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读研究生 法学 有多少门课程 分别是有那些

利根
白酋长
有政治、英语和一门综合法律的专业课!求采纳

考法律硕士需要学习哪些课程?

环中
那么第二点呢?就是选教材的问题,基本点就是大纲。每年大纲联考都会有个大纲,这个大纲就基本上划定各个科目的考试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要认真掌握的理解的,像刑民法要应用的。在大纲的基础上要扩大复习的范围,这个时候就是要靠《联考指南》。这个指南就是对大纲的扩展,一般来说都是要看的。除了大纲和指南以外呢,就是各类的辅导用书,因为考法硕的人越来越多,辅导用书也就越来越多了。在这种情况下,辅导用书就有些混杂,大家不必选很多,选1-2本作一下参考就可以了。在指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知识面,这个是很重要的。关于习题类的,参加各类考试包括法律硕士、法学硕士考试的同学可能陷入题海中。作题是不是很好?在掌握一定知识的情况下作一定的题是必要的,题目对知识的掌握和知识的评估都是很有用处的。但是还有一个不好的形势是什么呢?出题的人尤其是出各种复习题集的人很多,那么出题的时候背面有个利益驱动,也就是赚钱了,这样出书的速度就很快,速度快导致出书的人不是很细心,所以出错的题会很多。如果大家随便拿来任何一个题集都来作的话,按照它的答案有的时候可能就误导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主要拿真题来作,作真题来自我评估。如果想作习题就找一、两本自己觉得资质比较好的来作一作。不要太大规模的涉身于题海之中,过多的涉及不是很好,否则就偏向了。刑法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刑法典。像法制史、法理没有法典,只有民法、刑法、宪法是有法典。刑法的法典在考法硕时要作一个红宝书掌握,尤其在总则的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法条掌握不好,只掌握只言片语的理论,或者实践上的个别案例,答题效果肯定不好。刑法的法典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必备的东西。刑法问题的司法解释也是很重要,主要罪的司法解释也要掌握。这是参考书的问题。 高效复习第三点就是制定一个学习计划,这么长时间盲目的乱看,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积少成多,最后看的也是不少。但是如果没有好的计划,可能走的路就会偏,效果也不会好。制定学习计划也要因人而异同,比如说同样是一个班级的同学也都是一个老师授课,有的人考试就打90多分,有的人还不及格,为什么呢?大家的知识基础,掌握能力都不一样。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像司法考试中强调一个月冲刺法,三个月过关法,这个对大家都是不合适的,为什么呢?因为你的专业是非法律专业的,既便你已经听过法律系的课,但是你没有完整的综合知识,临时抱佛脚,是不行的,所以参加法律硕士考试至少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来复习。可以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对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掌握,都要用4个月到半年的时间,因为大家有的可能是工作,有的是学生,考研都是用业余时间,所以大家的复习都要提前。这是基础知识的复习。再有一个就是我们大家所说的背记,每看一点都要记住,基础知识的掌握主要是自己脑子里有一个法律意识,有了对一门或者是五门法律的印象,提起某一点,不会茫然无知,这个基础就算是打的不错了。到后来我们还剩几个月的时间,可以把时间分成两半,一半时间是重点记忆、背诵,像法史、法理等内容是需要背诵的,在剩下一两个月的时间,在强化基础知识上作一些题,提高自己对基础知识的理解能力、应用能力,通过作题的方式评估自己学习收到什么样的效果,有针对性的反过来强化基础知识,这个就是作计划的起步。不管计划制定的如何,一般的时间划段,一个是熟悉大纲、熟悉教材,再一个就是刑民法要精读法条,再一个就是模拟练习,还有一个刑民法比较重要的就是案例问题,像法史没什么案例,案例也就是历史性的东西。现在考试的趋势是越来越重视案例,新型的案例也会纳入考试之中,考刑民法对案例不了解,恐怕一半的分都会失去,案例也是很重要的 1.考试科目 (1)全国统考:英语、俄语或日语;政治; (2)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参考书目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麻烦采纳,谢谢!法硕是全国统考的,,主要考英语,政治,专业和综合。专业包括刑法,民法。综合课则包括中国法制史,宪法,法理学。 你需要买由人大出版的06年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和大纲,一本考试分析,这样比较容易通过!英语也挺重要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这本书是必不可缺的。 具体: 1、个人认为,宪法一定要背下来,差一个字差好多啊,还常常考。刑法和民法的多看几遍,印象就很深了,刑法的总则背背,民法多看。 2、如果是应届生,就应该在准备论文及答辩的所有时间都应投入到英语复习和五门专业课的自学中,如果报名参加了辅导班,像光华学校的就可以免费得到一套他们去年的基础班同步授课光盘,这对他们的自学会很有帮助作用。 3、如果是在职非应届的,那么最好放弃工作全部投入到复习中,既然已定下志向就不要为闲事、琐事等缠绕,时间何其宝贵,应该分秒必争、必夺。 法律硕士的考试除了公共课的政治和外语之外,还要考法律的五门课程,分为两张卷,一张是基础课,包括刑民法,另一张是法律综合课的卷,主要包括法理、宪法、法制史。