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艳
为维护一些已经开始学习法律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人员的利益,法考报名规定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所谓的“老人”就是已经“上了”和“上过”大学的人,无论是是大一,还是大学毕业多少年,您都属于“老人”,老人老办法就是只要是本科生(包括自考、函授、成考等非全日制本科)都可以考,还是按照改革之前的政策来。在《实施办法》第9条对在实施办法施行后入学的“新人”报名条件作了如下: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在《实施办法》第22条对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入学的“老人”报名条件规定如下: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总体上讲,这是一个政策的过渡,为了保证司考和法考过渡衔接的相对稳定。在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上海或者北京等,人才集聚,并不缺乏法律人才。但在不发达、相对欠发达的地方如新疆、西藏,法官检察官特别的少,相对缺乏法律方面的人才。因此,国家设置一个过渡期,不把法考条件设置太过苛刻,为欠发达地区提供人才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