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韬
一、层次分析法的起源一般认为,层次分析法起源于国际关系理论史上的“行为主义革命”。[①] 20世纪50年代,“行为主义学派”逐步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引入国际关系研究领域, 倡导采用科学方法从事国际关系研究,将国际关系研究改造成为一门严谨的、实证的学科。虽然国际关系学界对“行为主义学派”的主要观点仍存在争议,但对“行为主义革命”在国际关系研究方法改进方面的贡献则一致肯定。“行为主义学派”对国际关系研究方法的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提出了层次分析法,倡导在研究中辨别和区分不同类型的变量,以便在不同的变量间建立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②]学界普遍认为,与“行为主义学派”有着密切联系的美国国际政治学家肯尼思·华尔兹首次在国际关系中明确地、系统地使用了层次分析法。1959年,肯尼思·华尔兹在《人、国家与战争:一种理论分析》一书中论述了战争发生原因的三个著名“意象”:个人、国家和国际体系,其实就是国际关系的三个分析层次。华尔兹认为,虽然国际战争的发生与作为决策者的个人和作为主要行为体的国家有直接关系,但国际体系的特征对于战争的爆发也有着重要的深层的影响。华尔兹的结论是:若想获得有关战争起源的正确认识,研究者不仅要同时注意到三种意象的作用,而且更要将这三种意象作为独立的因素来进行考察;不同的层次涉及不同的问题,只有把三个层次的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对国际关系有比较完整的认识。[③] 华尔兹的三个意象说或三个层次说,开创了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层次分析方法。另一位美国“行为主义”国际政治学家戴维·辛格,首次将层次分析法专门作为一种国际关系学研究方法论提出来,并加以讨论。1961年,戴维·辛格在《国际关系中的层次分析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了层次分析法是研究国际关系的重要方法,将注意力集中到国际体系与民族国家两个层面上。戴维·辛格根据国际政治理论模式的“描述、解释、预测”这三项基本功能,对“体系层次理论”和“国家层次理论”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作用进行了详细考察,认为国际系统是最全面、最具综合特征的层次,使研究人员能够从宏观上把握国际关系的规律;国家则是微观层次,可以使研究人员分析国家政策和行为的细节。在这个基础上,戴维·辛格得出了两个结论:两个层次的理论都有各自的优势和缺陷,研究者可根据不同的需要来选择不同的分析层次;两个层次的理论不能相互混淆。[④] 戴维·辛格将层次分析作为国际关系研究方法的一个重要问题系统地提出来,引起了国际关系研究人员对层次的自觉和重视。此后,国际关系学界越来越注重层次分析方法的完善和使用,分析层次越来越系统,越来越细化。沿着肯尼思·华尔兹和戴维·辛格之路走下去的有詹姆斯·罗斯诺以及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詹姆斯•罗斯诺提出了从微观到宏观的五个分析层次变量:即个人、角色、政府、社会、国际系统。[⑤] 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发展了罗斯诺的层次体系,提出了从宏观到微观的六个层次变量,即世界系统、国际关系、国内社会、国家政府、决策者角色、决策者个人。世界系统指国际行为体所处的世界环境,如国际系统结构和进程、世界科学发展水平等;国际关系指国际行为体之间的关系;国内社会指决策者所处的国内社会环境,如社会的富裕程度、利益集团的行为特征、社会成员的素质等;国家政府指决策者所在政府的性质和结构,如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府机构的安排等;决策者角色指决策者的职务;决策者个人指决策者的性格、价值观念等纯属个人的因素。这六个层次涵盖了国际关系的主要方面,使研究分工更加具体、分析更加细致、研究体系也更加完整。[⑥]总之,上述学者有关层次分析的理论正式确立了层次分析法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对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成熟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可以说,层次分析法为现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一个结构框架,以此为基础衍生了大量而丰富的国际关系理论。二、层次分析法的流变华尔兹继明确提出国际关系研究的三个层次之后,开始完全抛开个人层次和国家层次,把研究重点定位于国际体系层次,着手建构他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1979年,华尔兹的奠基之作《国际政治理论》问世,标志着以确立国际系统结构为国家行为主要原因的结构现实主义(亦即新现实主义)的诞生。