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于真
目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施工前准备 3.1 施工准备 3.2 施工测量 3.3 施工前复查试验 3.4 场清理 3.5 试验路段 4 路基施工般规定 4.1 基本要求 4.2 路基施工排水 4.3 路基施工取土弃土 4.4 土机械化施工 5 填路堤施工 5.1 般规定 5.2 土路堤填筑 5.3 桥涵及其构造物处填筑 5.4 填石路堤 5.5 土石路堤 5.6 高填路堤 6 挖路堑施工 6.1 般规定 6.2 土路堑挖 6.3 石挖 6.4 深挖路堑施工 7 路基压实 7.1 般规定 7.2 填段基底压实 7.3 压实机械要求与选择 7.4 填路堤压实 7.5 路堑路基压实 7.6 桥涵及其构造物处填土压实 7.7 填石路堤压实 7.8 土石路堤压实 7.9 高填路堤压实 8 路基排水 8.1 般规定 8.2 面水排除 8.3 水排除 8.4 高速公路、级公路路基排水 9 特殊区路基施工 9.1 水稻田区路基施工 9.2 河、塘、湖、海区路基施工 9.3 软土、沼泽区路基施工 9.4 盐渍土区路基施工 9.5 风沙区路基施工 9.6 黄土区路基施工 9.7 雨潮湿区路基施工 9.8 季节性冻融翻浆区路基施工 9.9 冻土区路基施工 9.10 岩溶区路基施工 9.11 滑坡段路基施工 9.12 崩坍岩堆段路基施工 9.13 膨胀土区路基施工 10 季节性路基施工 10.1 路基冬季施工 10.2 路基雨季施工 11 路基防护与加固 11.1 般规定 11.2 坡面防护 11.3 路基冲刷防护 11.4 其加固工程 12 公路绿化工程与环境保护 12.1 公路绿化工程 12.2 空气污染防治 12.3 防止水、土污染流失 13 路基整修、检查验收及维修 13.1 路基整修 13.2 检查及验收 13.3 路基维修 13.4 质量标准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 总 则 1.0.1 适应我公路交通发展需要,确保公路路基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路路基工程新建改建施工,其道路路基工程,参照执行 1.0.3 公路路基公路工程重要组部,应具足够稳定性耐久性,应能承受行车反复荷载作用抗御各种自素影响公路路基工程必须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0.4 路基工程应推行机械化施工条件极其困难三、四级公路,采用工施工,路基压实,必须采用碾压机械 1.0.5 路基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原则,应制宜,合理利用材料工业废料 1.0.6 路基施工,应符合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条件积极采用经鉴定新材料、新技术、新机具新检验 1.0.7 路基施工必须遵守家关土管理规,应节约用,保护耕农田水利设施 1.0.8 公路路基施工应保护态环境,尽量少破坏原植貌清除杂物,必须别情况,予妥善处理,倾弃于河流水域 1.0.9 公路路基施工,必须贯彻安全产针,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产 1.0.10 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遵守家及部颁关规范标准 1.0.11 公路路基施工必须按批准设计文件进行需变更设计或改变原定施工案,或采用特殊施工,应按施工管理程序,报请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批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路床 路床路面基础,承受由路面传荷载指路面结构层底面80cm范围内路基部路床结构路床O~30cm路床30~8Ocm 2.1.2 填石路堤 路基施工利用石料(包括卵石)填筑路堤称填石路堤 2.1.3 水沉积 填石路堤施工,采用灌水办,使砂细粒料充满石块间空隙,保证填石路堤强度稳定 2.1.4 土石路堤 利用卵石土、块石土等土石混合材料修筑路堤称土石路堤 2.1.5 冻结沟 寒冷区使水迅速冻结挖沟槽 2.1.6 保温沟 寒冷区排水沟槽顶部设置定厚度保温覆盖物,使水流温流沟槽 2.1.7 湿陷性黄土 受水浸湿土结构迅速破坏发显著附加沉黄土称湿陷性黄土,与应称非湿陷性黄土 2.1.8 微差爆破 排炮起爆间预先设定较短间差让依起爆爆破式称微差爆破 3 施工前准备 3. 