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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就业前景好吗?

解其桎梏
慎到
市场急需的四类法律人才第一类:熟悉涉外法律方面的人才。擅长民法、商法、经济法的人才可以考虑这些发展的方向:WTO法律人才、涉外律师。据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WTO法律人才相当缺乏。在全国十几万名律师中,能办涉外事务的不过2000多人,能够熟练用外语参与谈判、签订合同的律师仅有二三百人,而且有一大半都集中在北京等大城市。第二类:擅长房地产方面法律的人才。这些人才除了要熟知关于房地产的法律法规,最好还要了解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像房地产按揭工作等。第三类:侧重金融方面的人才。包括保险、投资、国有资产、期货、证券等方面的律师、代理人,这些人不但要通晓一般法律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对各专业法律领域有深入的了解,包括公司法、税法、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银行、证券等方面的法律。最好还有政府颁发的代理人资格、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资格、证券律师资格等专业资格。这些具有专业特长的律师能确保向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针对性强、质量高、富有效率的专家服务,同时也降低了客户为获取法律服务所支付的费用。第四类:熟悉知识产权法的律师。除了掌握有关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外,还要关注国际上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发展情况。知识产权近年来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有新发展,而且还在不断增加完善,所以必须跟得上发展。法律硕士人才缺口依然很大作为跨专业考研的典型代表就是法律硕士,它吸引好多非法律专业的考生,不管是理工科还是人文科纷纷投报。为什么这么多人去考法律硕士呢,用我们专业分类,法律硕士可归为既是精神满足型又是物质实现型的专业,它是一门可以满足申张正义、为社会弱势群体代言的精神需求,又可以得到丰厚物质回报的专业。另外法律硕士是全国一张卷,突现公平竞争,这些因素也正是考生报考的主要原因。作为一门专业硕士---我国的法律硕士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法律专才非常缺乏,在现在的政法系统和社会上法律服务队伍都急需法律高素质人才来补充。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八所院校首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当时该类法律硕士是允许法学专业考生报考的。这时候就隐含了一系列问题:比如这类法律人才专业口径过窄、人才规格单一,加上招生方法及培养模式均不适于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难以满足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政法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等等。矛盾出现后,我国开始需求新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在参考了美国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后,开始对法律硕士教育模式开始改革,从2000年开始,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并且根据中国的国情允许同等学历的考生报考。这项举措被很多法律界人士称为我国法律教育史上的重大改革,有着深远的意义。在这里我们认为我国社会的进步、法治建设的发展都是需要多专业背景的法律硕士来发挥重要作用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才能培养出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毕业生广阔的就业前景正在吸引越来越多跨专业的考生报考,报考法律硕士不分专业,面更广,同时具有法学专业不具有的优势,所以说法硕是 1+1 > 2 。就法律硕士毕业后的就业走向来说,法律硕士毕业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公共事物、经济管理等实际工作。