为什么要按照这五门课来设置呢?大家知道这五门课对法学专业来说都是一年级的课程,一年级的课程就表明是很基础的课程,很综合的一些内容。 像刑法作为法律硕士出题的第一门,为什么很重要?学到法制史,大家就会知道中国5000历史,可能4500年都是在刑法上打转转的,所以刑法在我们国家就比较古老。再一个,刑法涉及到的面很广,在社会上的波及面也很广。从新闻媒体上都可以了解到一些刑法的知识,包括刑法上的一些案例。如果你不侵犯别人是很容易做到的,但是我们不受别人侵犯可能就要非常小心了。刑法在社会上波及面很广,大家接触的很深、很多,所以它就是一门比较普遍的知识。 第二门就是民法课。大家知道民法属于民事纠纷性的法律规范,大家在社会上往往会发生一些纠纷,所以民事上的一些法律关系,就是大家日常生活所接触到的,民法的内容也是在社会上普及面比较广的,这样它也就作为一个很重要的课程,公民往往发生一些民事法律关系,也就设置成一个专业性的基础课了。 大家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一个公民的立身之本,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的权利义务都是宪法中规定的。像国外对宪法崇拜的时候,大家可以不了解其他法律,但是不能不了解宪法。如果权利受到侵犯,首先可以拿宪法来维护。像我们国家可能宪法有点虚化,不具有操作性,但是宪法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部门。其它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以宪法为基础产生和形成的,所以宪法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考法硕必须学的。 再一个就是法理,也叫法学基础理论,在国外也叫法哲学。法理学是所有部门法中共性的问题,包括法的制定、执行、如何培养法律意识,以及法律和其它学科比如政治学、经济学等的一些关系都是在法理学中学习。学习了法理学之后,再学其它部门法可能对法的基本精神、基本精髓都有所了解,这样再学其它部门法就比较容易了。所以法理就是一个基本的课程。 还有一个就是法制史,是中国法制史,不包括西方法制史。中国法制史主要强调中国法制的形成脉络,从夏商周一直到建国前法律是如何发生发展的,主要目的是让大家了解中华法系的发展过程,学习法律要知道法律是怎么来的,所以法制史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课程。这些就是五门专业课程。 大家学习了五门以后就要参加考试,那么法律硕士考试有哪些特点?这个特点主要是和其它考试相比较而言的。 一个就是法律硕士的考试和大家的学分考试不一样,法律硕士考的一个科目,它考的知识面很全,很难找到侧重点,如果只看几块的话就很难应付考试。另外就是出题角度多样性,它不会像学分课的老师交代那样从哪出题等等,法硕每年出题都有灵活的变化,主要根据趋势的变化灵活掌握,很难有统一的模式。这样说来法硕考试的类型可能有预测性,考试的知识点以及考试的角度这个预测性可能就比较难把握一些,自己复习可能就更难把握。这些是不同于学分考试。 再一个特点就是不同于法学硕士的考试。法律硕士是第二专业,所以要求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点,而法学硕士的考试是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要提高它的知识难度、知识深度,所以考起来就相对难些。另外法学硕士专业课的考试是各校出题,所以只要理解这个学校在某个领域中的观点就可以,考试的时候按照这个学校的观点来答就可以了。但是法律硕士考试是全国统考,如果专门学人大的观点、北大的观点、法大的观点,这些观点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按照某一个学校的观点来答就容易出错。比如说很多问题像骗、盗的问题,北大的陈兴良和清华的张明凯明显就是相反的,陈兴良就认为是诈骗,张明凯就认为是盗窃。如果考法律硕士按照哪个观点答呢?恐怕按照不同院校的观点就会出现不同的答案,那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可能只有一种答案是对的,其它都是错的。考法律硕士我们就应该知道指导用书上的一些观点,按照指导用书上的观点来答才不会出错,一般指导用书是采用通说的观点,而不是张三、李四等其他观点。这个大家要注意的。 再一个呢,法律硕士不同于司法考试。大家知道拿到法律学士学位和其它学士学位以后都可以参加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是将来从事司法工作,当检察官、法官的基本门槛;如果没过司法考试想从事法律行当就没有生命没有前途了。司法考试要比法律硕士难的多,考察的面也广的多,司法实践的内容可能要深入的多。法律硕士的考试比司法考试相对简单一些。但是法律硕士的考试可能也要往司法考试上靠,现在出题的趋势也偏向司法考试。如果通过法律硕士的考试,读了研一就可以直接参加司法考试,可以说法律硕士是一个垫底的基础,还是比较有利的。 如何复习法律硕士的考试?如何高效的复习?大家知道,既便现在开始复习的话,到07年参加法律硕士的考试实际上也就是10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还要攻外语和政治,剩下的时间是攻五门法律,时间并不是很充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利用这段时间,如何高效的学习,这个是很重要的。 第一点,大家要培养对法律的兴趣,树立能考上的信心。如果对法律没有兴趣,硬着头皮去学,没有任何意义,莫不如不学,所以首先要对法律感兴趣。对法律感兴趣要有感性知识,有了感性的知识后再深入学习,这样才能一步一步深入。第二就是要树立信心了。既然学法律硕士就要想一想每年参加法律硕士考试的人很多,招生也比较多,像法大每年的招生100-150人左右。大家都在同一个起步点上,有的人考上,有的人考不上,这就要树立信心,自己不笨好好学习一定能考上,你要有这个信心,只有有这个信心才能坚定自己走下去的勇气,有信心有兴趣去学,这是最重要的。