其后,国家层次和个人层次被剥离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领域,国际体系层次的理论一枝独大,最终成为国际关系学的主流理论。华尔兹的体系理论(结构现实主义)建立在对传统理论批判的基础上。他认为之前自称为“体系理论”的理论根本就不是体系理论,在这些论述中,国际体系因素与国家层面的因素混杂在一起,难以形成真正的科学理论体系。在他看来,关注个人或国家层次的原因并以此来解释国际政治事件,是还原主义理论(亦即单元理论),其实质是通过研究个体组成部分来理解整体;而从国际层次来解释国家行为的原因,则是体系理论。华尔兹体系理论的两个关键要素是体系结构和互动单元,国际体系结构指的就是国际体系中主要大国之间的实力分配格局,而单元实际上是指在体系中互动着的国家。华尔兹体系理论以结构作为体系层次的独立变量, 将体系结构同单元层次变量明确地区分开,其核心假设是体系结构决定单元互动。[⑦] 沃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体系理论将体系分析推向了高潮,在现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体系中长期占据重要地位。自此之后,美国国际关系学界的主要理论突破大都是体系层次的研究成果。当今国际关系学界的三种主流理论 — 结构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温和建构主义都是体系理论,都借用了华尔兹的思路。[⑧] 这些理论都忽略了国内层次的次国家行为体,加剧了国内政治退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倾向。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冷战的结束,风靡一时的结构现实主义遭遇重大的理论困境,出现了国际关系研究层次回落的新现象,即从传统的体系层次向单元层次转移。国际关系研究层次回落现象的出现,源于国际关系现实的变化和国际关系理论建设的要求。[⑨] 由于高度紧张的冷战二元结构崩溃,以相互依赖为特征的全球化进程逐步加快,民主化浪潮兴起,使得当今世界不再只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层次、行为体之间的互动关系, 国际关系现实的变化促使人们重新重视国内因素的影响。[⑩] 体系理论有关国家的假定抽象掉了单元属性的多样性,忽略了影响国际关系的关键方面 — 国内政治,将复杂的国际关系现实过于简化,丢掉了经典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理论丰富与复杂的内涵,限制了人们对国际关系现实的理解。[11] 因此,学者们开始全面反思体系层次的结构理论所存在的固有缺陷,特别是过度简化国家单元层次的变量的缺陷,对结构现实主义进行必要的改进和纠正,涌现出了各种新趋势和分支理论。这里主要简介其中的三种,即现实主义的反思:从国际层次到国内层次的回落;自由主义的挑战:从国际制度到国内偏好的转向;国际政治经济学和比较政治学的导入:向国际国内层次互动的跨层次研究的回归。20世纪90年代,国际关系理论争论中一个令人关注的现象就是现实主义内部的争论,这些争论产生了进攻性现实主义、防御性现实主义以及新古典现实主义等等现实主义的分支理论。在这三种主要理论中,除了进攻性现实主义继续强化结构现实主义关于国家的假定外,防御性现实主义和新古典现实主义都试图从单元内层次(即国家内部)来考察国际行为规律的根源。[12] 防御性现实主义主张,应把相关的国内因素纳入到国际关系理论之中,以改进新现实主义,并主要依靠国内因素对国际事件做出解释。新古典现实主义力图复兴以摩根索为代表的古典现实主义,将关注焦点回落到单元层次,重点考察作为体系压力与国际行为之间中介变量的国内政治如何发挥作用,将“第一意象”(决策者)、“第二意象”(国内结构)和“第三意象”(国际体系)结合起来,以此更加全面地探讨国家的国际行为。[13] 自由主义大致可以分为四个理论分支,即制度自由主义、商业自由主义、共和自由主义和社会自由主义。除了制度自由主义外,其余三支都强调,国家与国内和跨国社会的关系影响甚至决定着国家的偏好,从而塑造了国家在世界政治中的行为。自由主义认为国家是拥有不同利益取向社会行为体的代表机构,发挥着传送带的作用,将个体和集团的偏好和权力转化为国家政策。因此,国家的性质以及社会利益集团才是国家国际行为的决定性因素。国家行为的改变源于国家本身偏好的改变,而不是国际环境的改变。[14] 20世纪90年代以后,学界也跨越国际关系与国际政治经济学和比较政治学的界限,寻求一种更具综合性的解释框架,国际国内层次互动的跨层次研究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新趋势。国际政治经济学和比较政治学的研究单元更加多元化,不仅彻底放弃了以国家为中心的理论范式,而且试图打通长期分离的国际与国内研究的界限,以便在体系层次与单元层次之间构架一座桥梁。跨层次分析主要围绕两种模式展开,一种研究模式强调国内政治如何作为国际体系与国家行为之间的中间变量;另一种则强调国内-国际政治互动的同时性, 以及这种互动如何塑造了国家的行为方式。[15]总之,从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来看,研究层次在理论研究中经历了上升与回落两个阶段。所谓的研究层次的上升就是研究层次从单元、互动等层次分离,上升到结构层次的过程,而回落则正与之相反。[16] 可以说,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上升与回落构成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主要流变脉络。