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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咨询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3、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课程介绍】 一、项目特点: 免试入学:严格控制审核环节,保证入学质量及教学的严谨。 定额招生:限定30人指标名额,超出名额符合入学条件者安排第二年入学。 独立培养:直接采取学位班的形式定向招生,区别于各类课程研修班。 获取学位:达到申请条件最终获取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三、报名流程: 资料准备: 学员资格审查前务必准备以下资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3、专家推荐书(两位副高); 4、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 5、近期一寸,二寸蓝底照片各8张,电子版一份; 6、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资格审查:学员把准备好的资料交到北京教学研究基地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递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对申请学员进行资格登记与材料审查,合格者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专业:社会学专业(授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经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政策社会保障民俗学 核心课程: 社会学经济学,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心理学,专业外语,社会统计学通,中国社会学理论, 社会人类学,民俗学专题,社会问题专题,社会学方法专题政治学等。 【学位与证书】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