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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藏其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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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综合研究方法:①当代西方综合法学派首倡的一种研究方法,本世纪初开始,西方法学以自然法学;分析——规范法学、社会学法学为代表,形成三派鼎立之势。他们之间进行无休止的论战,各持法律的研究某一侧面,对其意义无限扩大,试图抹杀其他流派存在的意义。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一些法学家纷纷指责上述三大法学派别的偏执和排他性,认为社会的、经济的、心理的、历史的和文化的因素以及价值判断等,都影响到法的制定和实施,法律应是“形式、价值和事实”的特殊结合。因此,用任何单一的绝对因素或原因来解释法律制度、法律现象都是不科学的,必须在法学方法论上进行一场变革,要把对法律的价值分析、形式分析和事实分析结合起来,采取全方位、多层面的研究势态,于是,法学的综合研究方法便应运而生。提倡这种方法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和著作有:美国的哈尔及其《综合法学》,丁·斯通及其《法律制度和法学家推论》,博登海默及其《法理学》,以及前西德的费克纳等。综合研究的方法,目前在西方法学界已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因为以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看,流派和方法论的相互吸收、兼采博取,乃是学科发展的推动力之一。然而,作为一种方法论,综合研究的方法实质上是对三大流派研究方法的折衷,其涉及的内容庞杂而无边际,仍然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②从多角度、多层次来研究法律现象的一种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具体包括哲学的、历史学的、社会学的、比较法学的、注释法学的、价值论的、语义分析学的方法等。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可以对法律现象的各个方面、各个因素有更深刻的把握。扩展资料:从法的形式角度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的体系角度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社会法、刑法、国际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种部门法;从时间角度说,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和当代法;从空间角度说,包括该国法、外国法、本地法、外地法;从一般分类角度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从表现形态角度说,包括动态法和静态法、具体法和抽象法、纸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现实法(如实际生效的法)等等。法学只有将所有这些不同意义上的法尽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实的法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学的综合研究方法

如何把法律研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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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归其天
正如犹太商人本身就是从放债和经商中悄然崛起那样,犹太律师能够体会法律本质、酷爱公平正义、谙熟财产分布,同样从他们为倒霉蛋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同胞们运用法律武器来改变其倒霉命运的同时增强了自身的能力,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悲惨处境。犹太律师跃身而为律师王国的幸运儿!犹太商人成为守法商人举世闻名。“股东诉讼”和“人身伤害诉讼”两种法律事务,由犹太律师开创并发展起来。从法律上来讲,股东诉讼就是要求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向每一个拥有公司产权而又互不联系的人形成布公地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至于说具体要求,则是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向公司或其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人身伤害诉讼”也就是今天我们说的“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的一部分和前身。从法律上来讲,人身伤害诉讼的核心是要求物品的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对产品和服务负责,承担由产品和服务所引起的对消费者的一切恶果:而从具体要求上说,就是个体因受产品或服务的损害而向产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索赔的法律交涉。股东诉讼和人身伤害诉讼的一个突出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由弱小而受到损害的个体公民针对造成损害的法人和机构提出的起诉。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法庭决斗,法人和机构不但财大气粗,而且还可以雇用上百人的大律师团来“围歼”一个“倒霉蛋”。在普通人看来,提起诉讼的小人物纯粹是面对一场无望的决斗,纯粹是以卵击石。