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镖
山东省某市青少年犯罪情况调查报告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团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事实依据,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平安青州”建设,山东省青州市委政法委日前组织了公、检、法有关部门的调研人员,成立了专门的调研小组,对全市在押的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形成以下调查报告。 为了多角度、尽可能翔实地对青少年犯罪情况和相关性事实进行调查,调研设计了专门的调查问卷,问卷分被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份、年龄、押前职业、住所地、婚姻状况、学历、家庭出身)、犯罪情况(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团犯罪、犯罪地点、对后果认识、悔改表现、犯罪动机、心理)、在押人员与犯罪的事项调查(农村青年在城里有无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网情况、有无烟酒嗜好、是否有过犯罪史、是否受过处罚,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辍学及辍学原因)等。为更真实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于分析,我们最后借鉴外国的犯罪学研究成果,设计了一个多选项,内容为:家庭的其他成员是罪犯,或者行为品德不端以及酒精中毒;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死亡、离婚或者被遗弃;父母愚昧无知或者是知觉上有缺陷以及因病不能管教;父母态度专横、偏爱过度或者过分干涉,或者是严厉、放任、嫉妒,家庭居住条件过紧张并与同居亲友不和者;失业、工资收 入低,以及在共同劳动中受到经济压迫等,以期能了解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为犯罪预防提供有效依据。这次问卷内容分别征求了公安、检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见,查阅了部分相关资料,从各方面反映来看,普遍认为这次调查是可行的。 我们于2004年7月13日委托市公安局监管大队对在押的183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放了问卷,并以该日为基准日,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填写。为了不给填写人增加心理负担,我们对全体在押人员发放了问卷,可不填写姓名,并特别声明该问卷只供调查研究用,不提供给司法机关,不对号入座。事实证明,这种方式是可行的,我们于次日将全部183份问卷收回。经统计,其中5份空白卷为无效问卷,其余178份均符合统计口径,为有效问卷。为便于统计分析,调查中所有在押人均视为犯罪人。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调查 一、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 对青少年犯罪,国内权威观点认为:青少年犯罪率高,犯罪性质日趋严重,犯罪类型复杂性和犯罪动机恶劣性;团伙犯罪突发;中小学生流失犯罪不断增多,犯罪向低龄化发展;女青少年犯罪人数激增;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等。从调查结果来看,这些特点在我市都不同程度地呈现。全市青少年(指14岁至25岁)犯罪人员为84人,占全部在押人犯178人的47.2%,其中男性82人,占犯罪青少年的97.6%,女性2人,占犯罪青少年的2.4%。从市检察院批捕部门提供的数字看,2001年该院批准逮捕未成年(指14岁至18岁)犯罪嫌疑人12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3.8%;2002年,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5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8.9%;2003年,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2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11.9%;2004年1至6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12%。 从调查结果来看,我市青少年犯罪现象还比较突出,且呈现递增趋势。但我们必须承认,青少年犯罪并不象有些资料所介绍的那样严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只占全部人数的47.2%,与有关资料介绍的50%左右是相符的。其实青少年犯罪在全世界都是个问题,犯罪学者乌尔金斯曾说“现代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青少年是犯罪的一代”。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值得有关部门关注。 二、抢劫等暴力犯罪频发,盗窃等侵财犯罪居高不下 表一 罪名 人数 比例 抢劫 43 55% 盗窃 22 28% 伤害 4 5% 销售赃物 2 2.6% 交通肇事 2 2.6% 强奸 2 2.6% 容留妇女卖淫 1 1.3% 寻衅滋事 1 1.3% 抢夺 1 1.3% 诈骗 1 1.3% 淫秽表演 1 1.3% (注:本表因部分被调查人犯数罪略有重合) 由于青少年没有劳动收入,又贪图生活享乐,任意挥霍,故青少年犯罪中仍以财产犯罪为主。从调查看,我市青少年多发犯罪的类型依次排列是:抢劫、盗窃(销赃)、伤害、强奸、抢夺等,其中主要是盗窃和抢劫,约占80%左右。近年来容留妇女卖淫、淫秽表演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新犯罪类型犯罪也开始出现。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国外学者从犯罪的形成、方式的角度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总结为:纠合性、突发性、野蛮性、报复性、报复性、模仿性、恶作剧性、反复性等,这些特点在我市也不同程度的呈现。从调查看,青少年犯罪中抢劫犯罪高发,占到55%的比例。如2月11日20时,张永亮(男,17岁,住临朐县石门小区)、孙振国(男,14岁,住临朐县临朐镇张家亭子村)、冯栋梁(男,16岁,住临朐县中医院后街9号)、武建华(男,16岁,住临朐县临朐镇曾家洼村)、程小龙(男,14岁,住临朐县临朐镇三元村)、马杰(男,16岁,住临朐县生产资料公司家属院)、林泽鹏(男,16岁,住临朐县委家属院1号楼)在北大桥西持刀砍伤青州蚕场副厂长王文江背部后抢劫,致王失血性休克死亡。该7人于2月8日以来先后在临朐盗窃作案一起,在潍坊市区抢夺作案两起。犯罪团伙化、手段恶劣化、后果严重性都值得进行深层研究。 盗窃也是高发犯罪,占28%。当前,受社会上一部分人"潇洒"消费、超前消费等观念的影响,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或畸形的物质欲望,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的渠道不能满足其欲望时,往往是通过盗窃、抢劫等不正当途径来获取。