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法学研究生三年应该如何度过?过来人给个建议吧。感激不尽。

奇杰
地狱篇
一个学长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学法十年自1998年入河南大学成为一名法科生,我习法已整整十载。从还充满好奇的 “小青年”,到已近而立之年;从一名中学生,到现在的硕士研究生;从对法的近乎无知,到后来的系统研习;从走出河大园,到再次步入明伦街85号,我人生的十年过去了----也许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十年。十年了,每忆往昔,总不免感慨颇多;十年了,该有一个总结了。真的好感谢老师们给的机会和教诲----正是这份机会和教诲,使我十年中的最后一年幸运地获得了无比丰富的意义,阻止了我因多年来的碌碌无为而欲对自己的痛骂。就读研究生的第一年,是我人生思考最多和认识提高最快的一年,就专业来说,尤其如此。小学生只学习知识和生活的基础,中学生则仅仅是建立了对事物 “对或错”的简单二元判断(这或许与他们平时的考试训练有关----题答对了就得分,否则就不得分),即使大学本科生也不过是借助于概念、命题较为系统的掌握了一门知识框架----他们掌握的概念、原则、命题往往是没有语境的,生硬、孤立、抽象、形式化而又程式化,这种知识框架充其量只是“教科书”的知识体系。依赖教科书,每天看得也是教科书,甚至把专业学习理解成是对教科书的掌握----教科书掌握住了,专业就学成了,到工作岗位上就可以大展宏图了。他们认为教科书,尤其是知名教授编著的教科书,讲得就是对的----顶多有一点对“来自其他学者或任课教师的批评”的认可;他们也同样迷信老师,认为老师讲的也都是对的,殊不知,老师讲的仅是他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结果他们往往欠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也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习惯和素养。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事物是复杂的,有时无法通过下确切定义的方法来理解;事物有许多侧面,掌握这些不同的侧面也许就是对事物的正确理解;非要下个定义,看似准确,实则谬误。结果,他们不知不觉养成了一种“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或许,从许多学生递交的论文中“概念+特征+作用+历史+意义”的套路和将近80%的篇幅占有量就可以发现这一点。不幸的是,我曾经就是“他们”的一员;但幸运的是,通过任瑞兴老师的指导和一年来的学习和思悟,自己意识到了这些,并着力进行了矫正。一、一年来的收获第一年的收获之一是,补充了法哲学和法律史知识。法理学其实无非是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把各部门法的共性东西抽出,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并成为各部门法均可以找到指导原理的基础学科,但这还是从法律自身认识出发去解释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而法哲学是一种用外在于法的哲学视角和高度来审视法,给我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遐想空间和参照系,并带来了抽象的概括能力和勇于探求深度的决心及习惯。立法规定的是条文,课堂学的是规范,而我们却要理解法的精神----法哲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通过对法进行哲学分析进而找到法之精神的方法。研究法,不仅需要共时性的思维还需要历时性思维,去比较不同概念、原则、制度,发现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出一定的规律,进而获取对问题的通透理解,提出有价值的观点,丰富对法的认识,所以,法律史知识很重要。并且,法律史学习中强烈的史料意识,对提高我们的资料收集能力、训练掌握较好的整理方法和获取较多的研究资料和相关信息都大有帮助。收获之二是,确立了明确的学术兴趣和方向----民法法典化。法典化相关理论可谓是最为宏观且最具哲学思维和高度的民法理论,就中国的语境而言,它还是立法和民法理论界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关注的中心点。法典理论提纲挈领式的高度,使我们可以去俯视鸟瞰民法体系的整体面貌,明晰各具体制度的功能及相互之间的联系,进而获取对民法的体系化认知,领略民法作为私法之理念和精神。法典化程度是一个社会法律制度是否成熟的标志。中国正式的民法法典化从1998年(民法起草小组的成立)就开始启动工作。