法学研究生三年应该如何度过?过来人给个建议吧。感激不尽。

贝贝熊
今吾来也
一个学长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学法十年自1998年入河南大学成为一名法科生,我习法已整整十载。从还充满好奇的 “小青年”,到已近而立之年;从一名中学生,到现在的硕士研究生;从对法的近乎无知,到后来的系统研习;从走出河大园,到再次步入明伦街85号,我人生的十年过去了----也许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十年。十年了,每忆往昔,总不免感慨颇多;十年了,该有一个总结了。真的好感谢老师们给的机会和教诲----正是这份机会和教诲,使我十年中的最后一年幸运地获得了无比丰富的意义,阻止了我因多年来的碌碌无为而欲对自己的痛骂。就读研究生的第一年,是我人生思考最多和认识提高最快的一年,就专业来说,尤其如此。小学生只学习知识和生活的基础,中学生则仅仅是建立了对事物 “对或错”的简单二元判断(这或许与他们平时的考试训练有关----题答对了就得分,否则就不得分),即使大学本科生也不过是借助于概念、命题较为系统的掌握了一门知识框架----他们掌握的概念、原则、命题往往是没有语境的,生硬、孤立、抽象、形式化而又程式化,这种知识框架充其量只是“教科书”的知识体系。依赖教科书,每天看得也是教科书,甚至把专业学习理解成是对教科书的掌握----教科书掌握住了,专业就学成了,到工作岗位上就可以大展宏图了。他们认为教科书,尤其是知名教授编著的教科书,讲得就是对的----顶多有一点对“来自其他学者或任课教师的批评”的认可;他们也同样迷信老师,认为老师讲的也都是对的,殊不知,老师讲的仅是他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结果他们往往欠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也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习惯和素养。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事物是复杂的,有时无法通过下确切定义的方法来理解;事物有许多侧面,掌握这些不同的侧面也许就是对事物的正确理解;非要下个定义,看似准确,实则谬误。结果,他们不知不觉养成了一种“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或许,从许多学生递交的论文中“概念+特征+作用+历史+意义”的套路和将近80%的篇幅占有量就可以发现这一点。不幸的是,我曾经就是“他们”的一员;但幸运的是,通过任瑞兴老师的指导和一年来的学习和思悟,自己意识到了这些,并着力进行了矫正。一、一年来的收获第一年的收获之一是,补充了法哲学和法律史知识。法理学其实无非是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把各部门法的共性东西抽出,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并成为各部门法均可以找到指导原理的基础学科,但这还是从法律自身认识出发去解释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而法哲学是一种用外在于法的哲学视角和高度来审视法,给我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遐想空间和参照系,并带来了抽象的概括能力和勇于探求深度的决心及习惯。立法规定的是条文,课堂学的是规范,而我们却要理解法的精神----法哲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通过对法进行哲学分析进而找到法之精神的方法。研究法,不仅需要共时性的思维还需要历时性思维,去比较不同概念、原则、制度,发现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出一定的规律,进而获取对问题的通透理解,提出有价值的观点,丰富对法的认识,所以,法律史知识很重要。并且,法律史学习中强烈的史料意识,对提高我们的资料收集能力、训练掌握较好的整理方法和获取较多的研究资料和相关信息都大有帮助。收获之二是,确立了明确的学术兴趣和方向----民法法典化。法典化相关理论可谓是最为宏观且最具哲学思维和高度的民法理论,就中国的语境而言,它还是立法和民法理论界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关注的中心点。法典理论提纲挈领式的高度,使我们可以去俯视鸟瞰民法体系的整体面貌,明晰各具体制度的功能及相互之间的联系,进而获取对民法的体系化认知,领略民法作为私法之理念和精神。法典化程度是一个社会法律制度是否成熟的标志。中国正式的民法法典化从1998年(民法起草小组的成立)就开始启动工作。