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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考研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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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惯例,贵州省往年考研报名时间预计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左右。2021考研报名时间标准文件当前教育部官方还未公布,大家可参考这个时间,做到心中有数。贵州考研报名时间大概如下:报名日期时间内容9月24日-27日9:00-22:00应届生报名时间(预报名)10月10日-10月31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预报名和正式报名都有效,因此,对于考生来说,网上报名只需要报一次就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一般考试时间为12月的第三个周六日。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外国语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下午业务课二第三天: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考研时间?2019考研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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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考研时间已公布,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3日,提醒各位小伙伴们做好规划,认真复习。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3.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扩展资料: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考研

贵州省2016年考研现场确认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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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考生要有自己的考研复习节奏,按照自己制定的复习安排进行复习。2、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时间节点: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2015年9月25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3、全国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4、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至14日。5、准考证下载时间:12月15日开始。6、2016年考研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

2018年考研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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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时间如下:2018考研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二)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扩展资料: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Unified National Gra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大学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部分专业通过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种。选拔要求因层次、地域、学科、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考研国家线划定分为A、B类,其中一区实行A类线,二区实行B类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参考资料:考研-百度百科

贵州省2014年考研时间是什么时候?考研一般考什么内容?有付出就有回报,等你的答案...

其道桀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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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全日制还是在职,考试内容看你选择的学校专业的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元月的第一或第二个周末考试,政治、英语必考,理工科要靠数学,经济、农业也要考,其他考两门专业课!

学硕考研各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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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数学是上午考。研究生考试时间:每科3个小时第一天上午政治(8:30-11:30)下午英语(2:00-5:00)第二天上午数学或专业基础课(8:30-11:30)下午专业课(2:00-5:00)考研科目:共四门:两门公共课、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两门公共课:政治、英语。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分为13大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其中:法硕、西医综合、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等属统考专业课;其他非统考专业课都是各高校自主命题。扩展资料:针对考研的数学科目,根据各学科、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入学所应具备的数学知识和能力的不同要求,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数学试卷分为3种:其中针对工科类的为数学一、数学二;针对经济学和管理学类的为数学三(2009年之前管理类为数学三,经济类为数学四,2009年之后大纲将数学三数学四合并)。考研数学试卷结构:数一:高数56%、线性代数22%、概率统计22%数二:高数78%、线性代数22%、不考概率统计数三:高数56%、线性代数22%、概率统计22%参考资料:

还有几天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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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最后一天啦,各位考研党注意啦,2019研招统考网报系统将于今日22时关闭!网报结束后,即将进入现场确认阶段。你们需要关注的问题都在这里:一,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小编整理了各省级招办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请收藏!北京11月8日至10日天津11月6日至10日(具体工作时间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河北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市根据本地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山东11月5日至9日山西11月7日至10日河南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及要求见“研招网→网报公告→报考点”)辽宁11月5日至10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黑龙江11月6日至10日吉林网报成功后,及时关注报考点通知内蒙古11月3日至9日(网上预约),11月4日至10日(现场确认)上海11月7日至10日江苏11月7日至10日浙江11月6日至10日安徽11月7日至10日江西11月6日至10日广东11月6日至9日(各报考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广西11月7日至10日湖南11月5日至8日湖北11月6日至10日福建11月6日至10日海南11月5日至9日四川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重庆11月7日至9日贵州11月6日至10日云南11月5日至9日西藏11月6日至9日陕西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甘肃11月6日至10日宁夏具体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新疆11月5日至9日青海11月6日至10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化,以省招办和报考点通知为准)