需要指出的是,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回落并非对传统体系层次的结构理论的抛弃,而是对其固有缺陷的反思、纠正和超越,是将被“遗忘”了的单元层次“找回来”,重新整合到体系理论之中,进行全面的综合研究。三、层次划分的内涵和应用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上升与回落清楚地表明,国际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综合体系,不能单从一个层面去研究,而必须进行多层面的综合研究。然而,自从层次分析问世以来,虽然层次分析的运用范围不断扩大,但国际关系学界在究竟存在多少层次和哪些层次的问题上长期存在严重分歧。加拿大学者威廉•莫尔和英国学者巴里·布赞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分歧,是由于存在着两种不同概念上的层次划分。一种是本体论上的层次划分,即以不同的“研究对象”来划分,认为层次关乎不同的“分析单元”,不同的层次代表了不同的“研究对象”所处的位置。另一种是认识论上的层次划分,即以不同的“解释来源”来划分,认为层次是关于“解释了一个特定单元的行为的那些变量类型”,不同的层次代表了不同的“解释来源”所处的位置。[17] 这里,我们不想介入有关层次概念的繁杂而琐细的争论,只是想指出,上述两种不同概念上的层次划分可以综合起来,组合成一个矩阵,在这个矩阵内每一个分析单元原则上包括所有的解释来源或类型。[18]尽管人们对层次概念的界定有争议,尽管层次分析的运用范围不断拓展和深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所有的层次分析都脱不开肯尼思·华尔兹提出的三个“意象”的层次框架:个人层次、国家层次和国际体系层次。不同的是,有些简化了这三个意象层次,有些细化了这三个意象层次。如戴维·辛格将三个意象层次简化为国际体系和民族国家两个意象层次;詹姆斯•罗斯诺将第一意象层次细化为个人和角色,将第二意象层次细化为政府和社会,从而使三个意象层次细化为五个意象层次;布鲁斯•拉西特和哈维•斯塔尔进一步将第三意象层次细化为世界系统和国际关系,从而使三个意象层次细化为六个意象层次;此外,还有些加进了结构、进程、互动等解释来源层次。下面就层次分析法三个意象层次的内涵及应用做一简要论述。所谓层次分析,根据西方国际关系学的解释,是指将影响国家行为的各种因素进行分类,以帮助人们确定该如何去寻求国际关系问题的答案。[19] 层次分析法的主要作用就是通过层次的划分,把复杂的国际关系现象分解成几个相对容易界定的变量,然后再根据各个变量的发展变化,去揭示各种国际关系现象发生的原因和变化的规律。从本质上说,层次分析法旨在帮助研究人员辨明变量,并在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建立起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在这种假设关系中,层次因素是自变量,是原因;所要解释的某一行为或国际事件是应变量(因变量),是结果。也就是说,层次分析法假定某一个层次或某几个层次上的因素会导致某种国际事件或国际行为。[20] 换言之,某种国际事件或国际行为的发生可以从某一个层次或某几个层次上进行考察。实际上,层次分析法的三个意象层次为研究国际事件或国际行为提供了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全方位的考察视角和维度。第一意象层次(即决策者个人层次)是微观层次,探讨国家领导人在国际事件或国际行为中界定和追求国家外交政策目标时所起的作用和影响,也就是说,探讨最高领导人的决策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决策者个人因素可以从两大方面来考察,即决策者角色和决策者个人。决策者角色指的是决策者在政府中扮演的政治角色,也就是担任的政治职务,主要包括这一政治角色在决策层中所处的位置和所具有的权威等对决策的影响。决策者个人指的是决策者作为独特个体的因素,主要包括决策者的个人经历(社会历史背景)、信仰体系(思想倾向、价值观念)、人格个性、领导风格(工作作风)等对决策的影响。第二意象层次(即国家内部层次)是中观层次,探讨国家在国际事件或国际行为中的作用,也就是说,探讨民族国家在国际关系中起影响作用的因素。民族国家因素也可以从两大方面来考察,即国家政府和国内社会。国家政府指决策者所在国家政府的性质和结构,主要包括政治体制(政治制度)、政府形式、政党制度、决策机制、官僚体制等因素。国内社会指决策者所处的国内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历史传统、文化传统、社会团体、利益集团、公共舆论、意识形态、经济形势等因素。第三意象层次(即国际体系层次)是宏观层次,探讨在民族国家“之上”或“之外”的外部国际环境因素如何对国家的行为产生影响,也就是说,探讨国际行为体所构成的国际体系的影响。国际体系因素也可以从两大方面来考察,即世界系统和国际关系。世界系统指国际行为体所处的世界环境,主要包括国际系统结构(世界格局)、国际系统进程(国家间力量对比变化)等因素。国际关系指国际行为体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相关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互动等因素。