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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选择在中国读法学研究生然后再出国读研怎么样?

海之路
儒者伪辞
为什么不直接本科毕业就去外国读研呢?中国研究生都是坑人的吧。。。学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因为我gpa可能申请不到理想的。。。我想争取一些实习经验以及研究生时候的论文研究给我加分。。。而且如果能读一个好的研究生,国内还是比较认可的吧?我朋友申请美国的大学,她好像只考了GRE啊,你在中国的成绩再好人家也不是那么care的,因为不认同啊。我不知道你所在的法学是不是如你所说,我读的是化学,当时我的导师说国内很多论文都是相互抄的,根本没有技术含量。因为我才大二,所以暂时没有涉及过有技术含量的论文。因为我查过美国留学资料,好一点的学校gpa都很高啊。。。其实考英语过语言关我还并不是很着急,因为我英语底子还好,只是这个gpa拉不上去就输在门槛了。。。因为我才大二,所以暂时没有涉及过有技术含量的论文。因为我查过美国留学资料,好一点的学校gpa都很高啊。。。其实考英语过语言关我还并不是很着急,因为我英语底子还好,只是这个gpa拉不上去就输在门槛了。。。我觉得你可以尝试尝试大三死拼命的学好,看能不能把GPA拉上去,如果没可能,那再读研也不迟,毕竟读研要三年呢,或者也可以选择那种跟国外有交流的研究生项目,可以在研二或者研三出去一两年~这样也很好的~到时候你也可以拿国外的一半学历,也学习到经验了~嗯嗯~研究生交流那个我也考虑过,其实对我来说我更注重的是培养自己的经验和能力。大三肯定要死命学。。。而且法学还牵扯一个大四考司考。。。如果实在是gpa不行也忙不过来,就先考虑考研和司考,然后出国先放一放只能。。。加油哦~~谢谢=v=

法学专业考研,有哪些院校不错呢?

风流债
三剑客
君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些传统的法学好学校,以及法学的好学校生未来就业有什么优势。盘点那些法学强校在法学领域,第一重要的就是“五院四系”。先来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五院四系”。在法学中,有几个传统强校,“五院”是: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五院”发展到今天,现在属于多科性的政法类大学。“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所以他们的简称,被称为五院四系。虽然五院四系有传统优势,但是其他学校法学实力也不容小觑,比如说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凭借着自己本身985的优势,已将将法律专业做大做强,跻身到法学专业排名的前列。根据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显示,法学的一级学科中,共有144所院校参加评选。君将其中评估结果为A-以上的院校列了出来,供大家参考。评估结果学校A+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A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A-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这里君点名夸一夸厦门大学,厦大的民商法学和国际法学都是不错的。本身这两个专业在南方就业就好,再加上厦大老牌985的名声,厦大法学院的毕业生更是如鱼得水。每年国际法辩论赛都在厦门大学举办,在交锋之中,大家就可以认识到非常多优秀的法律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大家表现精彩,对后期的就业、考博也有很大的帮助。另外一个就是性价比比较高的吉林大学。吉林大学的法律硕士(非法学)相对于热门地区的985、211院校的同专业而言,竞争要小一些,吉林大学法硕非法学,复录比在1:1.5-1:2左右,这个复试比例在这种层次的学校里面算是比较容易的了,当然这也意味着打算考吉大法硕非法学的同学要考更高分才可以。考入到好学校,究竟有什么好处?估计有同学问,学法律又不需要像理科生一样很昂贵的实验器材,无论在哪个学校不都一样看前沿文献,阅读法律书籍,然后寻找自己未来研究课题吗?况且同样的法律规则,无论什么层次的院校,讲的法条内容都一样。这样相比之下,好学校到底有哪些优势呢?君想说,好学校真的有很多隐形福利。首先是读博的机会。在2017年学科评估中,有40所高校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大多数的参评院校是只有硕士点,没有对应博士点的。如果考入的院校没有博士点,那么意味着考博的时候需要换学校,可换学校不那么容易,如果自己硕士导师没有充足的人脉资源,而自己的科研实力又比较一般的话,那么在博士考试中很有可能会落败。其次,是交流学习的机会。所有高校都想入选“双一流”其中之一的原因是经费问题,双一流院校是有专项拨款的,对于很多院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有了充足的经费,学校可以聘请更加优秀的老师,举办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同学们的学术视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在国内影响力大,除了传统“名声”优势外,西政的老师们也特别牛,如果有机会在西政这样的院校学习,由大咖老师带队,那么其他的院校的大咖也会经常来这里进行讲学或者讲座。的一位法学老师,他读研时期就被老师带着参加了一次非常重要的学术会议,学术会议出席的人,是当时他所在领域泰斗级的人物。那次会议,对他后来撰写毕业论文有特别大的帮助。另外,更重要的是,丰富的人脉资源。如果大家的目标是在法律圈工作,那法学好学校在业内的影响也是很大的。有些政法院校本省法学的学生就比较多,建校时间较长,优秀校友自然而然也就多,他们也就分布在各个领域。比如说,政法院校师资力量雄厚,校友资源充足。不论是大家导师的推荐还是校友的带领都可以为大家找到合适的执业律所。很多老师本身就是做律师的,或者是某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在你研三的时候老师就可以直接让你跟着去实习,那毕业的时候留在这里的机会自然高于其他同学。君今天为大家介绍了很多法学好学校里隐藏的众多机会,但经历过实际工作,大家会发现好学校的福利,远不止君说的这么多。君也想对大家说很多时候接触到不同的事情,我们目光所能触及的世界,也是我们对生活想象力的反射,而当大家站到高处了,才有机会去体会这个世界不同的美。所以努力冲刺加油吧!