当下的法典论战持续激烈,从“绑联”、“现实”、“浪漫”三种思路,到“梁慧星版”、“ 王利明版”、“徐国栋版---《绿色民法典》” 三个学者建议稿;从“物文主义”、“旧人文主义”、“ 新人文主义”三种精神,到“法国”、“德国”、“国产” 三个模式;从“九编”、“七编”、“五编” 等编数设计,到“人格权”、“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 等内容的位置安排,等等。以往的经验证明:论战越激烈,民法典越先进;分歧越多,法典越科学。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这种争吵,真可谓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盛事,也是难能可贵的一种法学上的进步。不管未来的民法典有多少“徐国栋成分”,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感谢他所荡起的“学术涟漪”、善意的“鄙视”和理性而又歇斯底里般的“叫嚣”。自己原本就比较关注法典化问题,又受到魏磊杰师弟的启发,所以我现在的研究路向首先选择了法典理论,而且我觉得作为民法方向的研究生应当置身、跟进和融入到民法法典化----目前最主流也最富时代意义的民法理论潮流中。收获之三是,从“学习英语”到“利用英语”思想意识的转变。这个假期,有幸跟着魏磊杰翻译了篇文章,并荣幸能得到了魏磊杰的充分肯定。这是我第一次去系统的翻译一篇文章,英语算不上好,再加上专业英语知识的欠缺,说真的,自己最初的心态可谓是如履薄冰,生怕有负所托。但经过一个月以来的尝试,我感觉到:外文的译介实属不易,然大胆去做,“则难者亦易乎”!外文的译介对我来说是一种新鲜的工作,其实也是一种新的学习方法。社科院渠涛教授在其《最新日本民法》的后记中提到中国人在学习外语问题上的一个共同认识是“英语是哭着进取,笑着出来;而日语是笑着进取,哭着出来”。这一个月以来的经历使我非常认同此言。而且,对我来说,努力的结果不仅仅是把英语文本译成了中文文本,更是掌握了一种研读、翻译、利用外文的学习和科研能力。彭小龙师弟说现在北京的学者都不屑于搞翻译----太浪费时间,而且外文的翻译已不再看成是科研成果,不如搞文章或写专著,象王轶等青年才俊都不去搞翻译。我本人并不认同他的观点。我国绝大多数法律都是 “西方舶来品”,因此,对西方语言的良好认知应为法律人的基本素养。翻译外文可以提高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而且也只有先熟练掌握翻译----这种准确理解外文的能力之后,才可以在直接引用外文时做到准确和得心应手。实际上,日本大村敦志所著《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就是由王轶校对的。当然我也深知,不是靠翻译一篇短文就可以掌握一种外语能力的。我给自己制定了今后的训练计划:我已通读了《民法通则》、《法国民法典》的英文版,基本把民法中的概念、术语和用语习惯给掌握住了,接下来争取在一至两年的时间里,与他人合作去翻译3、4篇文章和一本书,学会如何去选择所要翻译的文本、如何组织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怎样去联系文本的原作者并争取他的翻译授权和如何把这些辛苦的工作转换为成果。最后一年,自己开始去翻译德文文本。收获之四是,跳出了教材的包围圈,学会了读书,尤其是读好书。就像不能老觉得英语还没学好就一直去“学”英语,而应学习如何使用、利用英语,我们也不能把专业没学好当成是教材还没掌握的足够牢,其实专业没学好,也许反而是我们教材看得太多了。认识到这点之后,我决定除非有必要否则不再去看教材,要看好书。何谓好书呢?我觉得教授们写作时经常引用的往往就是好书、好文章。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个假期,专程去了两趟郑州,又委托北京的同学选购了一批,还通过当当网、卓越网买了多本。好书的确不一般,象勒内•达维德的《当代主要法律体系》、茨威格特、克茨著的《比较法总论》、约翰•亨利•梅里曼的《大陆法系》、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梅因的《古代法》、大木雅夫的《比较法》、弗朗茨•维亚克尔的《近代私法史-以德意志的发展为观察重点》、艾伦.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纪坡民的《商品社会的世界性法律》和《产权与法》、谢怀栻的《外国民商法精要》、我妻荣的《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苏永钦的《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星野英一的《私法中的人》、埃尔曼的《比较法律文化》等等,这些好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收获之五是,搜集和整理了许多资料。学会整理和收集资料,是为学的基本功,除了购置多本书籍外,还通过互联网收集了许多好资料。首先,找了几个同学,进行分工,把民商法学界还包括许多法理法史专业的大家的文章,都从不同的网站上找到了,然后分门归类,大家资源共享。