当下的法典论战持续激烈,从“绑联”、“现实”、“浪漫”三种思路,到“梁慧星版”、“ 王利明版”、“徐国栋版---《绿色民法典》” 三个学者建议稿;从“物文主义”、“旧人文主义”、“ 新人文主义”三种精神,到“法国”、“德国”、“国产” 三个模式;从“九编”、“七编”、“五编” 等编数设计,到“人格权”、“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 等内容的位置安排,等等。以往的经验证明:论战越激烈,民法典越先进;分歧越多,法典越科学。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这种争吵,真可谓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盛事,也是难能可贵的一种法学上的进步。不管未来的民法典有多少“徐国栋成分”,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感谢他所荡起的“学术涟漪”、善意的“鄙视”和理性而又歇斯底里般的“叫嚣”。自己原本就比较关注法典化问题,又受到魏磊杰师弟的启发,所以我现在的研究路向首先选择了法典理论,而且我觉得作为民法方向的研究生应当置身、跟进和融入到民法法典化----目前最主流也最富时代意义的民法理论潮流中。收获之三是,从“学习英语”到“利用英语”思想意识的转变。这个假期,有幸跟着魏磊杰翻译了篇文章,并荣幸能得到了魏磊杰的充分肯定。这是我第一次去系统的翻译一篇文章,英语算不上好,再加上专业英语知识的欠缺,说真的,自己最初的心态可谓是如履薄冰,生怕有负所托。但经过一个月以来的尝试,我感觉到:外文的译介实属不易,然大胆去做,“则难者亦易乎”!外文的译介对我来说是一种新鲜的工作,其实也是一种新的学习方法。社科院渠涛教授在其《最新日本民法》的后记中提到中国人在学习外语问题上的一个共同认识是“英语是哭着进取,笑着出来;而日语是笑着进取,哭着出来”。这一个月以来的经历使我非常认同此言。而且,对我来说,努力的结果不仅仅是把英语文本译成了中文文本,更是掌握了一种研读、翻译、利用外文的学习和科研能力。彭小龙师弟说现在北京的学者都不屑于搞翻译----太浪费时间,而且外文的翻译已不再看成是科研成果,不如搞文章或写专著,象王轶等青年才俊都不去搞翻译。我本人并不认同他的观点。我国绝大多数法律都是 “西方舶来品”,因此,对西方语言的良好认知应为法律人的基本素养。翻译外文可以提高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而且也只有先熟练掌握翻译----这种准确理解外文的能力之后,才可以在直接引用外文时做到准确和得心应手。实际上,日本大村敦志所著《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就是由王轶校对的。当然我也深知,不是靠翻译一篇短文就可以掌握一种外语能力的。我给自己制定了今后的训练计划:我已通读了《民法通则》、《法国民法典》的英文版,基本把民法中的概念、术语和用语习惯给掌握住了,接下来争取在一至两年的时间里,与他人合作去翻译3、4篇文章和一本书,学会如何去选择所要翻译的文本、如何组织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怎样去联系文本的原作者并争取他的翻译授权和如何把这些辛苦的工作转换为成果。最后一年,自己开始去翻译德文文本。收获之四是,跳出了教材的包围圈,学会了读书,尤其是读好书。就像不能老觉得英语还没学好就一直去“学”英语,而应学习如何使用、利用英语,我们也不能把专业没学好当成是教材还没掌握的足够牢,其实专业没学好,也许反而是我们教材看得太多了。认识到这点之后,我决定除非有必要否则不再去看教材,要看好书。何谓好书呢?我觉得教授们写作时经常引用的往往就是好书、好文章。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个假期,专程去了两趟郑州,又委托北京的同学选购了一批,还通过当当网、卓越网买了多本。好书的确不一般,象勒内•达维德的《当代主要法律体系》、茨威格特、克茨著的《比较法总论》、约翰•亨利•梅里曼的《大陆法系》、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梅因的《古代法》、大木雅夫的《比较法》、弗朗茨•维亚克尔的《近代私法史-以德意志的发展为观察重点》、艾伦.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纪坡民的《商品社会的世界性法律》和《产权与法》、谢怀栻的《外国民商法精要》、我妻荣的《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苏永钦的《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星野英一的《私法中的人》、埃尔曼的《比较法律文化》等等,这些好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收获之五是,搜集和整理了许多资料。学会整理和收集资料,是为学的基本功,除了购置多本书籍外,还通过互联网收集了许多好资料。首先,找了几个同学,进行分工,把民商法学界还包括许多法理法史专业的大家的文章,都从不同的网站上找到了,然后分门归类,大家资源共享。