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金枝
教育部和总政治部联合发文规范国防生考研为规范在校国防生考研工作,近日,教育部高校学3236373235生司和总政治部干部部联合印发了《关于 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攻读硕士生,应符合国家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录取条件,或符合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条件。报考专业必须符合部队建设需要。一般应报考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的研究生,也可报考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他普通高校。 通知规定,国防生考研报名前,应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确定报考院校和专业。驻校选培办对报考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报考专业和院校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并报请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报考。 通知还对研究生录取和学习期间管理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录取工作由驻校选培办协助有关招生单位共同完成,不得随意调整报考专业。对志愿到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工作、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国防生,经驻校选培办与招生单位协商同意后,可酌情破格复试。被军队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的国防生,复查复试合格后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学习期间的待遇、管理和毕业分配,按照军队招收研究生的政策规定执行。攻读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普通高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先到军队报到工作1至2年,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学习。军队有关单位在保留资格的有效期内,按时安排其返校攻读研究生 根据军区关于国防生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有关规定,2006年毕业国防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必须经选培办审核后报军区审批,并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据悉,凡是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保送)的国防生,个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防生考研申请表报选培办,经选培办审核后报军区审批。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国防生报考(保送)专业要与现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按照《国防奖学金协议》有关规定,国防生考取研究生后,首先办理入伍手续到部队报到,建立干部关系后,按时到研究生录取单位学习。根据军区2003年对国防生考研问题的有关要求,国防生读研经费,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