其次,找到了几个非常有用的网站,从中下载了许多好资料,如:史尚宽、王泽鉴的所有力著;法学家茶座全集;民商法论丛大部;法律出版社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梅迪库斯德《德国民法总论》)系列全部;德国、法国、日本、台湾的民法典中文版、多个国家民法典的英文版和几乎全部的其他国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语言版;还有德、法、美、英、日、意等国家的多本也已翻译过来的名著;关于民法典专题的所有在网上能够找到的文章。收获之六是,学习了第二门外语----德语。德语(Deutsch)是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4种官方语言之一。德语是1亿多人使用的母语(总计约为1.1亿)。它最初在德国、奥地利、瑞士北部、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意大利南提洛尔,比利时的一小部分地区,部分波兰地区和部分法国阿尔萨斯地区内使用。另外,在这些国家的殖民地内,例如纳米比亚拥有大量的说德语的人口,在东欧的一些国家中,仍有少量的说德语的少数民族。此外,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移民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所以,德语是欧洲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语言,三个典型的民法典,其中两个都是德文的。况且加上中国的德国民法血统,我觉得学习德语非常必要。上个学期,跟着学校的博士生听了一个学期的课程,现在继续学习中。现今的德文著作和文章相对还很少,学好了肯定很有帮助的。再者,王老师说推荐我考中国社科院孙宪忠老师的博士,他是一个德国通,我觉得,学好德语,考他的博士应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收获之七是,也是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学会了如何学习。研究生三年的学习,不应当是本科之后的简单的时间累进,更重要的是掌握如何去学习、去发现和研究一些问题的方法。除了发现并努力纠正“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外,我还拓展了利用外语创造科研成果的能力。自己翻译的文章将作为“转型时期的私法发展与法典编纂”一书中的一部分将由魏磊杰联系清华大学的高鸿均老师出版。我觉得,研究生阶段了,决不应该是再闷头苦读、自我封闭,应该多与他人和外界交流,看看其他同学,瞧瞧其他学校尤其是重点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人家在做些什么。其实,经验证明,与他人进行交流总能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交流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方法,只是被大多数人忽略了。我还认识到,一年级打了基础之后,从二年级就应该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了。民法理论太广博了,不可能每一个内容都学的很精深,而且,学术成长的一般规律和道路也往往是抓住较小的范围和方向,做大、做强、做精,然后再从面上向其他范围拓展。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之后,应该围绕主题写一些相关的文章。学习,不仅向老师学习,更重要的是自己学习。上课是学习,交流是学习,自己看专著和文章是学习,写读书笔记是学习,撰写文章是学习,翻译外文是学习,搜集和整理资料也是学习。其实,只要用心,我们可以经常进入到一种学习的状态中去,即使看电视、逛街,只要带着一种理性和思考的心,我们会发现许多有意义的问题,特别是与专业有关的课题,这也是在学习。通过思考和学习,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一个个知识点得以串连,并按照某种规律和逻辑形成体系。我认为,对于一名硕士生,于本科的基点上,再打一下基础,学会如何独立学习,找到自己的学术方向并进而作出些成果,写一篇不错的学位论文,就是一名非常合格的学生,带着这些进入到博士阶段的学习就已经做的很不错了。学习民法,两种思维应并进。一是微观思维。民法的概念、制度等知识点很多,也很琐碎,要把所有这些知识点都要搞清楚,不仅需要功夫、耐心,而且需要我们养成一种细心、善于具体分析、从细微处着手的思维习惯。二是宏观思维。民法不仅广博而且最富体系性,同样的内容给予不同的顺序安排,可能背后体现的立法意图、民法精神、价值取向就大不相同;民法制定和修改时往往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 的缘由变得十分困难;王泽鉴先生把“无权处分”喻为“法学上的精灵”,对该问题的处理,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水平。