1 施工准备 3.1.1 路基工前,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基础,进行现场核施工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根据关程序提修改意见报请变更设计 3.1.2 根据现场收集情况、核实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并及提工报告重要项目,应编路基施工中国络计划 3.1.3 修建工程用房,解决通讯、电力水供应,修建供工程使用临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用品供应;设立必要安全标志 3.2 施工测量 3.2.1 路基工前应做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公路路线勘测规程》要求 3.2.2 导线复测 3.2.2.1 原测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导线复测工作 3.2.2.2 导线复测应采用红外线测距仪或其满足测量精度仪器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 3.2.2.3 原导线点能满足施工要求,应进行加密,保证道路施工全程,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3.2.3 线复测 3.2.3.1 路基工前应全面恢复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交点、转点、圆曲线缓曲线起讫点等于高速公路、级公路应采用坐标恢复主要控制桩 3.2.3.2 恢复线应注意与结构物、相邻施工段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查明原,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 3.2.3.3 发现原设计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并设计图表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桩号 3.2.4 校及增设水准基点 3.2.4.2 水准点间距宜于1km,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段、工程量集及形复杂段宜增设临水准点临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3.2.4.3 发现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应其移影响范围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3.2.4.4 增设水准点应设便于观测坚硬基岩或永久性建筑物牢固处,设埋入土至少1m深混凝土桩 3.2.5 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应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未提供横断面图,应全部补测 3.2.6 路基放 3.2.6.1 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路线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关规定钉路基用界桩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具体位置桩距路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宜于5Om桩标明极号与路填挖高,用(+)表示填,用()表示挖 3.2.6.2 放完边桩,应进行边坡放,深挖高填段,每挖填5m应复测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控制边坡 3.2.6.3 路基施工期间每半至少应复测水准点,季节冻融区,冻融应进行复测 3.2.6.4 机械施工,应边桩处设立明显填挖标志,高速公路级公路施工,宜于200m段落内,距桩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碰倒或丢失应及补 3.2.6.5 取土坑放,应坑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供应程桩号及挖掘深度;作排水用取土坑,挖至距坑底 O.2~O.3m,应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 3.2.6.6 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放,宜先做板架检查,每隔1O~20m沟内外边缘钉木桩并注明程及挖深 3.2.6.7 施工程,应保护所标志,特别些原始控制点 3.3 施工前复查试验 3.3.1 路基施工前,施工员应路基工程范围内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通取、试验确定其性质范围,并解附近既建筑物特殊土处理 3.3.2 施工员应根据设计文件提供资料,取自挖、借土场、料场路堤填料进行复查取试验设计文件提供料场填料足,应自行勘查寻找 3.3.3 挖、借土场料场用作填料土应进行列试验项目,其试验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办理 a.