对于广大有在志于法律事业而非法律专业考生来说,考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是在高起点上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的最佳选择。我国的法律硕士培养方式是参考美国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来的,对于这项新的教育改革,给原有专业不理想的考生提供了一个重新选择发展方向的机会,也给未学过法律而欲想从事法律事业的有志者创造了一个提高层次、实践理论的机遇和捷径。法律硕士毕业生因掌握了两个不同专业知识,是复合型高级人才,现在法律硕士毕业生就业可以说是供不应求,全国各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和国家机关和社会的法律服务机构每年都需要这类大量人才。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执法人员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作为保证司法公正的主体和源头,引进人才是提高政法机关素质的一个手段。法硕的就业总体形势应该说,法硕的就业以往是相当不错的。但是,由于教育规模的扩大,由于招生规模的扩大,最重要是由于整个就业环境的不如意,现在的法硕就业困难也是明显的。但是,也要明白,这并非法硕一家之过,更不是仅仅法硕如此,法学概莫能免。其实还是我前面说的,法硕本身不能给人一份好工作。我们一定要放弃这样的想法,哪怕以前法硕就业再好。但是,时局变了,我们的观念也应该跟着改变。如果,我们依然如故,我看我们都不用报考了。尤其是如果你一出来就想从事律师工作,那么低收入至少可能陪伴你三年五载,这是行业特征所决定的。更请注意,法律是显学,其就业形势如此,其他学科更不用提了。但是,另一方面,法硕毕竟是有着双重的学科背景。不管怎么样,就业机会及就业面都相对要广,这是一个事实。当然,前提是你的本科专业不能丢了。不能学了法律,丢了其他。读了法硕也不意味着你以后就一定要从事法律工作。更不要以为读了法硕不从事法律工作就是法硕的失败。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是给人一种思考问题的方法和思维而已。这种法律人的思维模式对你以后的从事任何工作都是有好处的,哪怕你不是搞法律。有的人说,法硕毕业还要考本科专业找工作。我想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如果没有法硕的背景,谁敢保证你就能获得那份工作。有的时候,这是相互促进的,而这也正是法硕的优势所在。法硕就业前景透析首先薪水不象某些人想的那样低,担心薪水低是根本没有必要的。毕业以后找的工作多种多样。有做公务员的,有到公司做法务的,有去法院的,有当老师的,还有去律所的。1.先说做公务员的。做公务员的薪水南北有比较大的差异。比如北京的远远比不上深圳广东的。广东那边因为公务员工资各个机关都已经统一标准,相差不大。北京的公务员却有差别。部委的公务员没有下面北京市的公务员挣得多。2.再说到公司做法务。这种机会不是很多。因为只有大型的公司才有自己的法务部。能够进去是很难得的一件事,可以学东西。外资银行一般很少招没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内资银行每年招一定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外资银行待遇向来是不错的。内资银行的待遇也可以。比如北京市工商银行都很不错的。不过说实话,进银行的发展前景不是很好,如果你本科是学金融的就很好发展。保险公司待遇一般,没有银行的好。但是一样可以解决户口问题。不过保险公司对法务的需求不是很大。外企招应届生不是很多,但还是有同学去了外企。3.再说去法院的。我只说北京法院的情况。朝阳法院和海淀法院是待遇最好的两个法院。检察院的待遇没有法院那样好,跟一般的北京市机关一样。4.当老师的没有上面几个挣的多,而且法硕毕业只能从事一般行政工作。5.去律所工作刚开始可能是低些。北京律所比上海和广东还可能好点。不过一些所给的薪水也不错。学法硕的一定要发挥自己的本科专业的优势。学金融的就进银行,学英语的进外企,拿自己的长处去比别人的短处。做2-3年以后再考虑是否做律师是很稳妥的一种办法。而且从那时以后发展就会顺的多,在银行做了几年大可以去做金融证券方面的业务,学英语的做涉外的。自己有一技之长后再图更大的发展。最后祝同学们前程似锦。

法律硕士值不值得考,如果考上了以后就业前景怎么样

死于网罟
鲍子立干
如果你对法律有兴趣,或者想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一定是值得考的。作为法律专业研究生的过来人,我的建议是硕士,不管是法律硕士还是其他专业硕士,在你有想法有时间的时候,考肯定是值得的,学历是一方面,关键是通过硕士教育能提高自己的学识,视野。多学一些知识肯定是好的。就业前景即法律相关工作,硕士只能提高你的知识和素质,至于能达到什么成就,什么收入,还要看个人能力。

学习法学,你会选择考研吗?