盗窃犯罪作为一种最古老的罪行,无不被各国视为打击重点。近几年来,我市在预防和打击上进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但这种犯罪仍居高不下,应引起高度重视。是论文吗??我曾经写过一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分析贴上来,看你用得上不摘要: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一个人所遇见的第一位老师。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举止言行和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父母的行为不检点,或者采取溺爱、打骂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家庭原因引文: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带普遍性的、严重的社会问题,被称为是世界的"三大公害"之一。鉴于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警方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遏制青少年犯罪上升的趋势,也是世界各国的警学界、法律界、教育界、社会学界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探讨和研究的重点课题。本文根据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对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的关系浅谈了一些认识和反思,不足之处,请老师批评指正. 正文:一 首先请看这样一组数据,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青少年犯罪现象日趋严重。统计显示,从2000年至2003年,全国法院共审判未成年罪犯20多万人,而且呈逐年递增的态势。近年来,青年少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据光山县法院统计,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占整个刑事案件比率1998年为3.8%,1999年为5.3%,2000年为6.4%,2001年元月至六月份已突破9%。犯罪年龄低于16周岁的明显增多。在这些违法犯罪青少年中,因受不良家庭因素和学校教育原因影响而导致犯罪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全国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6%上升到2003年7.93%。青少年犯罪类型呈扩展式发展。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末的120个,增幅达22.45%。从犯罪主体来看。一是犯罪年龄呈集中性和阶段性分布。2000年以来,14—16岁青少年违法犯罪增长率持续增高。据统计,14—16岁未成年人犯罪比率从1999年的11.42%逐年递增至2003年的15.09%。而16—18岁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居高不下。二是性别分布上以男性为主,但部分地区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上升。三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2002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报告表明,在未成年人犯罪群体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4.6%,而初中没毕业的占到了47.3%。四是身份比较集中。主要集中在城市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学生等群体。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中的数据显示,闲散未成年人犯占全部调查对象的61.2%。 另据一项联合国的调查可以清楚看出,1981年中国的犯罪率相当低,每10万人口中仅有89起罪案,仅占世界平均数的6.8%。另一方面,纵观各国的报告,中国的青少年犯罪率不算低。那些把18岁定为青少年犯罪最高年龄的国家的报告表明,1985年犯罪总数中,这个群体占7.7%。在中国,14岁至18岁作案的比例是上述百分比的2至3倍。因此,此份统计资料表明,中国的总犯罪率非常低,而青少年犯罪率相当高。 可以说青少年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情况复杂,原因是多方面的,是由家庭、学校、社会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家庭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直接的、重要的原因。据广东省少管所反映,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80%和家庭教育不当有关。广州市某中学心理咨询室的老师说,到该室咨询"心事"的学生,反映的问题90%和家庭不和有关。据广东、山东、河北、四川、重庆五省市对400多名女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对女中学生成长影响最大的是父母。由此可见,家庭,尤其是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是很深、很大的,而负面影响则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 家庭对子女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方法不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有的父母对做错事或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采取打骂的方法,造成孩子的逆反和对抗心理。如黄某,小学阶段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父母和老师对其日后考上重点中学抱有很大的期望。但在升初中考试时,却未能考上重点中学。为此,父母对她百般呵斥。面对父母的埋怨责骂,黄负气离家出走,在社会上游荡,并结识了一些不务正业的社会青年,不久便和一名吸毒、贩毒的男青年同居,并染上了毒瘾,为筹集吸毒费用而进行贩毒。 (二)是对独生子女过份溺爱,把他们"宠坏"了。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城市独生子女率约占50%。这些"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要啥有啥,要啥给啥,使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追求享受的不良习惯,并普遍存在任性、孤僻、内向、骄横、脆弱的心理、性格特点。如15岁的高某,父亲是集团公司的总裁,家境富裕。