其次,找到了几个非常有用的网站,从中下载了许多好资料,如:史尚宽、王泽鉴的所有力著;法学家茶座全集;民商法论丛大部;法律出版社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梅迪库斯德《德国民法总论》)系列全部;德国、法国、日本、台湾的民法典中文版、多个国家民法典的英文版和几乎全部的其他国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语言版;还有德、法、美、英、日、意等国家的多本也已翻译过来的名著;关于民法典专题的所有在网上能够找到的文章。收获之六是,学习了第二门外语----德语。德语(Deutsch)是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4种官方语言之一。德语是1亿多人使用的母语(总计约为1.1亿)。它最初在德国、奥地利、瑞士北部、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意大利南提洛尔,比利时的一小部分地区,部分波兰地区和部分法国阿尔萨斯地区内使用。另外,在这些国家的殖民地内,例如纳米比亚拥有大量的说德语的人口,在东欧的一些国家中,仍有少量的说德语的少数民族。此外,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移民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所以,德语是欧洲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语言,三个典型的民法典,其中两个都是德文的。况且加上中国的德国民法血统,我觉得学习德语非常必要。上个学期,跟着学校的博士生听了一个学期的课程,现在继续学习中。现今的德文著作和文章相对还很少,学好了肯定很有帮助的。再者,王老师说推荐我考中国社科院孙宪忠老师的博士,他是一个德国通,我觉得,学好德语,考他的博士应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收获之七是,也是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学会了如何学习。研究生三年的学习,不应当是本科之后的简单的时间累进,更重要的是掌握如何去学习、去发现和研究一些问题的方法。除了发现并努力纠正“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外,我还拓展了利用外语创造科研成果的能力。自己翻译的文章将作为“转型时期的私法发展与法典编纂”一书中的一部分将由魏磊杰联系清华大学的高鸿均老师出版。我觉得,研究生阶段了,决不应该是再闷头苦读、自我封闭,应该多与他人和外界交流,看看其他同学,瞧瞧其他学校尤其是重点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人家在做些什么。其实,经验证明,与他人进行交流总能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交流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方法,只是被大多数人忽略了。我还认识到,一年级打了基础之后,从二年级就应该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了。民法理论太广博了,不可能每一个内容都学的很精深,而且,学术成长的一般规律和道路也往往是抓住较小的范围和方向,做大、做强、做精,然后再从面上向其他范围拓展。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之后,应该围绕主题写一些相关的文章。学习,不仅向老师学习,更重要的是自己学习。上课是学习,交流是学习,自己看专著和文章是学习,写读书笔记是学习,撰写文章是学习,翻译外文是学习,搜集和整理资料也是学习。其实,只要用心,我们可以经常进入到一种学习的状态中去,即使看电视、逛街,只要带着一种理性和思考的心,我们会发现许多有意义的问题,特别是与专业有关的课题,这也是在学习。通过思考和学习,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一个个知识点得以串连,并按照某种规律和逻辑形成体系。我认为,对于一名硕士生,于本科的基点上,再打一下基础,学会如何独立学习,找到自己的学术方向并进而作出些成果,写一篇不错的学位论文,就是一名非常合格的学生,带着这些进入到博士阶段的学习就已经做的很不错了。学习民法,两种思维应并进。一是微观思维。民法的概念、制度等知识点很多,也很琐碎,要把所有这些知识点都要搞清楚,不仅需要功夫、耐心,而且需要我们养成一种细心、善于具体分析、从细微处着手的思维习惯。二是宏观思维。民法不仅广博而且最富体系性,同样的内容给予不同的顺序安排,可能背后体现的立法意图、民法精神、价值取向就大不相同;民法制定和修改时往往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 的缘由变得十分困难;王泽鉴先生把“无权处分”喻为“法学上的精灵”,对该问题的处理,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水平。