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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培养方式分为脱产和集中面授专两种方属式。鼓励脱产攻读学位。脱产方式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第一年在校学习,修读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第二年回原单位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同时每学期集中20天继续修读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第三年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在校撰写论文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集中面授方式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但最少不得少于三年。其中第一年、第二年寒暑假在校集中学习,每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三个半月,修满课程学分,其余时间在原单位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第三年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在校撰写论文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累计在校学习时间(含论文撰写)不得少于10个月。2、研究方向中、小学学校管理3、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课程分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