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养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 在学历认证之前你最好是在认证范围内,否则你将不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1. 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2. 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1. 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2.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3.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4. 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5. 违法或违规获取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以及不被所属国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6. 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7. 国(境)外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国外学位认证是需要在文件出具国家进行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如下:先由该国国际公证律师公证其次是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到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