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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真实的法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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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并非一个很好的法学大学,不过至少是研究生,未来出路还是可以的

全国法学研究生高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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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中国法学B+以上学校 1 A++ 北京大学 2 A++ 中国人民大学 3 A++ 武汉大学 4 A+ 中国政法大学 5 A+ 清华大学 6 A+ 复旦大学 7 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 A 吉林大学 9 A 浙江大学 10 A 西南政法大学 11 A 中山大学 (广东) 12 A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13 A 南京大学 14 A 厦门大学 15 A 南开大学 16 A 华东师范大学 17 A 苏州大学 18 A 华中师范大学 19 B+ 四川大学 20 B+ 山东大学 21 B+ 暨南大学 22 B+ 南京师范大学 23 B+ 中央民族大学 24 B+ 北京师范大学 25 B+ 华中科技大学 26 B+ 外交学院 27 B+ 云南大学 28 B+ 西北政法大学 29 B+ 首都师范大学 30 B+ 上海大学 31 B+ 湘潭大学 32 B+ 兰州大学 33 B+ 山西大学 34 B+ 华南师范大学 35 B+ 湖南师范大学 36 B+ 黑龙江大学 还有就要看你考法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方向,上海的话就我们学校华东政法,广东的话中山大学吧。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只招收研究生) 2. 中国政法大学 3. 北京大学 4. 中国人民大学 5. 武汉大学 6. 西南政法大学 7. 清华大学 8. 吉林大学 9. 华东政法学院 10.厦门大学以上是中国法学较好的十所大学。供参考,希望有帮助。

法学考研院校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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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北大、清华、武汉大学,当然一些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也很好,如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其实浙大也不错。

哪个学校的法学研究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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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研究生比较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刑事司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共同组成中国政法大学的四个骨干法学院。作为中国公法学和法理学教育研究的重镇,其中法律史学和行政法律科学在国内具有顶尖的学术地位和一流的科研教学水平。扩展资料: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中国政法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学校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治思想的更新,代表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同时,学校多学科和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人文社会科学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人才培养的生力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法律专业研究生排名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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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国十大法学类大学排行榜中,中国人民大学排行榜榜首;北京大学名列第二;武汉大学名列第三。1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RenminUniversityofChina)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直属于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著名教育家吴玉章、成仿吾、袁宝华、黄达、李文海、纪宝成、陈雨露先后担任校长。现任党委书记为靳诺教授,校长为刘伟教授。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937年 公立 综合 教育部2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改为现名。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作为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科学思想的发祥地,作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活动基地,北京大学为民族的振兴和解放、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先锋作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精神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在这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898年 公立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武汉大学武汉大学,简称“武大”,位于湖北武汉,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同时是“111计划”、“珠峰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等重点建设的综合研究型大学,是与法国高校联系最紧密、合作最广泛的中国高校之一,是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列出的“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武汉大学办学源头可溯源于清朝末期1893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1913年改名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1926年组建国立武昌中山大学;1928年定名国立武汉大学,是民国四大名校之一;1949年,更名为武汉大学。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893年 公立 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952年 公立 政法 教育部5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金陵古都,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南京大学及其前身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谋国家之强盛、求科学之进步,为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南京大学又在崭新的历史机遇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办学指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902年 公立 综合 教育部6吉林大学吉林大学于2000年6月12日由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04年8月29日,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并入吉林大学。合并前的六所学校,都有着光荣的历史。原吉林大学的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东北行政学院,1950年更名为东北人民大学,1952年经院系调整成为我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58年更名为吉林大学。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946年 公立 综合 教育部7厦门大学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建校迄今,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20万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厦大学习、工作过的两院院士达60多人。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921年 公立 综合 教育部8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创建于1905年,原名复旦公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创始人为中国近代知名教育家马相伯。校名“复旦”二字选自《尚书大传·虞夏传》中“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名句,意在自强不息,寄托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自主办学、教育强国的希望。1917年复旦公学改名为私立复旦大学;1937年抗战爆发后,学校内迁重庆北碚,并于1941年改为“国立”;1946年迁回上海江湾原址;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复旦大学成为文理科综合大学;1959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905年 公立 综合 教育部9山东大学山东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山东大学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性大学。其医学学科起源于1864年,为近代中国高等教育历史之最。其主体是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901年 公立 综合 教育部10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位于中国长江上游地区的中央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1950年 公立 政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法学硕士大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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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100所开设法学学科的大学排名情况,比较好的学校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以下是具体榜单。序号 学校名称 评估结果1 中国人民大学 A+2 中国政法大学 A+3 北京大学 A4 清华大学 A5 华东政法大学 A6 武汉大学 A7 西南政法大学 A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9 吉林大学 A-10 上海交通大学 A-11 南京大学 A-12 浙江大学 A-13 厦门大学 A-1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1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16 北京师范大学 B+17 南开大学 B+18 辽宁大学 B+19 复旦大学 B+20 苏州大学 B+21 南京师范大学 B+22 山东大学 B+23 湘潭大学 B+24 中南大学 B+25 中山大学 B+26 四川大学 B+27 重庆大学 B+28 西北政法大学 B+29 中央财经大学 B3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31 大连海事大学 B32 黑龙江大学 B33 同济大学 B34 上海财经大学 B35 安徽大学 B36 江西财经大学 B37 中国海洋大学 B38 郑州大学 B39 湖南大学 B40 湖南师范大学 B41 海南大学 B42 西南财经大学 B43 烟台大学 B44 中央民族大学 B-45 浙江工商大学 B-46 福州大学 B-47 河南大学 B-48 华中科技大学 B-49 暨南大学 B-50 华南理工大学 B-51 深圳大学 B-52 广东财经大学 B-53 云南大学 B-54 西安交通大学 B-55 兰州大学 B-56 甘肃政法学院 B-57 上海政法学院 B-58 北京理工大学 C+59 北京外国语大学 C+60 河北大学 C+61 山西大学 C+62 内蒙古大学 C+63 上海海事大学 C+6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65 上海大学 C+66 华侨大学 C+67 华中师范大学 C+68 贵州大学 C+69 新疆大学 C+70 广州大学 C+71 宁波大学 C+7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73 北京交通大学 C74 首都师范大学 C75 天津师范大学 C76 山西财经大学 C77 沈阳师范大学 C78 东北财经大学 C79 华东理工大学 C80 河海大学 C81 福建师范大学 C8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83 中南民族大学 C84 西南民族大学 C85 昆明理工大学 C86 扬州大学 C87 河北经贸大学 C88 北方工业大学 C-89 北京工商大学 C-90 华北电力大学 C-91 上海师范大学 C-92 南京财经大学 C-93 杭州师范大学 C-94 安徽财经大学 C-95 武汉理工大学 C-96 华南师范大学 C-97 广西大学 C-98 广西师范大学 C-99 青岛大学 C-100 浙江财经大学 C-法学专业相关介绍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逻辑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英语、公文写作与处理。