高从小被父母视为心肝宝贝,什么都能得到满足,身上经常有上千元的零花钱。有了钱就和同学吃喝玩乐,寻找刺激,爱好观看黄色录像,并诱奸了一名同班女同学。(三)是缺少沟通,形成思想隔阂。当前,很多父母为子女辍学、离家出走等问题所困扰,其原因多数是父母与子女不能良好沟通造成的。有些父母,整天忙于工作或生意,无暇顾及孩子,对子女关心爱护不够。有的父母,业余时间都用在泡舞厅、打麻将上,很少过问孩子的思想表现和学习娱乐。由于缺少沟通,形成思想隔阂,对子女的思想、行为也无从了解和掌握,以致孩子变坏了也不知道。据调查,个体工商业者、出租车司机、包工头家庭子女违法犯罪率较高,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很少在家,即使在家也由于奔波劳累,回家后倒头就睡,很少有时间和精力花在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上。由于缺乏管教,加上孩子自我约束力差,一旦结交不良之徒,容易走上歧途。 (四)是父母离异,使孩子心灵上受到严重创伤。有的学者认为,目前中国正在出现第三次离婚高潮。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越来越多。有的孩子因父母离异,家庭破裂,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心灵上受到严重的创伤,有的还因此引起父子或母子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犯罪。如18岁的男青年林某,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父再娶生下一女孩,因怀疑父和后母偏爱异母妹妹而苦闷。一天,其妹受邻居小孩欺负,后母认为是其所为,对其臭骂一顿并告其父,其父又将其痛打一顿。林因此萌生杀机而将异母妹妹杀死。下面请看这个例子。王××,16岁,出生一个工人家庭,本应和其他孩子一样,拥有一个幸福的同年和少年时代,可是,其父母由于感情一直不好,矛盾重重,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之事大打出手,整个家庭生活充满了火药味,自幼在家庭得不到父母的关心,享受不到家庭生活的温暖,学习也无人照管,成绩一日不如一日,在校受批评及在家受冷落,日复一日,逐渐感到生活乏味,心事重重,于是,常常夜不归宿,在外寻求温暖。至此,王××的反常行为还没引起其父母的注意和重视,终于,当坏人的引诱下,从13岁时就染了上偷盗的恶习,当公安机关通知其父母对王××应加强教育时,他们仍然无动于衷,丧失了作父母的最起码的责任心,回到家里,他面临的依旧是昔日的"白色恐怖"。因此,王的行为和心理没得到及时的矫正,最终16岁时因抢劫杀人被依法判刑。此时,他的父母才知事情的严重,可是,已经晚矣。又如,在一次对吉林省长春市大学、中专和初、高中在校学生犯罪情况调查表明,因放任自流、缺乏管教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在校学生,占调查总数的49%。可见,父母感情的质量、家庭的优劣状态直接和青少年犯罪相联。 三换另一个角度看,家庭中能影响犯罪人格形成的因素有:1、母亲的言行。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位导师,母亲的贤惠、善良、正直的品行会给子女形成良好的人格打下基础。反之,母亲奸诈、粗狂、轻浮的习性又会把子女推向火海深渊,许多走上卖淫道路的妇女大都受过其母亲放荡生活的影响。如胡××,南方某建筑企业工人,生活作风轻浮,擅长打情骂俏,在该厂工作期间,就与几个男人关系暧昧。曾因此受到行政处分。改革开放以后,停薪留职,在外自谋生路。其女17岁,为某中学形成,受其母亲影响,喜好打扮,在校读书期间就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男人来往密切,高中毕业后,和其母一起在某市作买卖,一年以后,在一次扫黄运动中双双被擒。2、父亲的言行。父爱是一种权威性的爱,能给家庭带来一种安全感,可以帮助子女形成对守法与违法的敏感性,如果父亲有酗酒、赌博、残暴等恶癖,子女就会学习、仿效其行为,有的因此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如唐××,19岁,因强奸罪被判刑。上小学时,其母亲病逝,以后,其父与多个女人来往过密,经常带女人到家中住宿。由于由于唐××亲眼目睹了其父的放荡生活,久而久之,染上了不良习惯,开始对女色感兴趣,终于在一次看完电影后,回家的路上将一女青年强奸。可见,父母的言行是子女的楷模,父母的犯罪史,将对子女的言行产生及其消极的影响,从而诱发其走上犯罪的歧途综上所述,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影响有着密切的、直接的关系,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要加强家庭教育,消除家庭,尤其是父母的负面影响,这是关键中的关键。 四 所以,家庭教育要尊重孩子的兴趣和爱好.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要经常关心孩子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并根据孩子的思想和学习情况,采取适当的教育方法。要争取用尽可能多的时间和孩子在一起,加强沟通,给孩子一个亲切、温馨、和谐的情感。对做错了事或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而不能采取打骂虐待等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孩子受到挫折要加以安慰和鼓励。要搞好家庭教育,作为教育者的父母,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高的素质和修养,有爱心和责任感的家长是孩子最好的教师。为人父母者,要在各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言传身教,且身教重于言教,凡是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家庭教师"。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希望今后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并切实从孩子的角度,以宽容的心态看待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参考书目:(1)张家源.暴力犯罪心理初探[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郑友军.试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机制[J].青少年犯罪问题 (3) 林家兴.亲职教育的原理与实务[M] (4)刘锋.家庭与少年犯罪[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5)关颖.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防[J].青少年犯罪(6)康惠农、王汉林:《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1999年第11—12期。 (7)康树华主编《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答问》(8)《青少年犯罪研究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