液限、塑限、塑性指数、调度或液性指数; b.颗粒析试验; C.含水量试验; d.密度试验; e.相密度试验; f.土击实试验; g.土强度试验(CBR值); h.级公路、高速公路应作机质含量试验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特殊土,除进行试验外,应结合各种土定名需要,辅相应专门鉴别试验,确定其种类及处治 3.3.4 使用新材料(工业废渣等)填筑路堤,除应按相关规范作关试验外,应作环卫害份试验,同提报告,经批准使用 3.4 场清理 3.4.1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公路用放,由业主办理征用土手续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提增加临用计划,并增加部进行公路用测量,绘制用平面图及用划界表,送交关单位办理拆迁及临占用土手续 3.4.2 路基用范围内既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水道、坟墓及其建筑物,均应协助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于路基附近危险建筑应予适加固;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 3.4.3 路基用范围内树木、灌木丛等均应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树木应移置于路基用外,进行妥善处理高速公路、级公路填高度于1m其公路应路基范围内树根全部挖除并坑穴填平夯实;填高度于1m其公路允许保留树根根部露面超20cm取土坑范围内树根应全部挖除 3.4.4 填借段原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清种植土应集堆放填段清理完表面,应整平压实规定要求,才进行填作业 3.5 试验路段 3.5.1 高速公路、级公路及特殊区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路基施工,应采用同施工案做试验路段,选路基施工佳案指导全线施工 3.5.2 试验路段位置应选择质条件、断面型式均具代表性段,路段度宜于100m 3.5.3 试验所用材料机具应与全线施工所用材料机具相同通试验确定同机具压实同填料佳含水量、适宜松铺厚度相应碾压遍数、佳机械配套施工组织于高速公路、级公路应按松铺厚度30Cm进行试验,确保压实层匀质性 3.5.4 试验路段施工及完,应加强关指标检测;完工,应及写试验报告发现路基设计缺陷,应提变更设计意见报审 4 路基施工般规定 4. 1 基本要求 4.1.1 路基施工应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并试验检测作主要技术手段,指导施工 4.1.2 特殊区路基施工,应按第9章关规定执行 4.1.3 石质挖路基施工,宜采用爆破,必须采用,应作专门设计,并按爆破规定执行 4.1.4 路基施工宜挖作填,减少土占用环境污染 4. 2 路基施工排水 4.2.1 路基施工,各施工层表面应积水,填路堤应根据土质情况施工气候状况,做2%~4%排水横坡挖施工路基各层顶面纵、横坡,应根据路堑横断面形状,路线纵坡,路堑施工断面度施工等素确定,确保施工程,能及使雨水排走 4.2.2 雨季施工或故断施工,必须施工层表面及修理平整并压实 4.2.3 水位较高设计未做具体案,应采取疏导、堵截、隔离等工程措施 4.2.4 施工程,路堑或边坡内发水渗流,应根据渗流水位置及流量采取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渗沟等设施降低水位或水排定 4.2.5 路基施工前应先做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设施,特别雨区雨季施工更应加强面工作排水沟口应通至桥涵进口处;排、截水沟挖废土应堆置沟与路堑边坡顶侧,并予夯实 4.3 路基施工取土弃土 4.3.1 路线两侧取土坑,应按设计规定位置设置取土深度根据用土量取土坑面积确定取土坑应规则形状,坑底应设置纵、横向坡度完整排水系统取土使作业面积水 4.3.2 取土坑原面草皮、腐殖土或其宜用作填料土均应废弃、处理系耕种植,宜先挖堆置边备用 4.3.3 设计未规定取土坑位置或规定取土坑贮土量能满足要求须另寻土源,应按照列规定办理: 4.3.3.l 