欺骗我
上斩颈领
作为大四的学生,已经确定了明年会去读研究生。因此针对毕业后是选择考研还是工作的问题,我会选择考研。为什么会选择考研呢?大约有以下几个理由。1、 工作要求。法律职业的很多岗位虽然没有明说要研究生,但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选择中会明显偏向于研究生,其实这个职位的门槛已经提高到研究生了。本科生因为在学历上不占优势,并且普遍没有实践经验,面临的竞争会非常大。我并不认为我现在就去就业会比其他法学的毕业生有很大的优势,所以就选择读研啦!当然如果你是非常知名院校的法学院走出来的本科生,那就另当别论了。2、 自身性格。我比较喜欢学校里的氛围,并且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这么早就步入工作岗位,而且我也不太清楚自己到底以后想从事什么样的法律职业。希望自己在研究生阶段,不仅是增强自己的理论功底,还要去接触与法律相关的行业,找出自己的兴趣所在。说了这么多,当然读研只是我的选择,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当然选择也会有所不同。如果你认为在校读研究生的两三年明显没有自己走上社会,积累实战经验对自己以后的职业发展有利的话,你可以选择毕业后就步入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认识自己。如果你希望在毕业后继续呆在学校沉淀一段时间,那考研对于你来说肯定是个好选择。不论做什么样的决定,都要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并尽早准备,直接工作的可以在大学期间多多实习,感受一下工作气氛,准备读研的就尽量提高自己的成绩,争取保研。

法学研究生三年应该如何度过?过来人给个建议吧。感激不尽。

羔羊
童梦
一个学长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学法十年自1998年入河南大学成为一名法科生,我习法已整整十载。从还充满好奇的 “小青年”,到已近而立之年;从一名中学生,到现在的硕士研究生;从对法的近乎无知,到后来的系统研习;从走出河大园,到再次步入明伦街85号,我人生的十年过去了----也许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十年。十年了,每忆往昔,总不免感慨颇多;十年了,该有一个总结了。真的好感谢老师们给的机会和教诲----正是这份机会和教诲,使我十年中的最后一年幸运地获得了无比丰富的意义,阻止了我因多年来的碌碌无为而欲对自己的痛骂。就读研究生的第一年,是我人生思考最多和认识提高最快的一年,就专业来说,尤其如此。小学生只学习知识和生活的基础,中学生则仅仅是建立了对事物 “对或错”的简单二元判断(这或许与他们平时的考试训练有关----题答对了就得分,否则就不得分),即使大学本科生也不过是借助于概念、命题较为系统的掌握了一门知识框架----他们掌握的概念、原则、命题往往是没有语境的,生硬、孤立、抽象、形式化而又程式化,这种知识框架充其量只是“教科书”的知识体系。依赖教科书,每天看得也是教科书,甚至把专业学习理解成是对教科书的掌握----教科书掌握住了,专业就学成了,到工作岗位上就可以大展宏图了。他们认为教科书,尤其是知名教授编著的教科书,讲得就是对的----顶多有一点对“来自其他学者或任课教师的批评”的认可;他们也同样迷信老师,认为老师讲的也都是对的,殊不知,老师讲的仅是他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结果他们往往欠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也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习惯和素养。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事物是复杂的,有时无法通过下确切定义的方法来理解;事物有许多侧面,掌握这些不同的侧面也许就是对事物的正确理解;非要下个定义,看似准确,实则谬误。结果,他们不知不觉养成了一种“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或许,从许多学生递交的论文中“概念+特征+作用+历史+意义”的套路和将近80%的篇幅占有量就可以发现这一点。不幸的是,我曾经就是“他们”的一员;但幸运的是,通过任瑞兴老师的指导和一年来的学习和思悟,自己意识到了这些,并着力进行了矫正。一、一年来的收获第一年的收获之一是,补充了法哲学和法律史知识。法理学其实无非是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把各部门法的共性东西抽出,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并成为各部门法均可以找到指导原理的基础学科,但这还是从法律自身认识出发去解释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而法哲学是一种用外在于法的哲学视角和高度来审视法,给我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遐想空间和参照系,并带来了抽象的概括能力和勇于探求深度的决心及习惯。立法规定的是条文,课堂学的是规范,而我们却要理解法的精神----法哲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通过对法进行哲学分析进而找到法之精神的方法。