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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报考研究生

而寓诸庸
补票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相应的专业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分降低20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是指:(1)报考地处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地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考生;或者(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怎么报考研究生

永井
暴走下
1、少数民族考研的政策主要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所以招生学校都会执行这些政策。2、考研少数民族政策主要体现在,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要比普通的复试分数线低很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 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这类考生在复试中的分数线要低于普通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此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这类考生的人数国家有规定,具体的要求考生需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急求---有关少数民族学生考研的规定~

大稻埕
葛伊
您确定没看错吗?应该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吧,是少数民族骨干吧!这个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是同一概念的! PS: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是每个少数民族考生都可以享受的,不限于新疆西藏,一般是比普招降20分左右,单科降5分左右。 但要是少数民族骨干就另说了,一般要比普招低五六十分的,上学期间学费全免,每月还有适当的补助,多上一年,相当于民族预科,毕业后回生源地工作。希望能够帮到您!

关于少数民族考研

泂酌
身乃无咎
````定向生的话应该是和单位签订一定的合同····多的是事业单位或者是国有工厂企业·····待遇还是不错·····不知道你是要考四川还是江苏的研····一般是没有区域限制的主要是看你要考的地区的分数线·····考研一般是网上报名···你可以打相应得学校的咨询电话去问下···至于你上线一定能读不知道···是要面试··一般好的学校是考试···其他的还是要去多看看你要报的教授·····有什么还可以继续咨询·······我想考西南交大,应该是在江苏本校先参加统考对吧?····你要先在网上报名···报考西南交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一定会在你们学校设定考点····也有可能是在江苏别的高校设置考点····但是总的你还是要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今年的是一月5、6号考试····一般在每年的9月应届生预报名,10月全国报名····有国家政策 基本只要过线就可以啊

研究生考试 有关少数民族考生的有关事项

缩手缩脚
别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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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条件

动刀甚微
富二代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他条件可参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办公厅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扩展资料:考研报名的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少数民族报考非定向研究生

天之所助
星云
不要着急,我对少数民族政策很了解,我已经考上了2010年的研究生,因为是少数民族当时研究了一下,但是我最后还是考了公费,没占少数民族分。我试着帮你解答,先说委培定向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你赶快去找你们年级的辅导员,或者相关负责人,如果你当初定向的时候没有专门的定向委培单位,硬性的要求你回定向单位工作的话,你就去找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这个是可以出点钱转为非定向的,当然这是我们学校当初这样实现的,不知道你们学校是怎么弄,如果弄不了,学校大概不会保留你的档案和户口,直接打回原籍,这个也没有多大的关系,你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和非定向的都是一样的,只是你大概会没有那张就业推荐表,当然要看学校了。再来就是关于你考研究生这件事情,我们先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这个计划只要是少数民族就可以,这个要研究生报名的时候单独选择这项计划,你一旦选择了这个计划就等于你放弃了正常的研究生研究生考试,不能参加全国统一录取,意思就是你报考了什么学校,如果没录取上你,就算你分数在高你也不能参加正常的调剂,这个是只能考几所固定的学校,所以不能参加全国调剂,计划的优势是分数比国家少数民族线还低,甚至不要求单科成绩,但是要念4年,毕业后一定要会签协议的地方自己找工作。而且好像是公费的不用出钱念。在一个就双少计划,这个计划有两种,一种是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你说你快毕业了,那么说明你已经错过了2010年的研究生考试,我对应届这个词不是很了解,所以我不知道你2011年考的时候还算不算应届,如果不算你就不能按这享受了,另一个是少数民族地区就业的少数民族考生,多了一个地区在职考生的要求,你的户口和档案必须在少数民族地区,所以如果你户口被打回原籍了,那只要你的原籍是少数民族地区那你一样可以现实国家的少数民族线,这个是对全国任何高校而言的,至于在职这个要求,是灵活机动的,你可以自己解决只要复试的时候有单位愿意给你盖章就可以了,但是少数民族线的优惠只对初试有效,所以就算你进入复试了,如果复试表现不好,还是会被淘汰。如果你只是少数民族往届生,你的户口档案又不在少数民族地区,比如在昆明,曲靖,玉溪,那你也只能按正常考生那样参加竞争了!祝你好运! 还有问题要问的话,我可以帮你解答

有哪位学姐或学长知道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一般什么时候去弄那个代码啊?

健顺
莫德拉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出来后才报名(是十月分出)报名前要弄的事:弄验证码1、简章出来后填写<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并准备相关材料(下面写有)2、后跟你家里户口所在地(就是证明你是少数民族的地方)的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司联系(如果没有高教处就找管这个少干的部门),把你的登记表(填好并签名,3分哦)+身份证(复印)+学生证(复印)+你的户口(在你的学校管户籍的地方)(复印)拿到高等教育司去办理证明并盖章.如果你在外省读书,可以用传真方式跟教育司联系,或者你委托在家乡的家里人或者朋友帮你做这些证明的事(委托朋友要写委托书),不过证明完后,记得问他们你的验证码和把盖过章子的两份登记表(一份自留,一份邮寄给报考单位)寄给你验证码知道后:网上注册报名办理证明时,会得到一个验证码(十几位数字组成),然后就可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注册报名(报名少干要有验证码)报名后:邮寄登记表名成功后(也就是你拿到报名号后),关注所报学校的少数民族招生简章(在国家的少数民族简章出来后,在所报学校的研招网上会公布),一般学校要求你在某个日期前邮寄一份盖过章的少干登记表,不寄的话是没有资格考试的!邮寄表格后:确认表格是否安全到达你确认你的登记表已经安全到达报考学校时,你的报名算是结束啦。你就好好复习,最后别忘记确认就行了一个过来人的讲述.......忠心希望你考研成功!

如何能成为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

采蘑菇
向秀
为加快少数民族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基本任务和措施 1.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要从战略高度认真做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工作。 2.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各招生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3.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4.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教育部的主要职责: 1.主管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办法,规划与组织全国的招生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 2.协调各招生单位的主管行政部门及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 3.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的主要职责: 1.生源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规定和办法,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配合各招生单位的工作,引导优秀考生报考; 2.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所在地区各招生单位的工作。 (三)招生单位的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考试,完成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1.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并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 2.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及长远规划,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制订年度招生建议计划(含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并上报教育部。 3.各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特点,制定招生专业目录。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初试 1.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2008年1月19日至20日)。 2.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 1.教育部采取“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在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自行确定,一般不得晚于5月上旬。 4.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生单位可根据情况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部分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五、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安排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决定。 (二)考试 1.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2.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各招生单位自定,并于复试前公布。 3.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考核,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 2.各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招生单位按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例进行录取。原则上,各招生单位所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4.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5.招生单位因生源状况和学科建设等原因确需进行规模调整的,要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由教育部审批下达执行。 6.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7.各省级招办应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才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 七、其他 1.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带来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其人事档案和户口由定向单位或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培养单位,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招生单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予以公布。 6.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