关于层次分析法的具体应用,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一个是层次分析法的应用途径;另一个是各个不同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而言,层次分析法可以有两种使用方法,或者两种应用途径:第一种是分别考察三个层次的变量与某一国际行为或国际事件的关系;第二种是集中考察某个层次的变量与某一国际行为或国际事件的关系。在第一种方法中,可列出以下回归方程: Y = a + b1 X1 + b2 X2 + b3 X3。其中:Y为某国际事件或行为,X1、X2、X3分别为国际系统层次、国家内部层次、决策者个人层次因素,b1、b2、b3为回归系数。在这个方程中,事件Y是x1、x2、x3的函数,即系统层次、国家层次和决策者个人因素是原因,事件Y是结果。还可以进一步通过观察,利用定量或定性分析的方法,确定并比较回归系数b1、b2、b3的大小,从而发现这三个层次上的因素分别对于事件Y所产生影响的大小。在第二种方法中,可列出以下回归方程:Y = a + b1X1。其中: Y为某一国际事件或行为,X1为国际系统层次(或国家内部层次、或个人层次)变量,X1为回归系数。通常,一个层次可能有多个变量,这个层次上的研究对象也可能是多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而不仅仅限于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所以,对于一个层次上多个自变量的研究可以用下列多元回归方程来表示:Y = a + b111 X111 + b1.2X1.2 + ⋯⋯+ b1.nX1.n。其中:Y为某一国际事件或行为,X1.1,X1.2,⋯⋯X1.n为某一给定层次上的有关诸变量,b1.1,b1.2,b1.n为回归系数。[21] 层次分析的这两种用法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至于究竟采用哪种用法则取决于研究者的学术兴趣和研究课题。关于各个不同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注意两点。一、由于不同的层次间本质上存在着密切联系,因此,研究者在研究中虽然可以突出某个层次变量的重要作用,但是,任何研究者都不能完全忽视其他层次变量的影响。华尔兹在讨论三个意象间的关系时曾指出:“所有三个意象浑然成为一个整体。个人、国家、国际体系在努力理解国际关系中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一个分析家,无论他怎样重视一个基本意象,也很少会忽视其他两个基本意象。而且,过于强调一种基本意象也会歪曲人们对其他两种基本意象的理解”。[22] 对于国际关系研究来说,无论某个层次的变量如何重要,任何研究都不可能完全地排斥其他层次变量的影响,因为国际关系中的行为或事件往往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对三个不同层面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分析的层面不同,所得出的结论就可能不同。事实上,对于复杂的国际关系事件,不结合多个层面进行分析,很难得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只有把三个层次的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对事件做出较为全面的解释,才能对国际关系有比较完整的认识。三个分析层次的许多理论看似相互竞争,本质上是互补的,只有同时进行三个层次的综合系统分析,才有可能得出一个较为全面何准确的解释。因此,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三个意象层次分析法不仅有助于将复杂的国际关系分解成三个明确的层次,避免把国际系统、国家和个人因素混杂交织在一起(就像摩根索的巨著《国家间的政治:为权力与和平的斗争》那样), 使国际关系研究更加清晰化明朗化,而且也有助于避免片面强调某个层次而忽视其他层次,使国际关系研究更加全面和完整。二、虽然三个层次的变量都是国际行为发生的必要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国际行为都不会发生。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必要条件都同等重要,所有的层次都等量齐观,所有的变量都发挥了同等作用。在三个层次变量的作用中,必然有轻重之别,大小之分。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的变量,往往决定和代表国际关系事件的本质和特征。总之,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三个意象层次分析法不仅有助于将复杂的国际关系现象分解成三个明晰的层次,避免把国际系统、国家和个人因素混杂交织在一起, 使国际关系问题研究更加清晰化明朗化,而且也有助于避免片面强调某个层次而忽视其他层次,使国际关系问题研究更加全面和完整,同时也有助于辨明发挥重大作用的变量,揭示国际关系问题的本质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