研究法,不仅需要共时性的思维还需要历时性思维,去比较不同概念、原则、制度,发现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出一定的规律,进而获取对问题的通透理解,提出有价值的观点,丰富对法的认识,所以,法律史知识很重要。并且,法律史学习中强烈的史料意识,对提高我们的资料收集能力、训练掌握较好的整理方法和获取较多的研究资料和相关信息都大有帮助。收获之二是,确立了明确的学术兴趣和方向----民法法典化。法典化相关理论可谓是最为宏观且最具哲学思维和高度的民法理论,就中国的语境而言,它还是立法和民法理论界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关注的中心点。法典理论提纲挈领式的高度,使我们可以去俯视鸟瞰民法体系的整体面貌,明晰各具体制度的功能及相互之间的联系,进而获取对民法的体系化认知,领略民法作为私法之理念和精神。法典化程度是一个社会法律制度是否成熟的标志。中国正式的民法法典化从1998年(民法起草小组的成立)就开始启动工作。当下的法典论战持续激烈,从“绑联”、“现实”、“浪漫”三种思路,到“梁慧星版”、“ 王利明版”、“徐国栋版---《绿色民法典》” 三个学者建议稿;从“物文主义”、“旧人文主义”、“ 新人文主义”三种精神,到“法国”、“德国”、“国产” 三个模式;从“九编”、“七编”、“五编” 等编数设计,到“人格权”、“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 等内容的位置安排,等等。以往的经验证明:论战越激烈,民法典越先进;分歧越多,法典越科学。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这种争吵,真可谓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盛事,也是难能可贵的一种法学上的进步。不管未来的民法典有多少“徐国栋成分”,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感谢他所荡起的“学术涟漪”、善意的“鄙视”和理性而又歇斯底里般的“叫嚣”。自己原本就比较关注法典化问题,又受到魏磊杰师弟的启发,所以我现在的研究路向首先选择了法典理论,而且我觉得作为民法方向的研究生应当置身、跟进和融入到民法法典化----目前最主流也最富时代意义的民法理论潮流中。收获之三是,从“学习英语”到“利用英语”思想意识的转变。这个假期,有幸跟着魏磊杰翻译了篇文章,并荣幸能得到了魏磊杰的充分肯定。这是我第一次去系统的翻译一篇文章,英语算不上好,再加上专业英语知识的欠缺,说真的,自己最初的心态可谓是如履薄冰,生怕有负所托。但经过一个月以来的尝试,我感觉到:外文的译介实属不易,然大胆去做,“则难者亦易乎”!外文的译介对我来说是一种新鲜的工作,其实也是一种新的学习方法。社科院渠涛教授在其《最新日本民法》的后记中提到中国人在学习外语问题上的一个共同认识是“英语是哭着进取,笑着出来;而日语是笑着进取,哭着出来”。这一个月以来的经历使我非常认同此言。而且,对我来说,努力的结果不仅仅是把英语文本译成了中文文本,更是掌握了一种研读、翻译、利用外文的学习和科研能力。彭小龙师弟说现在北京的学者都不屑于搞翻译----太浪费时间,而且外文的翻译已不再看成是科研成果,不如搞文章或写专著,象王轶等青年才俊都不去搞翻译。我本人并不认同他的观点。我国绝大多数法律都是 “西方舶来品”,因此,对西方语言的良好认知应为法律人的基本素养。翻译外文可以提高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而且也只有先熟练掌握翻译----这种准确理解外文的能力之后,才可以在直接引用外文时做到准确和得心应手。实际上,日本大村敦志所著《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就是由王轶校对的。当然我也深知,不是靠翻译一篇短文就可以掌握一种外语能力的。我给自己制定了今后的训练计划:我已通读了《民法通则》、《法国民法典》的英文版,基本把民法中的概念、术语和用语习惯给掌握住了,接下来争取在一至两年的时间里,与他人合作去翻译3、4篇文章和一本书,学会如何去选择所要翻译的文本、如何组织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怎样去联系文本的原作者并争取他的翻译授权和如何把这些辛苦的工作转换为成果。最后一年,自己开始去翻译德文文本。收获之四是,跳出了教材的包围圈,学会了读书,尤其是读好书。就像不能老觉得英语还没学好就一直去“学”英语,而应学习如何使用、利用英语,我们也不能把专业没学好当成是教材还没掌握的足够牢,其实专业没学好,也许反而是我们教材看得太多了。认识到这点之后,我决定除非有必要否则不再去看教材,要看好书。何谓好书呢?我觉得教授们写作时经常引用的往往就是好书、好文章。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个假期,专程去了两趟郑州,又委托北京的同学选购了一批,还通过当当网、卓越网买了多本。好书的确不一般,象勒内•达维德的《当代主要法律体系》、茨威格特、克茨著的《比较法总论》、约翰•亨利•梅里曼的《大陆法系》、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梅因的《古代法》、大木雅夫的《比较法》、弗朗茨•维亚克尔的《近代私法史-以德意志的发展为观察重点》、艾伦.