考研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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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即“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之意。其英文表述是“Take part in the entrance exams for postgraate schools”。考研首先要符合国家标准,其次按照程序:与学校联系、先期准备、报名、初试、调剂、复试、复试调剂、录取、毕业生就业、其他等方面依次进行。报考条件   考研现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研程序  考研的确是一件关系到大学生前程的事情,但是同学们也没必要考虑得太早了,从大三开始考虑完全来得及,考虑太早,最后变化也快,这个时代节奏太快,计划赶不上变化,等到大三了,学业各方面都差不多稳定了,这时候再考虑,对自己未来的定位会更准确。究竟该不该考研?该考哪个学校?一些人甚至从大一大二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确实对于这个大的问题,是否做,如何做,多花些时间来考虑是必要的。但在开始考虑这个问题时,你首先要知道的是考研的整个流程,它要经过哪些阶段,在什么时间要做什么事情,这些都要心中有数,以便及早安排,计划周详。根据我的理解,考研大致要经过以下过程。(一)与学校联系  确定具体的学校、专业,获得具体的考试信息   如果确定了要考研,确定了要报考的大致学校和专业范围后,要和学校联系,获得最新的招生信息,并最后确定下报考的学校和专业。这种获得有关专业方面信息的途径有以下几个:   1、招生简章。一般在7-8月份初,由各个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处)公布。上面会列出:招生单位名称、代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招生的专业人数(有的以系、所、院、中心等整个具体招生单位为单位,有的具体到每一个专业);导师(有的不刊登,多属于集体培养);有的还会列出委培、自费等人数,但保送、保留学籍的名额一般不列出来(但这对于考生确实是非常关键的信息);考试科目;使用的参考书(很多学校也不列出,即使列出,经常列出的书目太多,或太少)。   因此可以看出,大部分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上的信息对于考生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可以说都是最基本的信息,而关键的信息,却没有列出。   2、系办印发的说明和专业课试题集。为了弥补招生简章的不足,应付考生不停地打电话询问一些有关信息,有的招生单位(一般都是具体的招生单位如系、院、所和中心等)特别公布一些说明,比如:历年报名人数、录取人数、录取比例、录取分数、参考书目等等,但保送人数、保留学籍人数仍无法公布,因为他们一般要到11月份研究生报名之前左右才能确定。   如果系里能公布最近几年的专业课试卷,那对于考生是莫大的福音了,要是没有看到以前的这些试题,复习准备无异是盲人摸象。但遗憾的是,公布试题的单位相比较还是很少的,如何能找到专业课试题,就看个人的本事了。不过现在有一些考研的网站收集了不少专业课试题,为考生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3、导师。能和导师联系上,得到他的一两点指点,无疑会如虎添翼。但这并不容易,因为导师一般都很忙,即使联系上也要注意打交道的方式。还有一点很有意思,很多研究生反映,越是好的学校,和导师联系的必要性也越小。好的学校一般信息比较透明,黑箱操作比较少,出题也比较规范,很少有偏题、怪题。   4、在读研究生。和导师相比,在读研究生要好找一些,能提供的信息也要更“实用”,说的话更实在一些。因此,我建议,如果想考研,尽量找到研究生咨询,你绝对不会后悔。   5、各种平面媒体刊登的考研信息。   6、网站。如果能上网,现在有很多考研的网站,能提供很多信息。(二)先期准备  获得了充分的专业课信息后,找到了完备的复习资料后,该踏实看书复习了。关于如何复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法,也有一些大家经过摸索共同认可的方法。至于具体如何复习,比如:何时开始复习,公共课如何复习,专业课如何复习,是否要上辅导班等等诸多问题,也许要分成若干文章分别予以论述,才能说得大概清楚。(三)报名  考研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一般在每年的10月,现场报名确认在每年11月,应届本科毕业生可 考研提前报名一般在9月,具体时间可看教育部通知。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在职人员报考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是:   在职人员中很多人遇到的问题是同等学力问题,即大专生和大专生以下的考生如 研究生考试何报考的问题。按照规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入校读研究生时必须有两年工作经历。比如一位大专学生2001年7月毕业,它可以在2003年9月入校读研究生,这样的话,他在2003年1月可以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2002年11月就可以报名。他应该在此前很长时间,甚至一毕业就开始准备复习。   还有一个问题,很多学校对同等学力的考生还有一些另外的规定,比如要求有四级英语成绩单,或者要发表过相关领域的论文等等。考生在确定报考哪一个学校时,一定要事先看看最新的招生简章,以免白花功夫。(四)初试  初试一般在1、2月份,春节前1、2个星期。考试要持续2天,进行4门考试,每门考试3个小时,也有进行两天半的考试专业。考试地点一般在地市一级教委高招办设立的考点,或者招生的高校,考生在报名时可以选择这两种考点。(五)调剂  大约在寒假过后,春季开学后1、2周,专业课成绩差不多就出来了,可以打电话向系里和研招办询问。再过1、2周,公共课的成绩也出来了。这以后到发复试通知的一段时间是很关键的,如果名次不是特别理想,录取在两可之间,就要多和报考单位(系里)和导师多联系,实在不行看有无可能读自费和委培,或者调剂到别的学校。(六)复试  复试一般在5.1前后,一般是等额面试,少数热门的专业会选择差额复试。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学校一般还要书面测试本专业的核心课程。近两年国家还在较好的学校,比如清华、北大进行了复试时测试英语口语的试验。但一般而言,绝大部分学校都是等额面试,可以说非常轻松,主要是聊一些学习兴趣,读过哪些书,对哪些方面比较感兴趣,本科时老师都怎么教的等等,所问的专业知识也都是最基本的内容。对绝大多数学校来说,接到复试通知,只要你不是替考的,在复试时一问三不知,录取一般都没有问题。(七)复试调剂  调剂的主要渠道有三:第一条是网上渠道。不少大学的研究生部网页都有网上调剂信息登记系统,大家可以通过登陆系统提出调剂申请,请注意,一定要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首次登录时一般要靠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登录。在填写时还应注意:1、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应与你原始报名信息卡一致。2、待4月份国家分数线下达后,符合该校调剂条件的考生,学院将与考生本人联系,请及时将调剂材料(原始报名材料)寄交所选择的学院。   第二条是电话渠道。调剂要尽早并且准确。一旦得出自己的分数可能达不到报考院校分数线的要求,除了上网查询并申请调剂外,还可以选定几所有可能录取自己的学校,向他们的研究生院打电话获得最新信息,并最好联系上该学院相关专业的导师,往往导师的肯定在这时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第三条是人情渠道。这条渠道要求你和报考专业的导师有比较良好的关系。   尽量不要坐着等学校来调剂你,调剂也是一个残酷竞争的过程,你晚去一步,位置就可能被人占了,一定要尽早行动,从速从早。(八)录取  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函到你的档案所在单位,将你的档案调往学校,审查没有重大问题后(主要是政治性问题),将会发放录取通知书,将你所有的关系,包括组织、户口、工资关系,转往学校(委培培养除外)。 考研接到录取通知书,按照上面的报名时间,一般在9月初,你就可以赶往心仪已久的学校了。一般通知书上会要求考生准时按规定的几天报到,不能晚也不能早,但其实你可以早两天报到,也许能获得一些好处,比如可以捡一个好位置的床铺。研究生种类按攻读学位等级划分  按攻读学位等级的不同,分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硕士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博士生”)两级。