但是犹太律师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清楚地认识到,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进步,民主、公正、人权这些概念将不断增加新的涵义和内容,并在经济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并且,保护消费者和中、小股东不仅是保障个体权利的法律要求,也是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生活正常运行的需要。因此,无论法人和机构在法律人才、金钱和时间方面占有多大的优势,也不可怕。反过来,就经济效益而论,必输无疑的法人和机构不仅不可怕,而且还十分的可爱,还十分的受欢迎。因为犹太律师的商业头脑早就清楚,只有穷光蛋同穷光蛋的诉讼,才是真正的“瓦砾堆”,因为不管哪一方输赢,谁都拿不出钱来。而受损害的穷光蛋与财大气粗的法人或机构打官司,只要损害的事实得到法庭确认,原告索赔的要求得到法庭的支持,穷光蛋便会立刻由法人的赔款而“富裕”起来,损害越是严重,胜诉之后,得到的赔款也就越多。鉴于这种情况,犹太律师创造了一种极为“合理”的收费方式,通常称为“成功酬金”或“胜诉酬金”。这种方式同其他法律服务的计时收费方式不同,接受人身伤害诉讼或股东诉讼委托的律师只在原告胜诉的情况下才收费,败诉则一文不取。然而,一经胜诉,律师酬金将高达损害赔偿费的20%—30%。举一个例子,股东诉讼的老前辈、犹太律师波梅兰次曾接受一些股东的委托,同美国整个投资行业做过一番较量。他向法庭证明所有证券投资公司把管理费用打高了,并迫使他们将其降到应有水平,从而使公众少支出近4500万美元,反过来,他的事务所获得酬金为230万美元。事实表明,犹太律师的利益同委托人的利益是牢牢捆在一块的。败诉,律师等于白忙了一回,做了一次义务劳动,免费服务;胜诉,则共享法入财主败计的赔款,且回报率高。说得简单一些,犹太律师最终是赚“有钱人”的钱。从这里,我们又一次领略到了犹太人赚钱时的精明和高明。犹太人看问题有一种内在的辩证眼光,非常善于从事物变化发展的动态中把握事物。犹太律师也是这样,他们在接受穷人的委托时,眼睛并没有只停留在委托人的那只干瘪的口袋上,而是从开始就由诉讼材料中看到被告的那只胀鼓的口袋,在审理结束时,结局会造成口袋的何种变化。说得浅显一点,他们一开始时就估计出了没钱人所受损害的法律意义具有多大的经济价值。从根本上讲,犹太律师起到的无非就是这一“法律意义”向“经济价值”转化过程中的“中介”作用,就好像一般商人将物的作用价值转换;商品的交换价值一样。对于犹太律师的这本法律生意经,英国的一位经济学观察家估计得非常准确,虽然表达得有点夸张意味:贪婪就像饮食,同为人的本性,而为真实的或想像的伤害索取赔偿如苹果馅饼,同为美国的特色,这不是偶然,美国的律师行业获取巨额营业收入,发明了一种巧妙的推销手段,也就是成功酬金,这就是用来答谢律师一块大肥肉——一般占委托人争取到的赔偿费的30%,如果败诉,就什么也得不到了。美国实业传统就这样。还有什么比无销售无佣金更公平的呢?如果你一旦对一条表示接受,法律就不只意味着最高法院崇高的尊严,而且也成为爆米花或女子发型一样可以用来出售的商品了;那么,你还能因为法律从业人员四处叫卖而抱怨吗……对稳妥的欧洲人来说,似乎难以接受这种观念,但确实具有积极意义。当然,即使以法律或正义为商品,只要是在维护法律、伸张正义的前提下赚的钱,那也是无可厚非的。详情官方电话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 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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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目前开设法学专业最出名的是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在职研修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国第一。中国人民大学是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来自(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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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级分析法: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二价值分析法: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和理想的方法三实证分析法:在价值中立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包括以下六种1社会调查法,社会调查法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社会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材料的方法。社会调查方法是研究性学习专题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法、观察研究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或实验等科学方式,对有关社会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借以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探索有关规律的研究方法。2历史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是运用历史资料,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对过去事件进行研究的方法。亦称纵向研究法,是比较研究法的一种形式。在政治学领域中,它着重对以往的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的研究。3比较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可以理解为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4逻辑分析法,主要是指“语言的转向”之后出现的分析哲学、科学哲学中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利用现代数理逻辑这个强有力的工具,对语言进行分析,并通过语言分析来解决传统的哲学问题。5语义分析法,语义分析法是运用语义区分量表来研究事物的意义的一种方法。6定量分析法,定量分析法(quantitativeanalysismethod)是对社会现象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与数量变化进行分析的方法。