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纪坡民的《商品社会的世界性法律》和《产权与法》、谢怀栻的《外国民商法精要》、我妻荣的《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苏永钦的《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星野英一的《私法中的人》、埃尔曼的《比较法律文化》等等,这些好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收获之五是,搜集和整理了许多资料。学会整理和收集资料,是为学的基本功,除了购置多本书籍外,还通过互联网收集了许多好资料。首先,找了几个同学,进行分工,把民商法学界还包括许多法理法史专业的大家的文章,都从不同的网站上找到了,然后分门归类,大家资源共享。其次,找到了几个非常有用的网站,从中下载了许多好资料,如:史尚宽、王泽鉴的所有力著;法学家茶座全集;民商法论丛大部;法律出版社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梅迪库斯德《德国民法总论》)系列全部;德国、法国、日本、台湾的民法典中文版、多个国家民法典的英文版和几乎全部的其他国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语言版;还有德、法、美、英、日、意等国家的多本也已翻译过来的名著;关于民法典专题的所有在网上能够找到的文章。收获之六是,学习了第二门外语----德语。德语(Deutsch)是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4种官方语言之一。德语是1亿多人使用的母语(总计约为1.1亿)。它最初在德国、奥地利、瑞士北部、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意大利南提洛尔,比利时的一小部分地区,部分波兰地区和部分法国阿尔萨斯地区内使用。另外,在这些国家的殖民地内,例如纳米比亚拥有大量的说德语的人口,在东欧的一些国家中,仍有少量的说德语的少数民族。此外,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移民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所以,德语是欧洲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语言,三个典型的民法典,其中两个都是德文的。况且加上中国的德国民法血统,我觉得学习德语非常必要。上个学期,跟着学校的博士生听了一个学期的课程,现在继续学习中。现今的德文著作和文章相对还很少,学好了肯定很有帮助的。再者,王老师说推荐我考中国社科院孙宪忠老师的博士,他是一个德国通,我觉得,学好德语,考他的博士应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收获之七是,也是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学会了如何学习。研究生三年的学习,不应当是本科之后的简单的时间累进,更重要的是掌握如何去学习、去发现和研究一些问题的方法。除了发现并努力纠正“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外,我还拓展了利用外语创造科研成果的能力。自己翻译的文章将作为“转型时期的私法发展与法典编纂”一书中的一部分将由魏磊杰联系清华大学的高鸿均老师出版。我觉得,研究生阶段了,决不应该是再闷头苦读、自我封闭,应该多与他人和外界交流,看看其他同学,瞧瞧其他学校尤其是重点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人家在做些什么。其实,经验证明,与他人进行交流总能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交流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方法,只是被大多数人忽略了。我还认识到,一年级打了基础之后,从二年级就应该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了。民法理论太广博了,不可能每一个内容都学的很精深,而且,学术成长的一般规律和道路也往往是抓住较小的范围和方向,做大、做强、做精,然后再从面上向其他范围拓展。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之后,应该围绕主题写一些相关的文章。学习,不仅向老师学习,更重要的是自己学习。上课是学习,交流是学习,自己看专著和文章是学习,写读书笔记是学习,撰写文章是学习,翻译外文是学习,搜集和整理资料也是学习。其实,只要用心,我们可以经常进入到一种学习的状态中去,即使看电视、逛街,只要带着一种理性和思考的心,我们会发现许多有意义的问题,特别是与专业有关的课题,这也是在学习。通过思考和学习,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一个个知识点得以串连,并按照某种规律和逻辑形成体系。我认为,对于一名硕士生,于本科的基点上,再打一下基础,学会如何独立学习,找到自己的学术方向并进而作出些成果,写一篇不错的学位论文,就是一名非常合格的学生,带着这些进入到博士阶段的学习就已经做的很不错了。学习民法,两种思维应并进。一是微观思维。民法的概念、制度等知识点很多,也很琐碎,要把所有这些知识点都要搞清楚,不仅需要功夫、耐心,而且需要我们养成一种细心、善于具体分析、从细微处着手的思维习惯。二是宏观思维。