,师资还可以,历史悠久,适合附近考生或者有意去广东一带工作的学生报考,经济实惠,就业主要去南方的广州深圳佛山等,法学实力比湖南大学强,有几个在法学界响当当的人物,入他们的法学院院长邱兴隆教授,知识产权的冯晓青教授,还有几个国家级或省级的青年法学家。  四川大学  法律系传统上有一定的实力,就业方面亦可。同时因在西部,分数线不可能太高,且自主划线,有望降分录取。每年都接受调剂。  安徽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苏州大学  苏大的法学实力较强,历史更是悠久,可以追溯到国民党的动武大学法学院,加上苏州异常发达的经济实力(比省会南京发达的多),就业很不错。  山东大学  在山东是绝对的老大,其他学校和它水平差距很大,合并后实力和吉大有一拼,师资力量强大。就业显然也受到地理位置的局限。  郑州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第四批(六所院校)  清华大学  法学楼非常气派,我估计大门口的那几跟柱子一根就值几百万。法学院资金雄厚,发展很快,对法硕非常重视,学院从03年开始加大力度注重法硕的培养。住宿条件不错,女生三人一间,男生两人一间,一般是一个法硕和一个法学研究生住一起。不过招生人数比较少,每年报考的人数比较多,所以难度大。考上的都非常珍惜这个学习的机会,学风是有目共睹的。往年的毕业生就业不错,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一些大的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人去了。但由于不是传统法律名校,整体实力还逊一些,毕业生以后发展不象人大北大吉大那样有人脉支撑。另外清华大学在深圳设了一个研究生分院,那边招100的法硕。不过有人反映那边的情况不是特别理想,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很大。  南开大学  法硕可以选修任何法学的课程,无论是研一还是研二的,只要教室可以坐的下。老师是南开法学院最好的老师,因此师资问题是不用考虑的。上课的地方是南开教学设施最好的地方—模拟法庭,是法硕专用的教室。法硕的统一教材是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的,每本书的撰稿人都是本领域的权威人士。法硕研究生都住在校外,因为学校住宿条件有限,法硕也安排在校外住宿。四人一间,单独卫生间,有电扇,每人一个书桌和大衣柜还有一个贮物箱。条件还是不错的。实力一般,但牌子好就业好啊,是天津考生第一选择.  山西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兰州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云南大学  地方太过偏远,虽然云大实力很强,但现状不好,又因为出了马事件,未来发展前景堪忧,就业方面也受地域限制多多。  辽宁大学  对法硕还是比较重视的,在大连与沈阳就业还是很有区位优势的。  第五批(十一所院校)  贵州大学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海南大学  实话实力一般,但海南做为一个经济特区,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是他的一个卖点,今年报考人数不多,接受调剂。  河南大学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更何况还有法律实力名气更强的郑大。  湖南大学  实力一般,历史悠久,适合附近考生报考,经济实惠。  南京师范大学  地理位置不错,江苏省经济实力很强,法学实力也不错,法理学、诉讼法学蛮有实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就是他们法学院的院长公丕祥教授。  江西财经大学  限于本省,实力一般,为地方培养法律人才。  烟台大学  地理位置好,自然环境一流,民商法学实力在全国很有影响,有几个著名教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在北京,就业渠道稳定,很强的军事院校色彩,以后会越来越受到考生关注。  上海交通大学  2002年6月才成立法学院。交大04年是第一年招法硕,在宣传上有其可圈可点之处!他的吸引力在于二年半二万元学费上,这在第一档高校中,无疑是很低的,而上海的地缘优势也是很强的!这无疑会成为很多考生报考的目标。他的缺点在于他不是法学传统强校,在业内人脉不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新增招生单位中最受期待的,当然他的吸引力一是传统法学实力强悍,二是地处北京的优势,三是未来的就业期望较高,四是他们有意在法硕教育探索方面作出一点贡献!05年不招生,估计与去年的招生丑闻有关吧。希望对你有用,在职研究生报名 http://www.onjobe.com

硕士培养方式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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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中的培养方式应该填写统招统分。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宋聪聪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咨询律师张保刚律师擅长:公司法务咨询律师刘勇律师擅长:损害赔偿咨询律师王莉律师擅长:劳动工伤咨询律师陈娜律师擅长:税务合规咨询律师朱哲雨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咨询律师李昌锁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咨询律师李金杏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咨询律师查看更多在线客服官方服务官方网站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