在自然状态下研究的是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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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曜日
A 解析:

研究生物学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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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若不成
最佳答案研究方法 生物学的一些基本研究方法——观察描述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和实验的方法等是在生物学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在生物学的发展史上,这些方法依次兴起,成为一定时期的主要研究手段。现在,这些方法综合而成现代生物学研究方法体系。 观察描述的方法 在17世纪,近代自然科学发展的早期,生物学的研究方法同物理学研究方法大不相同。物理学研究的是物体可测量的性质,即时间、运动和质量。物理学把数学应用于研究物理现象,发现这些量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并用演绎法推算出这些关系的后果。生物学的研究则是考察那些将不同生物区别开来的、往往是不可测量的性质。生物学用描述的方法来记录这些性质,再用归纳法,将这些不同性质的生物归并成不同的类群。18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开拓和许多探险家的活动,生物学记录的物种几倍、几十倍地增长,于是生物分类学首先发展起来。生物分类学者搜集物种进行鉴别、整理,描述的方法获得巨大发展。要明确地鉴别不同物种就必须用统一的、规范的术语为物种命名,这又需要对各种各样形态的器官作细致的分类,并制定规范的术语为器官命名。这一繁重的术语制定工作,主要是C.von林奈完成的。人们使用这些比较精确的描述方法收集了大量动、植物分类学材料及形态学和解剖学的材料。 比较的方法 18世纪下半叶,生物学不仅积累了大量分类学材料,而且积累了许多形态学、解剖学、生理学的材料。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作分类研究已经不够了,需要全面地考察物种的各种性状,分析不同物种之间的差异点和共同点,将它们归并成自然的类群。比较的方法便被应用于生物学。 运用比较的方法研究生物,是力求从物种之间的类似性找到生物的结构模式、原型甚至某种共同的结构单元。G.居维叶在动物学方面,J.W.von歌德在植物学方面,是用比较方法研究生物学问题的著名学者。用比较的方法研究生物,愈来愈深刻地揭示动物和植物结构上的统一性,势必触及各个不同类型生物的起源问题。19世纪中叶,达尔文的进化论战胜了特创论和物种不变论。进化论的胜利又给比较的方法以巨大的影响。早期的比较,还仅仅是静态的共时的比较,在进化论确立后,比较就成为动态的历史的比较了。现存的任何一个物种以及生物的任何一种形态,都是长期进化的产物,因而用比较的方法,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考察,是十分必要的。 早期的生物学仅仅是对生物的形态和结构作宏观的描述。1665年英国R.胡克用他自制的复式显微镜,观察软木片,看到软木是由他称为细胞的盒状小室组成的。从此,生物学的观察和描述进入了显微领域。但是在17世纪,人们还不能理解细胞这样的显微结构有何等重要意义。那时的显微镜未能消除使影像失真的色环,因而还不能清楚地辨认细胞结构。19世纪30年代,消色差显微镜问世,使人们得以观察到细胞的内部情况。1838~1839年施莱登和施万的细胞学说提出:细胞是一切动植物结构的基本单位。比较形态学者和比较解剖学者多年来苦心探求生物的基本结构单元,终于有了结果。细胞的发现和细胞学说的建立是观察和描述深入到显微领域所获得的成果,也是比较方法研究的一个重要成果。 实验的方法 前面提到的观察和描述的方法有时也要对研究对象作某些处理,但这只是为了更好地观察自然发生的现象,而不是要考察这种处理所引起的效应。实验方法则是人为地干预、控制所研究的对象,并通过这种干预和控制所造成的效应来研究对象的某种属性。实验的方法是自然科学研究中最重要的方法之一。17世纪前后生物学中出现了最早的一批生物学实验,如英国生理学家W.哈维关于血液循环的实验,J.B.van黑尔蒙特关于柳树生长的实验等。然而在那时,生物学的实验并没有发展起来,这是因为物理学、化学还没有为生物学实验准备好条件,活力论还占统治地位。很多人甚至认为,用实验的方法研究生物学只能起很小的作用。 到了19世纪,物理学、化学比较成熟了,生物学实验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因而首先是生理学,然后是细菌学和生物化学相继成为明确的实验性的学科。19世纪80年代,实验方法进一步被应用到了胚胎学,细胞学和遗传学等学科。到了20世纪30年代,除了古生物学等少数学科,大多数的生物学领域都因为应用了实验方法而取得新进展。 实验方法当然包含着对研究对象进行某种处理,然而更重要的则是它的思维方式。用实验的方法研究某一生命过程,要求根据已有事实提出假说,并根据假说推导出一个可以用实验检验的预测,然后进行实验,如果实验结果符合预测,就说明假说是正确的。在这里,假说必须是可以用实验加以验证的,而且只有经过实验的检验,假说才可能上升为学说或理论。实验方法的使用大大加强了研究工作的精确性。19世纪以来,实验方法成为生物学主要的研究方法后,生物学发生巨大变化,成为精确的实验科学。 20世纪,实验方法获得巨大发展,然而单纯观察或描述方法,仍然是生物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生物体具有多层次的复杂的形态结构。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形态描述的任务。20世纪30年代出现了电子显微镜,使观察和描述深入到超微世界。人们通过电子显微镜看到了枝原体和病毒,也看到了细胞器的超微结构。由于细胞是生命的最小单位,是生命活动的最小的系统,因而揭示它构造上的细节,对揭示生命的本质具有重大的意义。 比较的方法在20世纪也有新的进展,它已经不限于生物体的宏观形态结构的比较,而是深入到不同属种的蛋白质、核酸等生物大分子化学结构的比较,如不同物种的细胞色素 C的化学结构的测定和比较。根据其差异程度可以对物种的亲缘关系给出定量的估计。 