民法不仅广博而且最富体系性,同样的内容给予不同的顺序安排,可能背后体现的立法意图、民法精神、价值取向就大不相同;民法制定和修改时往往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 的缘由变得十分困难;王泽鉴先生把“无权处分”喻为“法学上的精灵”,对该问题的处理,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水平。这是因为“无权处分”攸关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体系,与所有权、合同效力、不当得利、侵权等制度和问题也密切相连----这充分说明了民法强烈的体系性。王轶教授还专门撰文研究了民法的体系强制问题。学习民法,尤其要注意对民法的这种体系化认知。郭明瑞教师在其主编的《民法学》教材中也指出:学习民法,要使用体系化的方法。我们要了解民法的体系,理解其博大精深的丰富内涵,就需要有一种不光停留在某一细节的宏观思维方法和习惯。当然,二者决不是截然对立的,相反却是相辅相成的:研究宏观问题往往需要具体制度的支撑;而对具体问题的关注则需要用宏观的、抽象的概括捕捉其共性、发现其中的症结所在、进而得出准确的结论。所以,我也要求自己不仅要去写一些关于民法法典化的文章,也要具体研究民法中的具体制度,两个方面都不可偏废。学习要有方法。星野英一教授在《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的中文版序中指出:我妻荣教授之所以取得那样巨大的成就,同先生先在青年时即以写就了方法论的论文和确立了方法论、然后一生一世追求这种方法,有密切关联。好的学习方法可使我们受到事半功倍之效。看了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黄茂荣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胡玉鸿的《法学方法论导论》、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任成印的《民法方法论》、王泽鉴先生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林立的《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以及贺卫方、梁彗星、季卫东、王利明等关于如何学习法律的讲演稿。基本了解了研究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有“眼前一亮、豁然开朗”的感觉,相信这会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二、努力的方向以前觉得自己啥都敢写,来读研究生之后,又觉得啥都不敢写了,可能是因为发现自己其实很无知。看得书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浅薄和无知。所以,这一年来我一直处在一种因自己浅薄而心虚的意识当中,我对自己的能力深深怀疑,内心愧疚。尽管比磊杰高一个年级,但却发现自己的巨大差距。反省是为了使自我获取进步,自己深知自己是一个愚钝的人,没有磊杰的聪慧,唯有加倍努力,才能减少这种差距。成果意识也很重要。付出努力和劳动的工作,尽可能把它变成有说服力的成果。对于要考博者,尤为重要。通过这将近半年的潜心读书,已掌握了一定的素材、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下面就要结合自己的兴趣写上几篇文章了。我也已把商法课的作业《浅论公司法与合同法的关系----以一个对公司解读的合同路径为视角》(现在题目是《公司的合同解读》)进行了修改投了出去,期待好的结果。《论民法典总则的技术构造》也已完成,修改之后,也准备投出去。磊杰这次回来,给我带来了珍贵的、从台湾复印的《奥地利民法》。这部法典大陆好像还没有公开出版的书籍,几部好的《比较法》谈到的也不多,我手头的近20本有关民法典的专著和论文集也都对此毫无专门谈及,网上查到的相关文章也极少。我想好好研读之后,写一篇关于奥地利民法典的文章。这些都是较为宏观的内容,还要写一些较为微观的,如特许经营合同、物上请求权与债权、侵权行为的关系等,我总共列了10个题目,争取在二年级全部完成。我觉得,经过一个较为充备的积累期后,已经有了许多的想法,“专业嗅觉”也增加了。之后,在写文章时,选定题目之后,看两周与之相关的书和文章,第三周开始动笔写,边写边看,第四周完成并修改。这样,如果全身心投入的话,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一篇文章。我对自己专业兴趣的思考是:首先,近期的目标是:通过德国、瑞士、奥地利三个国家的民法典和相应的资料,去研究茨威格特、克茨“法样式论”中的德意志法系。其次,长远的目标是:要建立起一个以“查士丁尼皇帝罗马法法典编纂时期----中世纪----《法国民法典》编纂前启蒙时期----近现代”为时间纬度、以罗马法的建立、变种、继受、沉沦、发展为连线的知识脉络。这可以使自己建立起一个以罗马法为源头、以当代的普遍民法典编制为结果的呈纵向的私法知识系统,以期发现一些有价值的课题。我只是关注了近现代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到晚近的1992年的《荷兰民法典》,罗马法的知识还很薄弱,中世纪时期罗马法的状况如何知之甚少,而且这方面的研究资料也不很多,增加了学习和研究的困难。今后更需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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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有竞争力么?就业前景如何?

