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含
学校简介哈尔滨工业大学创建于1920年,坐落在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隶属于国防科工委。经过八十余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工理为主,理、工、管、文相结合,开放式、研究型的多学科的全国著名、在国际享有一定声望的重点大学。 哈工大自建校开始,就是一所对外开放的学校,解放后是我国政府确定的学习苏联先进教育制度的两所院校之一。在各个历史时期,哈工大的发展始终受到国家的重点支持。自1954年成为国家确定的首批6所重点大学之一以来,一直是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又被国家列为重点建设的15所大学之一,1996年成为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院校之一,1999年被国家确定为按照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 2000年6月,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两校合并使哈工大的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学校以学科划分为航天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学院、交通科学与技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山东威海校区)、食品研究学院、国际经贸关系学院以及外语系等17个学院(系)。学校设有68个本科专业,100个硕士学位点,68个博士学位点,18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和18个国家重点学科,22个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哈工大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高校之一。哈工大研究生院在1995年首次全国研究生院评估中,是受到表彰的十所研究生院之一,并于1999年荣获"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到目前,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校人数已达到一万余人。 学校位于哈尔滨市中心,占地343公顷,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完善。具有现代化的图书馆、装备一流的教学大楼、可进行国际比赛的室内体育馆、国际标准的体育场、国内一流的学生食堂和设施齐全的学生活动中心等现代化设施,这些都为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 学校具有一支锐意进取、业务精良和作风过硬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957人,有教授737人,副教授1115人,其中工程院院士、科学院院士19人(含双院士1人),有博士生导师594人。他们中许多人是国内外知名的专家与学者,有几十人担任国家高科技领域的首席专家,或专家组长。有的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担任国内各级学会领导职务。 哈工大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基础扎实的科研队伍,科研工作硕果累累。2004年科研经费总额超过9亿元,在科研规模、水平和经费上均居全国重点高校前列。取得了一批国内领先、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在国家科委"863"高科技工作10周年总结评估中,哈工大综合评价居全国高校第二位。目前,学校正在充分发挥学科群的综合优势,努力工作,争取在若干领域中取得一批国际有影响、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高水平科技成果。 占地近100公顷的哈工大高新技术园区于1992年成立,十年来相继完成工业基地、科技市场等项目的建设,发展势头良好,贡献突出,得到国家和省、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全力支持。 国家首批15个大学科技园之一,被誉为"北方硅谷"的哈工大科技园于2000年11月正式挂牌。"十五"期间将在58.6公顷土地上建成一百万平方米大型园区,成为高科技成果孵化和转化的重要基地。 现在哈工大各类在校学生总数55,550人,其中全日制学生38840人。在建国前二十九年中,共培养学生三千五百多人,毕业生遍布亚、欧、美、大洋洲等世界各地。建国后五十余年来,共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学生。"规格严格、功夫到家"是学校的治学传统,培养出的毕业生以基础理论扎实、动手和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昔日哈工大的芬芳桃李,如今已成为祖国各条战线的中坚力量,他们中有国家领导人、共和国将军以及一批科学家、教育家、企业家。哈工大已成为国内外瞩目的培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哈工大已与美、英、法、德、日、俄等36个国家和地区的350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联合培养研究生、主办学术会议和进行科研合作。学校被选为国际宇航大学(ISU)在亚洲唯一的一所常设分校,表明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步入了一个新阶段。 面向21世纪,哈工大的奋斗目标是:通过不断深化体制和机制的改革,经过10年或更长一点时间的重点建设,力争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管理等方面接近和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哈工大正以不懈的努力,开拓进取,向着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挺进 给你个资料: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硕士 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标准 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指标体系: 一、教育质量 1、德育标准 2、智育标准 2.1建筑设计理论 2、2建筑技术 2.3建筑设计与实践 2、4工程项目全过程 2.5科研能力 2、6外国语能力 2.7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CAAD) 3、体育标准 二、教育过程 1、政治思想工作 2、教学管理与实施 2.1培养方案与教学文件 2.2教学管理 2.3课程教学实施 2.4职业实践 2.5学位论文(工程设计或论文) 三、教学条件1、师资条件 1.l导师及任课教师人数与结构 1.2导师学术水平 2、图书资料 2.1书刊 2.2音像资料 2.3交流资料 3、实验室条件 3.1实验室 3.2设备 3.3计算机 4、经费条件 Ⅱ.