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沈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共有48所,它们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2007年30所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中央民族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华侨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商学院 深圳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大学 09年就是以上那么多所学校。 我想请你注意的是: 1.能招法律硕士的学校越来越多,考的人越来越多,有泛滥的趋势。 2.法律硕士一般是自费,学费贵。 3.很多人认为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其实不然。建议你参考一下。祝你好运~!!!。。。。我们学院,没有招法律硕士的。只有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