田猎毕弋
埃米尔
法学专业经过20年代初短短几年的迅猛扩招之后终于“积劳成疾”,已经连续两三年在一类学科中就业率垫底,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法学专业热招生冷就业的话题也就一直为人们所探讨,而06年关于取消本科法学专业设置的说法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法学专业缘何由香饽饽变成烫手的山芋?造成这些困境的又究竟是什么原因?在高校改革的几年里,招生人数的增加、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开设都促成了法学专业的不断壮大。在这样的大潮下,形成了较为有代表性的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几股力量:一类是传统名校,这些院校的扩招使得学子投身到法学专业中;另一类是一些新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其中许多工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开设很具代表性。这些院校大多顺应发展“综合性大学”的潮流而纷纷开设文科专业,而首选便是较具有实用性、报考热门的法学专业。伴随着高校法学专业的不断壮大以及社会对于国家法治建设需求的舆论导向,法学专业在广大考生心目中被塑造成了需求广大、发展前景良好的热门专业,因此许多考生为了选择这样一个好专业而纷纷考入这些工科院校法学专业。专门的法学院学科划分详细,专业程度化高,使学生受系统的教育;综合性大学法律系的特色在于学生可以发挥多学科优势,可以跨系选科。从社会需求来看法学大有发展前景,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经济类,财经类专业而言,毕竟出路较窄,且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简单分析,造成这种就业困难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学教育于法律职业之间存在冲突,法学学士、硕士不能立刻从事与法律专业关系密切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等工作,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而通过率仅10%。二、公务员职位有限,一个岗位有几十上百个竞争者。三、转行发展困难,其他专业毕业生有进入法律行业,导致竞争更激烈。因此,近几年法学专业(包括法硕)浩浩荡荡的考研大军异军突起,这一方面是教育水平提升、本科教育大众化的体现,另一方面也被视为许多学生逃避就业的“救命稻草”,从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报名超过1万人的数字也可以看出法学专业的考研热度。许多学生报考时没有考虑清楚,在进入大学以后才意识到相同专业不同学校所掌握的本行业的资源的差距,所以许多同学希望进入更好的院校继续研究生学习,使得考研被大多数同学视为“改变命运”的又一次机会。那么,法律专业学生究竟可以从事哪些工作呢,下面我们就进行一下简要的分析。律师:考试是道坎典型职业通路:律师助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关键点:①司法考试;②经验。职业状况:律师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的职业前景十分看好。但由于现阶段国内法律本科人才供给过多,而且社会对本科法学毕业生的质量认同程度下降,因此就业情况不是很好,但优秀的毕业生特别是研究生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薪酬水平:律师的收入构成可分两种计算,一种是拿工资式的,事务所付工资,律师负责打官司,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年薪只有1万多元;另一种是律师不拿工资,但挂靠律师事务所,律师得自己去找客户,根据业务提成,一般在30%至70%不等。并且,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总体来说年轻的见习律师一个月一般只有千元左右,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案源的增加,收入就跟个人的能力直接挂钩了,若干年后,天上地下的差别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老马识途: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这项考试一般在每年7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其最大的特点在于难度大,通过率低。2003年近20万人参加考试,共有17000多人过线,通过率为10%,2004年通过率为11.22%。司法考试的复习资料阅读量巨大、记忆的知识点繁多,复习到最后比的就是谁的韧性大,谁最能吃苦,要相信天道酬勤。制定复习计划贵在执行,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应该不折不扣地完成,一般来说,计划用两年的时间通过该项考试是比较合理的。