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晶
一、领导班子好 第一条 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进取、结构合理、廉洁自律。建立并落实主席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廉洁自律制度等民主规范的议事决策规则,建立招商引资、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等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机制。 第二条 工商联主席要符合政治素质好,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组织领导能力,热爱工商联事业等条件,有专职的主席或副主席;工商联党组书记要符合政治上强,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工作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等条件,工商联党组书记一般应有县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有条件的县可设立秘书长职务,要选配政治素质好,工作较强,热爱工商联事业的干部担任。 第三条 建立并坚持发挥兼职副主席作用的制度;制定完善执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长)会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 第四条 建立工商联党组并能够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并切实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工商联党组书记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要列席同级党委全委会。 二、会员发展好 第五条 近三年会员数量年均增长率超过5.5%(依据:省工商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豫联(组)“2012”15号)),企业会员数量比例占当地私营企业数量20%(依据:截至去年底全省私营企业数36.74万户,全省工商联企业会员数77670户,占21.14%),能吸收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入会。 第六条 会员结构逐年优化,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比例不断提升,不断巩固扩大工商联会员队伍。 第七条 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会员发展规划。在发展行业领军企业的同时积极吸收小微企业和有一定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入会。建立会员管理制度和会员服务体系,在会员管理上实行会员动态管理,在为会员服务上有活动、有内容、有平台、有载体。 第八条 按时准确填报上级工商联要求报送的工商联执委常委数据库信息和会员组织报表,并注重数据分析运用。 三、商会建设好 第九条 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做好商会发展规划。乡、镇(街道)基层商会组建率能达到100%,行业组织覆盖当地主导产业,会员企业增加值占当地经济总量有一定比例。 第十条 建立了指导商会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规范办会程序;帮助商会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搭建有效的服务会员、维护权益、加强自律、融资担保、促进交流、推动商会健康发展的工作平台。 第十一条 按照省工商联‚十一大‛提出的本届末全省产业集聚区实现商会全覆盖的目标,积极在产业集聚区内发展和建立商会组织。 四、作用发挥好 第十二条 积极探索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宣传和表彰一批可信、可比、可学典型;通过同心工程、感恩行动、光彩事业、千企帮千村等活动载体,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合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精神,协同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活动。 第十三条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做好工作,积极开展招商、融资、信息、技术、人才、法律等方面服务并取得显著成效;引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四条 引导会员企业合法诚信经营,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在协调和参与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五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议政建言。每年都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并获得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所提意见建议被党委政府采纳或调研报告被转发;积极向当地政协提交提案;配合上级工商联完成重点课题调研任务。 第十六条 培养并建立一支政治可靠、贡献较大、参政议政能力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并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五、工作保障好 第十七条 制定出台县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关于加强全省县级工商联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能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商联工作,取得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召开全县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 第十八条 政府领导班子中有一位领导负责联系工商联工作,建立了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 第十九条 县级工商联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达到‚五个确保‛(确保工作力量、确保有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确保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确保有必要的办公设施、确保有丰富的活动内容),办公经费及考察调研、教育培训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正常经费和工作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