生物学实验技术在20世纪突飞猛进。随着现代物理学、化学的发展,生物学新的实验方法纷纷出现。层析、分光光度法、电泳、超速离心、同位素示踪、X 射线衍射分析、示波器、激光、电子计算机等相继应用于生物学研究。细胞培养、细胞融合、基因操作、单克隆抗体、酶和细胞固定化以及连续发酵等新技术纷纷建立,使生物学实验中对条件的控制更为有效、严格,观察和测量更为精密,这就有可能详尽地探索生物体内物质的、能的和信息的动态过程。生物学实验技术的发展使生物学取得一系列辉煌的成就。由新型的实验技术发展而来的生物工程,包括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和发酵工程,已经成为当代新技术革命的重要内容。 实验研究往往带有分析的性质。生物学实验分析已经深入到分子的层次,生物大分子本身并不具有生命属性,只有这些生物大分子形成细胞这样复杂的系统,才表现出生命的活动。没有活的分子,只有活的系统。在每一个层次上,新的生物学规律总是作为系统的和整体的规律而出现的。对于生物学来说,既需要有精确的实验分析,又需要从整体和系统的角度来观察生命。1924~1928年L.von贝塔兰菲提出系统论思想,认为一切生物是时空上有限的具有复杂结构的一种自然系统。1932~1934年,他提出用数学和数学模型来研究生物学。半个世纪以来,系统论取得了很大发展,涌现出许多定量处理系统问题的数学理论。生物学也积累了大量关于各个层次生命系统及其组成成分的实验资料。今天,对生命系统的规律作出定量的理论研究已经提到日程上来,系统论方法将作为新的研究方法而受到人们的重视。观察与实验

大学里经济法研究的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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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待
念  一、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经济法这一定义的理解,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而不是国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对于这种经济运行的协调是一个国家的协调即国家协调,而不是国际协调。为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这种协调,制定或认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一个国家,经济法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意志,而不是两个国家的协调意志。所以,经济法不同于国际经济法,不属于国际法体系,属于国内法体系。  第二,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特定经济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人身关系等其他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中发生的。这种本国经济关系体现了国家协调。所以经济法不同于国内体系的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经济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第三,经济法是一系列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的称呼。  从我国经济立法的实践来看,经济法的渊源形式是多样的,它由一系列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综合组成。经济法是由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组成的,在我国,凡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都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划分一国法律部门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的社会关系,这种“不同的社会关系”指的是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有区别的,是可以分开的,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  经济关系是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称物质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其中,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特定的经济关系,而不是一切经济关系;经济法更不调整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比如说,财产赠与关系、财产继承关系虽然是经济关系,但不在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内;经济法律关系是思想关系、意志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人身关系也不是经济关系,它们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范围。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协调。所谓的国家协调,是指政府根据国家授权运用法律的和非法律的手段,使经济运行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行为。  对经济法这一定义的理解,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  经济开来。  总之,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这种经济运行是本国经济运行;这种本国经济运行的过程体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经济法总论、财税金融法、企业和公司法、竞争法、涉外经济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实验法研究一般包括几个重要步骤?