由于执业证书要实习一年后才能申请,所以在考到证书后,再找个律所挂一年,毕业的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直接从事律师实务了。其次是工作经验。法律是一门“世俗”的学科,法学界的很多老师都会涉足法律实务。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机会得到你的这些老师的青睐,能够在大学期间帮他“打杂”的话,在你毕业时就已经拥有求职中最为宝贵的实习经验了。特别是研究生,因为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同时和导师平时的接触也比较多,因此完全可以利用条件积累经验。如果你的老师都不是那种一脚在海里一脚在船上的,也可以请他们帮你介绍,他们的同学、朋友开事务所的肯定非常多。另外,利用休息时间,去一些律所和外企的法务部兼职(实习),这些对毕业时找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干得好,毕业后很可能就留在那里。有的时候,某个老师在某个领域是专家乃至权威,他就会掌握很多的资源,这属于奇货可居型。平时多留意、沟通,在毕业时你想去律所,如果他们愿意代为引荐,那比你自己漫天撒网要强得多。最后是如果毕业时,未能通过司法考试,那也还有机会。律师助理职务不一定非得拥有资格证书的,争取一下或许仍有机会。

法学专业的行业前景如何?

大名府
彼于致福
作为一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分享一下自己的切身感受。首先我想说一下,法学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有以下几个:考研、考博;公务员;专职律师;企业法务。当然,如果不局限于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那么你的选择可以。一、公务员每年大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都会选择参加国考、省考以及其他公务员招录考试。众所周知,公务员的考取难度相当之高,同一个岗位数以千计、万计的人同时竞争。所以,据我了解,身边考取公务员的同学均集中在基层法院、即便是国家公务员,往往也是所在市县的国家公务员。这里,谈到的仅仅是一个普遍现象,也不排除身边确实有顺利考取中央部委的国家公务员的少数同学。二、专职律师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如果立志与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法考是你无法避免的一大难题。如果毕业时顺利通过法考,那么律师也是一个你可以选择的就业方向。据本人了解,身边已有学长成功入职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但是,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律师、律师助理,刚刚入职的你,可能会觉得律师难做、案源难找。相信每一个法律专业的同学,都听过这样一句话,律师穷三年。这也是律师起步的现状,前期确实十分艰难,可能需要三年甚至五年才会有所起色。不过令人欣喜的是,如果你去观察那些在律师行业摸爬滚打很多年的老律师,你会发现律师这一职业的未来,还是值得期待的。三、企业法务除上述就业途径外,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也会选择企业法务。我大学室友,就选择这一就业方式,从目前的就业状况来看,也是十分不错的。对于广大法学毕业生而言,企业法务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四、考博如果对学术充满热情、立志于从事学术研究,考研、考博会是你实现理想的必经之路。接下来,我想谈一下就业难度的问题。多年以来,法学专业一定在最难就业排行榜中,排名靠前。这一现象,导致很多人,谈法色变,甚至有,劝人学法,天诛地灭的说法。可是,我们不妨冷静下来,就业难,难的仅仅是法学专业吗?显然不是。每年成百上千的毕业生,无论何种专业,无疑都渴望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就业人口基数大,工作岗位确是有限的,所以各行各业的就业均是存在一定难度的。所以,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或者说不被淘汰,就需要你本人的付出和努力,提高自身竞争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才能在就业的浪潮中顺利上岸。谢谢您的提问,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法学发论文怎么投

老炮儿
后视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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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生怎么靠自己不花钱发一篇学术论文

龙拳天
动于无方
想不花钱,一般要去问问导师,他应该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