线外设置集取土坑取土,其土质应符合填筑路基技术要求,同考虑土运输经济合理利用沿线荒山、高取土能性,力求少占农田改造田 4.3.3.2 沿线两侧或单侧设置取土坑,应全线统规划,合理布局面横坡陡于1:10,路测取土坑应设路基侧 桥两侧宜设置取土坑特殊情况,游侧设置,应留宽度于4.0m护坡道 河滩取土坑位置应与调治构造物位置相适应,取土坑排水,影响调治构造物稳定 4.3.3.3 取土坑边坡,内侧宜1:1.5,外侧宜于1:1 沿线取土坑坑底纵坡宜于0.2%,沿河段坑底纵坡减至0.1%坑底除特别规定外,宜高附近水域水位或附近桥涵进水口处标高,并与路基排水系统相衔接 取土坑坑底横坡做向路线外侧倾斜单向坡,坡度2%~3%,取土坑坑底宽度于6m,做向间倾斜双向横坡,并部设置底宽O.4m纵向排水沟坑底纵坡于0.5%,设排水沟 4.3.4 护坡道应严格按设计规定施工,设计规定,路基边缘与取土坑底高差于2m,于般公路,应设置1~2m护坡道;于高速公路、级公路,应设置宽度于3m护坡道护坡道应平整密实,并做1%~2%向外倾斜横坡 4.3.5 弃土堆应少占耕,除设计图规定位置外,设于近低路堑山脚侧面横坡缓干1:5,设于路堑两侧 4.3.6 沿河弃土,阻塞河流、挤压桥孔造河岸冲刷 4.4 土机械化施工 4.4.1 土机械化施工,应按列规定进行施工管理: 4.4.1.1 制订机械使用与管理制度油料供应制度 4.4.1.2 规定土机械调运措施 4.4.1.3 编制机械施工组织技术案综合机械流水作业程序,按同工程内容,指导机械施工 4.4.1.4 制订机械保养、定期检修机械保修制度,保证机械运转,充发挥机械作用 4.4.1.5 设置临机修厂房机械修理场,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按机械数量完程度,恰配备检修员 4.4.2 综合机械化修筑路基机械配备,应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按取土填筑、短距离运土填筑、远距离运土填筑及弃土及短距离弃土等原则予配置 (1)取土填筑工程,取土平整工序由平机完;压实土润湿工作,别由压路机酒水车完机械配备数量,宜视须完工程量、工期设备能力定 (2)短距离取土填筑路基,宜划段层推土机铲运机担任运土工作,平机压路机别担任整平压实工作机械配备数量,宜限度满足机械产量要求,充发挥机械效率 (3)远距离取土填筑士般源于取土场或路堑宜推土机完挖土工序,装载机或挖掘机完装土工序(土质坚,亦用推土机,直接用装土设备装土),自卸汽车完运土工序汽车数量应按装车设备能力运距短定,其余各工序按(1)(2)规定办理 (4)弃土或短距离弃土用推土机或铲运机完 5 填路堤施工 5.1 般规定 5.1.1 填路堤施工前原面,应按照3.4节关规定进行清理其基底,应按列规定办理: 5.1.1.1 应做原面临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雨水,流入农田、耕;亦引起水沟淤积路基冲刷 5.1.1.2 路堤修筑范围内,原面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土或砂性土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5.1.1.3 路堤基底耕或松土,应先清除机土、种植土,平整按规定要求压实深耕段,必要,应松土翻挖,土块打碎,填、整平、压实 5.1.1.4 路堤基底原状土强度符合要求,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于30cm,并予层压实,压实度应符合7.2规定 5.1.2 加宽旧路堤,应遵守列规定: 5.1.2.1 所用填土宜与旧路相同或选用透水性较土 5.1.2.2 清除基杂草,并沿旧路边坡挖向内倾斜台阶,台阶宽度应于1m 5.1.3 路堤稳定受水位影响,应路堤底部填水稳性优良、易风化砂、砂砾、碎石等材料或采用机结合料(石灰粉、水泥等固化材料)进行加固处理,使基底形水稳性、厚约30cm稳定层,或按8.3节设置隔离层 5.1.4 路堤填料应符合列规定: 5.1.4.1 路堤填料,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机土、含草皮土、垃圾、树根含腐朽物质土采用盐渍土、黄土、膨胀土填筑路堤,应遵照9.4节、9.6节及9.13节规定 5.1.4.2 液限于50、塑性指数于26土,及含水量超规定土,直接作路堤填料需要应用,必须采取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措施,经检查合格使用 5.1.4.3 钢渣、粉煤灰等材料,用作路堤填料,其工业废渣使用前应进行害物质含量试验,避免害物质超标,污染环境 5.1.4.4 捣碎种植土,用于路堤边坡表层 5.1.5 路基填材料,应定强度高速公路及级公路路基填材料,应经野外取土试验,符合表5.1.5规定,使用;二级及二级公路路基填材料,亦宜按表5.1.5规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