这是因为“无权处分”攸关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体系,与所有权、合同效力、不当得利、侵权等制度和问题也密切相连----这充分说明了民法强烈的体系性。王轶教授还专门撰文研究了民法的体系强制问题。学习民法,尤其要注意对民法的这种体系化认知。郭明瑞教师在其主编的《民法学》教材中也指出:学习民法,要使用体系化的方法。我们要了解民法的体系,理解其博大精深的丰富内涵,就需要有一种不光停留在某一细节的宏观思维方法和习惯。当然,二者决不是截然对立的,相反却是相辅相成的:研究宏观问题往往需要具体制度的支撑;而对具体问题的关注则需要用宏观的、抽象的概括捕捉其共性、发现其中的症结所在、进而得出准确的结论。所以,我也要求自己不仅要去写一些关于民法法典化的文章,也要具体研究民法中的具体制度,两个方面都不可偏废。学习要有方法。星野英一教授在《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的中文版序中指出:我妻荣教授之所以取得那样巨大的成就,同先生先在青年时即以写就了方法论的论文和确立了方法论、然后一生一世追求这种方法,有密切关联。好的学习方法可使我们受到事半功倍之效。看了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黄茂荣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胡玉鸿的《法学方法论导论》、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任成印的《民法方法论》、王泽鉴先生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林立的《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以及贺卫方、梁彗星、季卫东、王利明等关于如何学习法律的讲演稿。基本了解了研究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有“眼前一亮、豁然开朗”的感觉,相信这会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二、努力的方向以前觉得自己啥都敢写,来读研究生之后,又觉得啥都不敢写了,可能是因为发现自己其实很无知。看得书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浅薄和无知。所以,这一年来我一直处在一种因自己浅薄而心虚的意识当中,我对自己的能力深深怀疑,内心愧疚。尽管比磊杰高一个年级,但却发现自己的巨大差距。反省是为了使自我获取进步,自己深知自己是一个愚钝的人,没有磊杰的聪慧,唯有加倍努力,才能减少这种差距。成果意识也很重要。付出努力和劳动的工作,尽可能把它变成有说服力的成果。对于要考博者,尤为重要。通过这将近半年的潜心读书,已掌握了一定的素材、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下面就要结合自己的兴趣写上几篇文章了。我也已把商法课的作业《浅论公司法与合同法的关系----以一个对公司解读的合同路径为视角》(现在题目是《公司的合同解读》)进行了修改投了出去,期待好的结果。《论民法典总则的技术构造》也已完成,修改之后,也准备投出去。磊杰这次回来,给我带来了珍贵的、从台湾复印的《奥地利民法》。这部法典大陆好像还没有公开出版的书籍,几部好的《比较法》谈到的也不多,我手头的近20本有关民法典的专著和论文集也都对此毫无专门谈及,网上查到的相关文章也极少。我想好好研读之后,写一篇关于奥地利民法典的文章。这些都是较为宏观的内容,还要写一些较为微观的,如特许经营合同、物上请求权与债权、侵权行为的关系等,我总共列了10个题目,争取在二年级全部完成。我觉得,经过一个较为充备的积累期后,已经有了许多的想法,“专业嗅觉”也增加了。之后,在写文章时,选定题目之后,看两周与之相关的书和文章,第三周开始动笔写,边写边看,第四周完成并修改。这样,如果全身心投入的话,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一篇文章。我对自己专业兴趣的思考是:首先,近期的目标是:通过德国、瑞士、奥地利三个国家的民法典和相应的资料,去研究茨威格特、克茨“法样式论”中的德意志法系。其次,长远的目标是:要建立起一个以“查士丁尼皇帝罗马法法典编纂时期----中世纪----《法国民法典》编纂前启蒙时期----近现代”为时间纬度、以罗马法的建立、变种、继受、沉沦、发展为连线的知识脉络。这可以使自己建立起一个以罗马法为源头、以当代的普遍民法典编制为结果的呈纵向的私法知识系统,以期发现一些有价值的课题。我只是关注了近现代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到晚近的1992年的《荷兰民法典》,罗马法的知识还很薄弱,中世纪时期罗马法的状况如何知之甚少,而且这方面的研究资料也不很多,增加了学习和研究的困难。今后更需要努力。