按学习方式划分  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   (1)脱产研究生    脱产研究生是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2)在职研究生    在职研究生是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专业课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计划,并参加考试取得相应的学分。还必须通过国家专门设计的英语、政治及专业全国统考,合格后可以申请学位。学习、考试、答辩均需交纳一定费用,一般全部下来在数万元左右。目前只有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少数重点大学招收学位生,机会不多,而且必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随着学位管理的加强,通过这条途径来获取学位的难度越来越大了。一般最终能够通过答辩、取得学位的比例并不高。   目前,多数研究生招生单位只面向本单位职工招收在职研究生,有的单位面向本地区、本系统的职工招收在职研究生。按在学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划分  按在学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托生”)和自费研究生。   (1)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    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①非定向研究生   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实行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就业制度。由国家和学校提供全部学费,住宿费需要自己承担,转户口和档案关系。   ②定向研究生   a.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b.凡属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对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费用,进行委托培养。培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均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   c.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d.定向生的形式:第一,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二,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第三,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第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采用第二、第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即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定向生的用人单位还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e.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内容   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按照规定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未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单位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提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2)委托培养研究生    ①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概念及其与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区别   a.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是我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它对鼓励高等学校挖掘潜力,培养的研究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   需要,起了积极作用。   b.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委托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委托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享受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相同的待遇。   c.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之间的主要区别:培养费用的来源和毕业分配的办法不同。   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之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其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毕业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就业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规定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②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a.高等学校招收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b.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的合同,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要求、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毕业分配办法、培养费用数量及拨付办法、合同有效期限以及委托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   c.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的合同,应包括委托培养志愿、学习专业、在学习期间的待遇、毕业分配办法、在委托单位最低工作年限、合同有效期限及违反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   d.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应办理公证手续。   ③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形式   a.从招生单位招收的研究生中选定;   b.由委托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招生单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   c.试行由委托单位招生录取(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有学位授予权),由招生单位培养的办法。   采取第一、第二种形式的委托生,整个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规定标准录取,并提出初选名单,经与委托单位研究同意(第一种形式的委托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   采取第三种形式的委托生,由委托单位按其录取标准提出初选名单,经招生单位指导教师、教研室、系(所)审查同意,并经研究生院院长审核批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招生单位与委托单位联合发出录取通知书,或由委托单位录取后,转入招生单位。   (3)自费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即自筹经费研究生。经费自筹,计划外研究生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而定。入学时要转户口和档案关系。计划外研究生同样需要参加国家的考试,考试内容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考试成绩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但不能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以及时向所报考的院(系、所、中心)教务办公室申请计划外录取。教学安排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修满学分、论文通过可以得到与计划内研究生同样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专业划分  按照专业和用途的不同,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类研究生。   (1)普通研究生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   目前,我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12大类,12大类下面再分为88个一级学科,88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3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760多个二级学科。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特殊类研究生   特殊类研究生,即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我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学位已达15类。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①特殊类研究生相关知识   a.专业学位和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的异同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就研究生的学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 士学位”。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的职业指向性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大多只设置硕士一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XX(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   b.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体可以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   比较简单的区分办法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招收全日制学习学生的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一起举行。   c.专业学位的招生条件   专业学位招生条件的最大特点是,要求报考者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一般要求本科毕业,有的专业要求报考者具有学士学位。绝大多数专业学位要求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同意,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单位推荐等。但也有例外,比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软件工程领域也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招生。   d.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   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大国家级别的考试都有规定的考试科目,各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有所不同。对此,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每年都会在发布报名信息时公布相关方案。联考以外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其中有的考试是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   e.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   不管是10月“联考”这一批,还是年初“统考”的这一批,招生单位的招生名额都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相对来说,10月“联考”的招生名额更加宽裕些,有的甚至是由招生单位自定。但由于要保证教育质量,因此拥有自定招生名额权利的招生单位并不会来者不拒,而是根据自身的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来确定招生名额。   另外,有的专业学位招生对于来自某些领域的学生有一定的招生额度限制,比如公共管理硕士,《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非政府部门人员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统考”的招生名额则是被纳入高校每年的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中。   f.专业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10月“联考”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统一公布。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1月“统考”的录取工作,则是先由国家教育部划定统一的复试分数线(按地区和专业),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的人员绝大多数是过线者。   g.专业学位教育证书   由于攻读方式不同,大多数专业学位教育只授予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单证”),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建筑学学士和硕士等,存在既有学位证书,又有学历证书的“双证”情况。大体来说,“统考”生是“双证”,“联考”生是“单证”。编辑本段自主划线  自主划定分数线是02年才开始的。国家出台这个政策的原意,是让学校可以自主的选择人才进行培养。   具体方式为:具有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自主划定分数线资格的高校根据报考自己学校考生的情况和计划招生的人数来确定初试的分数线,将划定的分数线上报教育部备案,而不用参考国家统一划定的分数线。其他不具有自动划定分数线资格的高校,复试分数线的划定方法为:教育部的国家线出来后,以国家线为依据,上涨一定分数予以通过。   一般而言,自主划线的学校的分数线都会先于国家线而出,且基本上都会高于国家线。不排除有个别学校个别专业会低于国家线。 祝你成功! 加油!

急急急!2011年考研具体时间及考试安排,哪里有?

数日不见
吉原
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0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1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1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九)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十)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去“医考空间 幽幽青园_百度空间”去看吧。或者去医学在线考试网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