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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3361303066面,我们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需要大的发展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和体系亟待规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一种战略的高度规范和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一)构建规范的研究生层次终生教育体系在科技发展迅猛的21世纪,知识的更新速度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等更是每年以几何级数在增长,知识老化的周期在缩短,传统的教育和学习模式已无法满足人们对获取知识的要求。建立学习型社会、实现终身教育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2001年起,国家对参加高考考生的年龄限制已放开,任何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权利接受正规的本科高等教育。这种形式必然要扩展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层次。我国专业学位类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而且比较规范,但发展专业学位的宗旨是为了满足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如工程硕士、MBA、MPA、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而且对参加学习的人员有从事行业的局限和年龄限制等,一般规定为学员需要至少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且单位委托培养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教育类型尚无法达到终身教育之目的。而且专业学位教育是以行业需求作为教学的依托,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接受的训练是行业覆盖的知识,其教学更注重案例教学,以解决实际工作所遇到问题的能力作为评判专业学位教学质量的最重要指标,深层次的学科理论研究并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的,因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属于应用型研究生教育。这种研究生教育无法覆盖所有学科专业及博士、硕士层次,仅依靠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变化显然也难以构成完整的研究生层次的终身教育体系。因此,规范和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应最大范围地涵盖我国现有的学科专业,使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完成本科教育后都有接受研究生层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对于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再有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年限、年龄和社会身份的限制,以形成我国研究生层次的终身教育体系。鉴于在所有的学科专业首次大范围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方面的经验不足,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首先只能在硕士层次展开,待条件成熟、经验丰富后再逐步推广到博士层次。(二)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纵观国际上现代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从学习时间上划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二种类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年学分值或每学期在校学习时间虽然少于全日制研究生,但总学分值和学习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完全相同,无论何种研究生,一般均实行注册制、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研究生的培养费用也是来自多渠道、多方面的,政府、企业或导师的资助一般面向全日制研究生,但是如果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够负担起自己的培养费用,并且满足培养的前期条件,如具有本科学历、通过必要的入学考试等,他们可以进入研究生层次的学习、获得研究生学位。我国研究主生费教育制度由于历史原因尚未建立。但事实上,许多单位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是由学生自己支付的,尤其是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存在相当数量的这种状况。考虑到在职人员工作繁重以及不占用或较少占用学校紧张的后勤资源之特点,因此规范和发展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应实行收费制、注册制、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博士生的培养由于是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培养,博士学位论文水平作为最终体现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主要标志,世界各国的博士生最终都必须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但在硕士生的培养方面,我国21世纪初只有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的唯一培养模式,每一位硕士生要获得学位,最终都必须完成一定量的研究工作井撰写学位论文。这种单一的模式不可避免地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自费参加研究生教育并且没有科研依托单位和科研课题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现有的硕士学位标准,他们是难以达到要求的。因此规范和发展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须对现行的硕士生培养模式和标准进行改革,实行国际上通行的课程硕士培养模式,将硕士学位论文折算成一定的学分,允许研究生以特定的课程学分替代论文研究,使我国的研究生教育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培养体系。(三)建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非全日制研究主培养质量是关系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能否被社会认可和长久生存的重要因素,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须紧紧抓住质量这条生命线。针对众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出现了质量失控的现象,国家曾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如统一考试等,但由于个别单位在开班前的宣传中将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与获得硕士学位联系在一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质量失控的趋势仍难以完全遏制。培养高质量的高层次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目的。而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由于高校的师资和教学资源有限,无法一时全部满足社会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各培养单位必须要有培养人数的限制,即存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限额,具体可由国务院学位办根据各高校的情况制定。同时还必须设立规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入学选拔考试,实行以能力评价为主的全国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学报名资格考试和选拔性的专业知识考试,这是规范和发展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中入学报名资格考试由国家每年统一组织一次,考生的考试成绩实行有效期制,即通过考试后的2至3年内,再通过培养单位组织的专业方面的入学考试才能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尽管在入学标准、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学生管理方式、学位类型等各方面会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存在一些区别,但不应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看作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体系,否则将导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养质量上的双重标准。如果存在这种双重质量标准,很容易造成非全日制的质量应该比全日制的低一些的错误认识,社会上的习惯思维也 会认为全日制教育是正规教育,而非全日制教育是非正规教育,因此无形之中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和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建立与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全一致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是保证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可以采取弹性学制、完全学分制等不同于全日制研究生的过程管理模式,但在质量上必须实行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致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