学习法学,你会选择考研吗?

情人节
作为大四的学生,已经确定了明年会去读研究生。因此针对毕业后是选择考研还是工作的问题,我会选择考研。为什么会选择考研呢?大约有以下几个理由。1、 工作要求。法律职业的很多岗位虽然没有明说要研究生,但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选择中会明显偏向于研究生,其实这个职位的门槛已经提高到研究生了。本科生因为在学历上不占优势,并且普遍没有实践经验,面临的竞争会非常大。我并不认为我现在就去就业会比其他法学的毕业生有很大的优势,所以就选择读研啦!当然如果你是非常知名院校的法学院走出来的本科生,那就另当别论了。2、 自身性格。我比较喜欢学校里的氛围,并且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这么早就步入工作岗位,而且我也不太清楚自己到底以后想从事什么样的法律职业。希望自己在研究生阶段,不仅是增强自己的理论功底,还要去接触与法律相关的行业,找出自己的兴趣所在。说了这么多,当然读研只是我的选择,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当然选择也会有所不同。如果你认为在校读研究生的两三年明显没有自己走上社会,积累实战经验对自己以后的职业发展有利的话,你可以选择毕业后就步入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认识自己。如果你希望在毕业后继续呆在学校沉淀一段时间,那考研对于你来说肯定是个好选择。不论做什么样的决定,都要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并尽早准备,直接工作的可以在大学期间多多实习,感受一下工作气氛,准备读研的就尽量提高自己的成绩,争取保研。

法学研究生怎么考?要准备什么?