指标内容 一、 教育质量 本项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的评价,是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 1、德育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有关德育要求。 2.智育标准 2.l建筑设计理论——掌握建筑设计方法和理论,现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理论,理解有关的建筑理论、美学理论、人的心理、生理、行为与建筑内外环境的相关性理论。 2.2建筑技术——掌握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安全和建筑材料等建筑技术方面的知识以及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与规范,熟悉有关建筑经济知识和现行法规。 2.3建筑设计与实践——具有从事中等复杂程度实际工程的建筑设计能力;具备组织与协调各工种的基本能力。 2.4工程项目全过程——了解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从工程立项到设计、施工的全过程。了解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的有关知识。 2.5科研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专业主要是应用研究方面的论文或从事工程设计方面的专题论文。 2.6外语能力——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外国语应按教育部规定的标准要求考试通过。 2.7 CAAD--掌握CAAD知识,具有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的应用与操作技能。 3、体育标准 坚持体育运动,保持身体健康. 二、教育过程 本项内容包括两方面:政治思想工作、教学管理与实施。 l、政治思想工作 按照全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条例并结合建筑学专业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2、教学管理与实施 本项内容包括:(1)培养方案与教学文件;(2)教学管理;(3)课程教学实施;(4)职业实践;(5)学位论文(工程设计或论文),计14项条款。 2.1培养方案与教学文件 (l)培养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与完整性; (2)能根据实际情况及上次评估建议更新培养方案; (3)各种教学文件,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培养计划、选题报告、学位论文答辩资料齐全。 2.2教学管理 (4)能基本执行培养方案。 (5)保证教学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备,并能贯彻执行; (6)硕士研究生学习档案齐全,管理良好。 (7)各教学环节考核制度完备,并严格执行。 2.3课程教学实施 (8)能根据培养方案,选用或自编合适的教材和指定参考用书等; (9)课程内容充实,教学环节安排合理,并能联系实际,反映社会需要及学科发展: (10)教学方法多样化,具有启发性和开拓性,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工作和综合运用各种知识的能力; (11)教学资料、设施能充分利用。 2.4职业实践 (12)导师应能组织研究生的设计实践环节,并有严格明确的教学要求。 (13)结合专业的特点,组织研究生参加职业实践环节的训练,以提高其参加实践与参与组织实践的能力。 2.5学位论文(工程设计或论文) (14)论文选题内容,宜是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课题,或选择中等复杂程度的实际工程。并能综合运用各学科的理论基础,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问题。 三、教学条件 本项内容是达到办学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的必要前提,包括对人员条件及物质条件的评价。 1、师资条件 本项内容包括:(l)导师及任课教师人数与结构;(2)导师学术水平。 1.1导师与任课教师队伍人数应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硕士点的要求,年龄结构及专业结构合理; 1.2导师必须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生产、科研成果。 2、图书资料 本项内容包括:(1)书刊;(2)音像资料;(3)交流资料。 各项均能满足教学要求,种类较齐全,质量较好。 3、实验室条件 本项内容包括:(1)实验室;(2)设备:(3)计算机。 各项均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4、经费条件 教学经费应能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试办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院校有 建筑学专业学位的设置,与我国建筑师注册制度一起构成了建筑行业人才培养及开发使用制度的配套体系。这项改革,有利于我国培养高层次的建筑人才直接通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有利于我国建筑行业以更高的起点和崭新的姿态打入国际建筑市场;有利于国内建筑学高等教育和学位制度的改革;也有利于我国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试办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院校有: 清华大学 重庆建筑大学 天津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哈尔滨建筑大学 湖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其招生选拔办法是全国统考或试点单位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的时间相同,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详见各试办院校的招生简章或向试办院校研招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