这是因为“无权处分”攸关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体系,与所有权、合同效力、不当得利、侵权等制度和问题也密切相连----这充分说明了民法强烈的体系性。王轶教授还专门撰文研究了民法的体系强制问题。学习民法,尤其要注意对民法的这种体系化认知。郭明瑞教师在其主编的《民法学》教材中也指出:学习民法,要使用体系化的方法。我们要了解民法的体系,理解其博大精深的丰富内涵,就需要有一种不光停留在某一细节的宏观思维方法和习惯。当然,二者决不是截然对立的,相反却是相辅相成的:研究宏观问题往往需要具体制度的支撑;而对具体问题的关注则需要用宏观的、抽象的概括捕捉其共性、发现其中的症结所在、进而得出准确的结论。所以,我也要求自己不仅要去写一些关于民法法典化的文章,也要具体研究民法中的具体制度,两个方面都不可偏废。学习要有方法。星野英一教授在《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的中文版序中指出:我妻荣教授之所以取得那样巨大的成就,同先生先在青年时即以写就了方法论的论文和确立了方法论、然后一生一世追求这种方法,有密切关联。好的学习方法可使我们受到事半功倍之效。看了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黄茂荣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胡玉鸿的《法学方法论导论》、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任成印的《民法方法论》、王泽鉴先生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林立的《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以及贺卫方、梁彗星、季卫东、王利明等关于如何学习法律的讲演稿。基本了解了研究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有“眼前一亮、豁然开朗”的感觉,相信这会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二、努力的方向以前觉得自己啥都敢写,来读研究生之后,又觉得啥都不敢写了,可能是因为发现自己其实很无知。看得书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浅薄和无知。所以,这一年来我一直处在一种因自己浅薄而心虚的意识当中,我对自己的能力深深怀疑,内心愧疚。尽管比磊杰高一个年级,但却发现自己的巨大差距。反省是为了使自我获取进步,自己深知自己是一个愚钝的人,没有磊杰的聪慧,唯有加倍努力,才能减少这种差距。成果意识也很重要。付出努力和劳动的工作,尽可能把它变成有说服力的成果。对于要考博者,尤为重要。通过这将近半年的潜心读书,已掌握了一定的素材、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下面就要结合自己的兴趣写上几篇文章了。我也已把商法课的作业《浅论公司法与合同法的关系----以一个对公司解读的合同路径为视角》(现在题目是《公司的合同解读》)进行了修改投了出去,期待好的结果。《论民法典总则的技术构造》也已完成,修改之后,也准备投出去。磊杰这次回来,给我带来了珍贵的、从台湾复印的《奥地利民法》。这部法典大陆好像还没有公开出版的书籍,几部好的《比较法》谈到的也不多,我手头的近20本有关民法典的专著和论文集也都对此毫无专门谈及,网上查到的相关文章也极少。我想好好研读之后,写一篇关于奥地利民法典的文章。这些都是较为宏观的内容,还要写一些较为微观的,如特许经营合同、物上请求权与债权、侵权行为的关系等,我总共列了10个题目,争取在二年级全部完成。我觉得,经过一个较为充备的积累期后,已经有了许多的想法,“专业嗅觉”也增加了。之后,在写文章时,选定题目之后,看两周与之相关的书和文章,第三周开始动笔写,边写边看,第四周完成并修改。这样,如果全身心投入的话,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一篇文章。我对自己专业兴趣的思考是:首先,近期的目标是:通过德国、瑞士、奥地利三个国家的民法典和相应的资料,去研究茨威格特、克茨“法样式论”中的德意志法系。其次,长远的目标是:要建立起一个以“查士丁尼皇帝罗马法法典编纂时期----中世纪----《法国民法典》编纂前启蒙时期----近现代”为时间纬度、以罗马法的建立、变种、继受、沉沦、发展为连线的知识脉络。这可以使自己建立起一个以罗马法为源头、以当代的普遍民法典编制为结果的呈纵向的私法知识系统,以期发现一些有价值的课题。我只是关注了近现代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到晚近的1992年的《荷兰民法典》,罗马法的知识还很薄弱,中世纪时期罗马法的状况如何知之甚少,而且这方面的研究资料也不很多,增加了学习和研究的困难。今后更需要努力。