法律研究生(非法学)学校排名

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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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前五名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北京大学法学院 3、中国政法大学 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 5、武汉大学法学院。全都是非常好的学校,想被录取确实不容易。越好的学校录取分数越高,这是肯定的。待遇都差不多。关于歧视的问题,其他学校不太清楚,但是在人民大学里面是不存在这种现象的。

哈尔滨师范大学的法学专业考人大,北大等等名校的研究生,成功的几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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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于自己的努力程度

法律硕士还选择什么考研学校?不用太好的学校,能考上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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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58教育在线为您服务!教育市场只存在法学硕士一种商品的情况下,希望继续深造的学生只有一种选择,法律硕士专业的设立打破了这种独家垄断的局面。老子有云:少则得,多则惑。我们的考生会不会也陷入这样的困境中呢?经过论证,我得出的答案是不会,但是有一个前提--每个考生都是理智的,并且知道如何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法学硕士的招生对象是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的大学毕业生,没有专业的限制;法律硕士的招生对象是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法律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国家对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的限制是明智的,既避免了法律硕士入学过程中的不公平竞争,又提高了法律硕士的整体素质,同时国家设置法律硕士专业的目的--培养复合型人才--也能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实现。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学硕士而不是法律硕士的现象,他们究竟是为了什么?理由不外以下这两种:第一,为了从事理论研究;第二,法学硕士不收高昂的学费,经济上可以节省很大的一笔开支。表面上看来,这两条是足够充分的,但是稍加分析之后,你会发现没有一条站的住脚。第一条的成立需要两个限制条件:1 读法律硕士将不会从事任何的理论研究;2 研究做到法学硕士的水平就已经足够。第一个限制条件没有必要讨论,因为没有人能够证明法律硕士不做也做不了理论研究。第二个限制条件如果成立,那些报考法学硕士的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将来是不应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因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具有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任一学位即可,他们没有必要在开始起步时拿自己的短处和别人的长处比较。而且在理论上,法学博士应该是按照学术水平和学术能力来录取的。对于想继续深造的法律硕士,非法律专业背景对于学术中的创新具有先天的优势,而法学理论的进步与创新是必然的趋势。关于这一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近年来的长足发展已经有了定论。可能有人会坚持说:做学问,法学硕士的理论水平也够了。我不否认法学硕士的理论水平不够,因为博士的头衔对于认真做学问的人而言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帮助。但我们不妨考察一下究竟有多少法学硕士毕业后一心一意的从事理论研究工作。在北京大学法学院2000年毕业的101名法学硕士中,只有12人以法学硕士的身份从事了教学和科研工作,比例不到8%,65%的毕业生都从事了实务工作。在12名进入教学科研机构的人员当中,大约又有一半左右可能是从事学校的行政工作。所以,真正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法学硕士非常的少,想继续深造或做研究的都选择了读博或出国。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没有法律硕士专业以前,法学硕士的最主要作用是为社会输送实务人才。可见,非法律专业背景的考生报考法学硕士立志从事理论研究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第二条理由只会在不能用经济分析眼光看待问题的人的脑海中成立,因为他们没有区分财富的现值和未来值。打个比喻,你现在有100元,这是现值;10年后,这100元可能会变成150元,这是当初100元的未来值,在理论上现在的100元和10年后的150元是完全等价的。反过来说,10年后你将拥有150元的财富,意味着现在你已经拥有了100元的财富了。现值和未来值之间是可以通过计算方法相互折算的。