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其父
厦门 有限公司 增加经营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 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厦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INDUSTRY CO.,LTD. 2、项目内容:从事 的生产、加工(增加经营项目前的经营范围)。 3、公司法定地址:厦门市 法定代表人: 4、公司投资者: 投资者地址: 5、项目总投资: 万美元,注册资本 万美元。投资者认缴的注册资本包括: (1)外汇现金 万美元。 (2)生产设备折合 万美元。 (如果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同时增加投资额,那么,本条所指的系增资前的总投资、注册资本) 6、经营期限: 年 二、增加经营范围的原因及其依据: 本公司自 年 月 日成立以来,原申请的经营项目都已投入生产,并且达到预期的规模。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 等产品的社会需求大量增加,品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为了寻求更大的发展机会,本公司通过多次市场调查后认为,______等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本公司可以利用原来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增加_____等产品的生产加工。 公司将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科学的管理方法,聘用高级技术人员投入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增加就业,为提高厦门的 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契机。 (本条主要①说明公司原经营项目的运作情况,如是否达到预期的生产规模、效益等;②解释增加经营项目的原因,如公司准备转产,撤消原经营项目,从事新项目的经营,或者公司拟利用原有生产能力从事新项目的生产经营;③介绍所增加项目的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 三、 项目实施计划: 所增经营项目产品生产销售计划: 产品名称 产量 产值 销售市场 第一年 如欧美、台湾等 第二年 第三年 四、 拟增加的经营项目及其生产规模: 1、拟增加的经营范围:从事 的生产、加工。 2、生产规模:年产 ,年产值 万元。 五、 生产工艺流程 (企业自行描述,按不同类别的产品分别表述生产流程) 六、 企业组织和人员安排: 1、公司设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2、组织机构如下: 董事会(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财务部——经营业务部——生产技术部——生产车间。 (1)行政财务部:主管办公室、劳工、财会及后勤工作。 (2)经营业务部:采购原辅材料、销售产品、仓管,了解市场信息。 (3)生产技术部:技术指导、质量检验、更新产品。 (4)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 3、拟增加员工数、构成及来源: (1)公司初步拟增加员工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生产工人 人。 (2)人员来源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七、 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 本公司生产所需原料主要为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基本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公司将集中收集加以回收处理,使之不影响周边环境。工厂产生的生活污水将结合厂区周围的排水设施合理排放。总之,公司会按照环保部门提出的需求,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会教育员工注意安全,并对工人进行一定时期的机器操作培训,使工人合理、安全使用机器,遵照安全规程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严格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八、原材料来源、产品销售及生产所需设备: 所增加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 ,其年需求量、总金额、来源地等详见下表。 原材料名称 年需求量 单价 总金额 来源地 合计 公司产品 %外销,主要销往 ,其余在国内销售。 生产设备主要有: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来源地 合计 九、 经济效益分析: (单位:美元) 1、公司年营业额(预计): 万 2、总成本费用计: 万 其中: 厂房租金 万 设备按10年使用年折旧 万 工资总额 万 按总职工人数 人,每人平均(年)工资 元 水电费 万 其中:水年用量 万吨(0.5元/吨) 计 万 电年用量 万度(0.1元/度) 计 万 办公费用 万 主要原材料 万 辅助材料 万 销售费用 万 3、利润=总收入-总成本= 万 利润率 %。 4、回收期约 年(从获利年度算起)。 十、结论: 所增项目可进一步促进厦门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繁荣,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的收入,有一定社会效益,同时,该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将成为本公司新的利润来源,此外,该项目在经营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本公司所增加的经营项目是切实可行的。 法人代表:(签名) 二○○ 年 月 日一、行政许可内容(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增加)经营范围;(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三)外商投资企业修改企业合同、章程;(四)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五)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合同、提前解散企业;(六)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股权转让;(七)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与其它公司合并; (八)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分立; (九)外商投资企业调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根据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再修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根据2001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国务院令第311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9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6号);(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国务院令第301号);(七)《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2年2月11日国务院令第346号);(八)《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004〕20号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九)其他相关规定: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7号,2007年10月3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2005年10月27日);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2001年11月22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1〕第8号);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1997年5月28日外经贸资发〔1997〕267号);5、《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二○○六年第10号);6、《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2000年7月25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0〕第6号);7、《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1995年5月25日外经贸法发〔1995〕366号);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1987年2月17日];9、《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延期有关问题的意见》(商法函[2004]71号);10、《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