如何自学法律考法律研究生

大德不同
少焉郇若
楼主应该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吧,那么你只能考法律硕士。1.考试科目 (1)全国统考:英语、俄语或日语;政治; (2)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参考书目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法硕的报考说明上写的”报考法律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对于许多人不知道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报考条件整理说明我国的高层次法律研究生教育目前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设与1995年,96年首批招生,2000年开始联考并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 法律硕士(简称JM)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及企事业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等。 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西方经济法制史、法律文化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犯罪学、青少年法最研究等)、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鉴定等)、经济法学(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专业划分很细深度研究某一领域.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公大法学研究生学习科目

卡麦隆
卷毛头
法学专业分二种:法学硕士和法学专业硕士。法学一般考 英语 政治 专业课(一),专业课(二) 因为法学硕士不是全国统考,所以每个学校指定书不一样,自己留心想报的学校的研招网,只有非法律本科的人才能考法律硕士。如果考法学专业硕士的话,是全国统考。科目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 100分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100分 623理论法学 150分 806应用法学 150分如果想当警察,可以在什么职位

法学硕士研究生应该具有哪些综合素质

墓碑镇
我执
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对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不分专业,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实行"双导师"制,既校内导师教授法学理论,校外导师教授法律实务.法律硕士培养方式更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

有人说本科是法学学士的人是不能再报法学的研究生是怎么回事?

阖户昼瞑
不敬
本科阶段如果学的是“法学”专业,就只有上“法学研究生”了,如果是“非法学专业”,就上“法律研究生”,一字之差,一定要看清楚。另外,法学研究生的难度和知名度较法律研究生的要高,所以各有千秋。这就是法律硕士(就是我们常说的法硕)和法学硕士的差别。●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事实上,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最终出路差别不大) ●教学。法律硕士学制3年(目前法学硕士学制是二年)。教学内容与法学硕士有很大不同,侧重于实务方面。根据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覆盖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要体现应用型和复合型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作为重要的培养任务和内容。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动方式和技能。培养的主要内容为:(1)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案例)能够自觉地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2)较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3)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进行事实调查与取证。(4)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5)有起草法规的一般经验。 ●报考。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 ●考试。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基础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需要说明的是随着近几年研究生数目的增多和国家政策的改变,为扩大招生,原本法律硕士只面对非法学专业的人招生,从2009年增设了法学法律硕士,即本科专业为法学的学生也可以考法律硕士。这是一项最新规定。我想你的问题就是没有弄清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的区别。本科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当然可以考法学硕士,但是在以前不可以考法律硕士,从今年(2009)开始也可以考了,你明白了吧。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146616.html?wtp=tt

关于本科法学专业考研法学的问题

惺惺作态
龟长于蛇
1:先给你普及下法学相关的研究生的分类。有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是学术硕士,具体下面分为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等;法律硕士是专业硕士,分别有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只能是本科是法学的学生报考。你本科非法学,可以报法学硕士或者法律硕士(非法学),但是你若是考法学硕士,要面临的竞争会比较大,因为考法学硕士的基本是本科就是法学专业的。2:上海大学的法学考研难度一般,不是很大;复旦大学难度比较大;上财大,因为其在财经方面具有就业优势,故而吸引了很多本科是会计之类的同学的报考;3:这个我已经在1已经说明了4:法学研究生是不是难就业这个问题,要看你怎么看了,法学就业本身就不是很好的。原因大概有:全国法学院遍地开花,法学生太多,其次,学法学的若是要从事法律职业,是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不了这个考试,就不能从事法律职业,不少学生过不了司法考试,导致了其在毕业时候不能从事法律职业,就业当然是难的。5:你现在才大一,若是你十分喜欢法学,决定了以后就是要考法学方面的研究生的,可以先看下民法,刑法,法理等专业书籍。不建议直接看法理学,法理学十分的抽象,东西是十分的理论化。刑法倒是比较有意思的不知道有没有解决你的问题?

