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食不甘
为鼓励广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以下办法。一、推免生1、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推免生,复试成绩达到良好,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研究生并发给奖学金2000元。2、其它学校的推免生,复试成绩达到良好,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研究生。二、参加全国统考考生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时获学士学位,下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且复试成绩达到良好,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研究生。2、凡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参加复试的专业排名前2名被录取者,发给奖学金2000元。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居本学院同学科门类前10%者,发给奖学金1000元。4、凡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总分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第二志愿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达到良好,发给奖学金1000元。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优先进行校内各专业间调剂。三、奖学金的发放 新生开学报到注册第一学期,各学院将符合享受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由计财处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四、其它1、以上奖学金每个学生只能享受一项。2、本办法只限在2008级研究生试行,解释权归研究生处。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