王未之见
1.你是法学专业的,考的是法学硕士2.政治从2010年开始改革了,到时政治大纲出来后你自己关注一下。之前的政治包括六个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世界政治经济和时政。个人如果你准备考研,经济条件可以的话,到时对于政治可以报个辅导班,这样对于政治考研还是有些帮助的。3.考研首先要确定自己想报考的学校,然后就是你想报考的专业。每个学校都会有该专业的指定教材,各个学校是不同的。例如,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除了各个专业有指定的教材,只要报考该校的法学专业,都要考一门法学综合,从近年来看,法综除了行政法不涉及,其他的专业课都会涉及。所以,是否看各科,看哪位学者的书,你还是要根据报考学校的专业指定教材备考。4.考研要认真,努力。这是废话。但是,做到了这句废话,人说考研比高考简单。首先,考研英语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旦你有考研的想法,就要对英语有所准备,当然你的基础好可以轻松一些。政治上面已经讲了,到时买本参考书看看什么的。如果你报考法学的“五院四系”(法学专业的你知道指哪几个学校吧),那么无论你报考哪个学校哪个专业,可以说基本上是要对各个专业课准备些底子。平时可以看看人大复印资料什么的,好在大二还早。你现在可以了解一下你大概想报考的学校以及该校该专业的分数,录取情况什么的。但等到你到时定下学校转业后,最重要的就是要看透指定教材,当然同时一定要有该校该专业的历年真题。以上仅以本人作为同专业人的一些建议。

考法律的研究生都考哪些课程

祸福溷溷
月季
看你是法学本科考法律还是非法学本科考法律了法学的话就是政治 英语 综合 想考的方向的专业非法学的话就是政治 英语 综合,我们学校是这样到你想考的学习网页上找招生简章就可以找到了 O(∩_∩)O~英语、政治、专业课、法学综合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有什么区别?就哪个更好一些?

砉然响然
万世不竭
1 招生条件不同: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但实际考生多为法学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报考法律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从2009年起,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2 教学培养方式不同:法学硕士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刚入学就会配置一名导师(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读期间能够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后者的时间较法律硕士少了许多。法律硕士大多数不分专业,采用“双导师”制或教研组教学制。以经世致用为原则,实务为先,贯彻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教学理念。3 学制不同:法学硕士一般学习期限为3-4年,以3年较为常见。法律硕士分为两种情况,法律硕士(非法学)通常学习期限为3年,而法律硕士(法学)通常学习期限一般有三种:2年,2.5年,3年。扩展资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它的特点是: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对法学学科门类下的各专业的研究更为精深。法律硕士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主要面向律师行业和法务。在就业及资格考试上,法学硕士拥有较大的优势,如公务员考试,某些公检法部门只限招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不能报考。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也远远超过法律硕士。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学硕士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硕士

法学研究生的一天有哪些事

东西南北
而寓诸庸
看书看书看书,背书背书还有背书,研究案例。。。

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有区别吗

美容店
观鸟者
谈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本质区别 时下社会上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只知道法律硕士,而不知道法学硕士。实际上,客观的说二者是两回事,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都是学习法律的,但含金量是明显不一样的。 一、招生条件是不一样的,法学硕士必须要求本科毕业,不招收同等学历;法律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本 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这里的差别在于同等学历可以报考法律硕士,而不能报考法学硕士,且法律硕士必然是原来没有学过法律的。 二、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参加的是这几年越来越难,但考生越来越多的研究生入学考试,难度之大有目共睹;而法律硕士的考试虽然政治理论课、外语考试是一样的,但专业课考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科目,难度有限(已经形成了规范的复习教材)。 三、录取比例不一样。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北大等名校更达20:1,而法律硕士一般是3:1。 四、培养方式不同。法律硕士基本是自费,如北大的是每学分800元,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费6000;法学硕士有公费也有自费。 五、教学方式不同。法学硕士分专业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一个导师(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读期间能够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理论。而法律硕士不分专业,也没有导师,学习的课程只是法律的基础课,共十二、三门,45学分。最后只不过找个老师辅导一下论文而已。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认识到从总体而言,法学硕士无论从本身的考生的素质、接受到系统深入的学习等诸多方面都优于法律硕士。 但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二者不分,社会上包括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法律硕士就是学习法律的硕士,殊不知二者的本质区别。而且有的学校,也纵容了这种社会的误解,比如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它们让法律硕士在毕业分配的意见书上自己填写专业:民法、经济法、刑法等随便,使得鱼目混珠,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设置了障碍,甚至产生误导。所以笔者在此直言,以澄清这个常识性的问题。 如上,相关的比较内容,均采自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当属客观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