考公务员一定要学法学吗?如果不是必须学,不学法学就去考是不是很困难呢?

李后主
是谓得死
考公务员不一定要学法学,专业不限的都可以考公务员。但是要考法院、检察院特定岗位的公务员,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除此之外,报考其他部门的公务员,则不需要通过司考。法院公务员学历业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司法警务、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侦查技术,警察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扩展资料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6)面试办法。

法学研究生忙吗?都干什么

里斯本
动物屋
以前我刚毕业的时候也经历过这样迷茫的一段,所以告诉你一点经验之谈吧,首先考研不一定能让你找到更好的工作,打不打算考研是和你有没有想要继续深造的想法有关的,读研之后,从专业的角度来说你学到的东西会更加专业化,相对的,对本科生来说,如果一个公司不需要那么专业的人才,他肯定不会浪费财力去聘请硕士生,所以如果你想找专业性很强的或者专业非常对口的工作,你可以考虑考研。另一种就是你非常热爱自己的专业,想要继续学习,如果是这样,那么你心中一定已经有数了。再有,对自己本科的专业不理想,想要换专业,也就是跨专业考研,这一种难度比较大,但如果你能考的很好,大部分导师会非常欣赏你,那么你在读研期间也比较容易得到导师关注,比较有名的导师可能会提供许多业内的好机会给你,我就属于这一种情况。但是千万不要为了单纯的学历和躲避工作压力而读研,如果你研究生还读了自己不喜欢的专业,会非常痛苦的,而且现在好学校的研究生也没有那么好毕业。这个时候你最好问问自己,最想做什么或将来要得到什么。再举个栗子给你,我表哥和你一样法学毕业,本来准备考研,后来反复考虑觉得不想再念书就转而考了公务员(这里要说的是,法学专业考公务员确实有一定优势,你可以考虑),然后现在工作也不错,算是找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总之 ,你要先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不要人云亦云,也不要着急,可能周围的人都忙忙碌碌,但是越是这样的环境越是需要平心静气好好认识自己,看看自己的优势和对未来的期许,好好和家人商量,不要盲从。说了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快从迷茫的圈子里跳粗来吧!在吗?采纳肯定给你,但是我不是因为我考研的问题我喜欢的人在南京读法研,感觉他好忙,每天都是泡图书馆,写作业,论文,我想他,可是我好怕打扰他他还要帮本科母校帮忙社团教学之类的是很忙嗯嗯。谢谢!我好怕他是不想理我找到借口

法学研究生专业问题

上原
1:先给你普及下法学相关的研究生的分类。有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是学术硕士,具体下面分为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等;法律硕士是专业硕士,分别有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只能是本科是法学的学生报考。你本科非法学,可以报法学硕士或者法律硕士(非法学),但是你若是考法学硕士,要面临的竞争会比较大,因为考法学硕士的基本是本科就是法学专业的。2:上海大学的法学考研难度一般,不是很大;复旦大学难度比较大;上财大,因为其在财经方面具有就业优势,故而吸引了很多本科是会计之类的同学的报考;3:这个我已经在1已经说明了4:法学研究生是不是难就业这个问题,要看你怎么看了,法学就业本身就不是很好的。原因大概有:全国法学院遍地开花,法学生太多,其次,学法学的若是要从事法律职业,是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不了这个考试,就不能从事法律职业,不少学生过不了司法考试,导致了其在毕业时候不能从事法律职业,就业当然是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