现在假设一个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打算报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他是考法律硕士还是考法学硕士合算呢?这里仍然以北大法学院为例。如果这个考生的学习能力相当的不错,那么认真努力半年,他可能就会被录取为法律硕士。但是,如果他想考取法学硕士,他就得花费比较长的时间,因为他首先必须得自学完法律本科的主干课程,按照北大法学院本科生的教学计划,这一阶段大约需要两年。所以,粗略的算来,考法学硕士仅仅在时间值上就至少比考法律硕士要多花一年半的时间。这仅仅是个保守的数字,我的身边充斥着这样的赞扬之声:我的朋友,某某某,在北大蛰伏了三年,除了读书听课之外什么都不做,一心要考上北大法学院,在前两(或一或三甚至)次失利的情况下,今年终于如愿以偿。真让人感动,我们应该为他感到骄傲。在为他感到这里的骄傲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反思这样做到底值得与否。同样一个非法律专业的考生,考取法律硕士可以节省将近两年的时间,而考取法学硕士可以节省大约50000元。用两年时间换取50000元,这个买卖表面上显得并不赖,实质上吃的亏很大。假设有两个考生,一个在23岁大学毕业时考取了北大法律硕士,另一个在23岁大学毕业后额外花费了两年的时间考取了北大法学硕士。短期的结果是第一个考生将会比第二个考生提前两年工作,长期的结果同时也是最重要的是在给定平均寿命和工作年限相同的情况下,第一个考生将比第二个考生多工作两年,没理由认为谁比谁一定长寿或者工作寿命更长。假定两人都工作到65岁,第一个考生的工作经历按照时间排序为:1,2,......38,39;第二个考生的工作经历按照时间排序为:1,2,......36,37。两者一比较你会发现第二个考生比第一个考生少工作了最后的第38和第39两年。参照世界上任何一个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律师收入水平,年长的资深大律师收入都是很高的,这同律师职业本身的工作性质有关。第一个考生在开始时多支付的50000元是用来换取比第二个考生多工作最后两年所获得的收入。现值50000元在42(读书的3年加上工作的39年)年后的价值是多大呢,经济学家用实证的方法测算出在一个发展比较稳定的社会里,年均实际利率大约是2%,根据2%实际利率计算出50000元的未来值大约是114862元。但是40年后一个已工作了37年的资深律师的最后两年的实际收入可能会是多少呢,具体数字可能不好枉加猜测,但是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今天的一个已工作了20年的从名牌法学院毕业的律师的收入水平,我相信绝大多数都远远高于114862元,这仅仅是现值。所以单纯从经济的角度而言,一个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弃法律硕士而取法学硕士是极不明智的举措。既然以上两点理由都不能成立,又如何来解释非法律专业考生报考法学硕士的现象呢?真实的原因是:第一,法学硕士教育开展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而法律硕士是近几年才开始正规招生的。也就是说在法律硕士开办之前,一个考生如果想获得一张较高层次的法律专业的文凭,他除了法学硕士之外别无选择。但是当法律硕士出现之后,他为什么还执迷不悟呢?因为他是欲罢不能,他的沉没成本太大。所谓沉没成本就是一旦投入就没有办法收回的投资。只要该考生自信下一年肯定能够被录取,他就有继续努力的动力和理由,毕竟先前已经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再说我们也不能先验的认为每个考法学硕士的考生,在其转考法律硕士的时候都能考上,这是不切合实际的,因为现实情况中就是有学习能力的高低之分。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还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北大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相对法律硕士较高实在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法学硕士教育开展了20多年,而招生人数的相对较少必然使考生一年比一年为多从而造成了大量的考生积压,由于沉没成本的缘故使得考生不舍得放弃。分子没有多大变动,而分母以加速度增长,录取比例不低反而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只要法学院在今后的法律硕士招生过程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负责任的态度,20年后的法律硕士的招生比例就决不会比现在的法学硕士低。第二,法学界充斥的关于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孰优孰劣的争论使得一些考生误入歧途。如果不是真诚的想仅以法学硕士的身份从事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那么某些考生的选择恰恰反映了他们在分析自身前途问题上的短视。既然是推行市场经济,就应该对市场的发现和纠错功能有信心,偏见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灰飞湮灭。处在一个变动的时代,被偏见所迷惑从而不能正确的把握自己的方向,这样的考生实在算不得精英。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报考法律硕士绝对是非法律专业又喜欢法律的考生的明知之举。当然,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也可能存在特殊情况。但我相信上面那些分析还是具有普遍性的。希望考生能做出最好的选择,实现自己考研利益的最大化如有疑问,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