大傻瓜
彻志之勃
一般有7个重要步骤:1.发现并提出问题2.收集与问题相关的信息3.做出假设4.设计实验方案5.实施实验并记录6.分析实验现象7.得出结论

律师助理怎样做好法律研究 知乎

恶人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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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助理工作是繁杂的,具体的,处理这些事情的过程也是修炼自己的过程,因此会正确对待律师助理工作,不因事小而不为,不仅要做,还要做好,对于如何做好律师助理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培养兴趣,端正目标,摆正心态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既然选择了律师这一行业,就应当坚信律师就是你最理想的工作,你是适合吃这碗饭的,在这种潜意识的作用下去努力工作,渐渐的会发现工作时间不够用,渐渐的会发现并享受工作带来的乐趣,如此这般,无论事情的具体结果如何,每天都会朝着追求的目标发展,每天都会收获着自信与希望。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刚做律师助理这几年会遇到的艰辛,社会阅历的不足,经济上的拮据,现实中的种种挫折,都会一点一点吞噬着我们内心那一片希望的热土,那一团蓬勃向上的心,正如流行语所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否则那就不叫理想了。这就需要我们摆正心态,不能盲目乐观,也不能妄自菲薄,既有将律师工作作为人生目标去追求的决心和毅力,也要预见到会出现的种种困难,专注于不断的进步,而非艰难坎坷。  (二)工作认真,协助配合  上述已经说过,律师助理阶段对于自身的重要性,但也不能忘记,律师助理的另一个定位——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工作事务、完成所里交给的各项任务。我认为要将这两者结合起来,在认真、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中去实现自身素质的提升。能进入不错的律所工作已属不易,遇到一位可以为师、对我们长期教诲的指导律师更属幸运,因此作为律师助理的我们,尽可能出色的完成指派的工作就是最基本的要求。  (三)勤学习,善思考,及时总结,多反思  无论做律师助理,还是做其他工作,都要勤学习,善思考,及时总结,多反思。集中精力于专业知识,熟悉法律法规,掌握律师专业思维方式与业务技巧,在工作中多摸索,多向他人学习,学习人家是怎样处理这个事情的,为什么这么处理,我怎么没有想到,自己的不足在哪里,以后该如何改进。例如,前一段时间,主任交给我一份被申请诉讼保全的财产清单,要我制作成电子版,清单中包括同一个银行网点的多个银行账号。我按照要求制作了,但是将同一个银行网点的多个银行账号以银行网点名称、银行账号名称分别列出。这样看起来被申请诉讼保全的财产很多,地点也很多,会给法院人员造成很麻烦的错觉。我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只考虑要详细,因此机械的进行文字敲打工作。制作完成后,主任一句话点醒了我,他说,做事情要多思考,首先要想,你做这件事情的目的是什么,做的这个东西是给谁看的,然后再去动手做。后来我又重写一份,将多个银行账号列在一个银行名称下,这件事我一直铭记于心。这就是我没有多思考造成的。  (四)多交流,多沟通  当今社会,更加崇尚团队合作意识。在一些一线城市,有些律所也以律师团队的形式开展处理业务,更高效、更专业、更快捷。我的一名研究生师兄,在广东的静海律师事务所,就是以律师团队的模式开展法律业务,每个人各有所长,每个人将自身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化,以达到整体的最优化。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提升沟通能力和与人交往的能力,以一颗真诚感恩的心,与他人交往,虚心向有经验的律师请教,助理之间互相学习进步,我认为这也是做好一名律师助理必不可少的。若帮到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