法学研究生就业情况?

必归其天
气禀
近几年社会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来看一少部分人比较困难,一些业内人士与学生家长都不怎么看好这个专业。但这是人们对法学专业在认识上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的确,现实中确实存在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就业比较困难的现象,但不能由此而认为整个法学专业就业前景就是这样。 法学专业“不好就业”的根本原因不是法学专业本身出了问题,更不是社会法律人才需求饱和的问题,而是在于部分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可能出现了问题,使得所培养的学生在素质和能力上存在缺陷而不能更好地符合社会的实际需要,最近几年看来法学就业存在着困境,但是前途还是很光明的。举例:根据2002年的统计资料,全国现有律师12万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美国30人,英国15人),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别达到了20人和12人。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 000万家,仅有4万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目前法学面临的种种挫折,只是暂时的。作为法律人或者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高三学弟学妹们,不应坐享其成或者坐以待毙,应当善于开拓,挖掘自己的潜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靠我们大家的努力,寒流过后一定会迎来法律专业的春暖花开。

学了法学~~出国读研还有意义吗?为什么???

寒暑不时
重言十七
我认识一些朋友都在德国读法律,他们在国内也都是相关专业。他们都说如果能读出来,对将来非常有好处的,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会有不错的发展。想想也是,现在中德两国的关系发展迅速,急缺对两国的法律都有相应的了解的人才。

法学研究生三年应该如何度过?过来人给个建议吧。感激不尽。

道绰
请治剑服
一个学长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学法十年自1998年入河南大学成为一名法科生,我习法已整整十载。从还充满好奇的 “小青年”,到已近而立之年;从一名中学生,到现在的硕士研究生;从对法的近乎无知,到后来的系统研习;从走出河大园,到再次步入明伦街85号,我人生的十年过去了----也许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十年。十年了,每忆往昔,总不免感慨颇多;十年了,该有一个总结了。真的好感谢老师们给的机会和教诲----正是这份机会和教诲,使我十年中的最后一年幸运地获得了无比丰富的意义,阻止了我因多年来的碌碌无为而欲对自己的痛骂。就读研究生的第一年,是我人生思考最多和认识提高最快的一年,就专业来说,尤其如此。小学生只学习知识和生活的基础,中学生则仅仅是建立了对事物 “对或错”的简单二元判断(这或许与他们平时的考试训练有关----题答对了就得分,否则就不得分),即使大学本科生也不过是借助于概念、命题较为系统的掌握了一门知识框架----他们掌握的概念、原则、命题往往是没有语境的,生硬、孤立、抽象、形式化而又程式化,这种知识框架充其量只是“教科书”的知识体系。依赖教科书,每天看得也是教科书,甚至把专业学习理解成是对教科书的掌握----教科书掌握住了,专业就学成了,到工作岗位上就可以大展宏图了。他们认为教科书,尤其是知名教授编著的教科书,讲得就是对的----顶多有一点对“来自其他学者或任课教师的批评”的认可;他们也同样迷信老师,认为老师讲的也都是对的,殊不知,老师讲的仅是他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结果他们往往欠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也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习惯和素养。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事物是复杂的,有时无法通过下确切定义的方法来理解;事物有许多侧面,掌握这些不同的侧面也许就是对事物的正确理解;非要下个定义,看似准确,实则谬误。结果,他们不知不觉养成了一种“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或许,从许多学生递交的论文中“概念+特征+作用+历史+意义”的套路和将近80%的篇幅占有量就可以发现这一点。不幸的是,我曾经就是“他们”的一员;但幸运的是,通过任瑞兴老师的指导和一年来的学习和思悟,自己意识到了这些,并着力进行了矫正。一、一年来的收获第一年的收获之一是,补充了法哲学和法律史知识。法理学其实无非是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把各部门法的共性东西抽出,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并成为各部门法均可以找到指导原理的基础学科,但这还是从法律自身认识出发去解释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而法哲学是一种用外在于法的哲学视角和高度来审视法,给我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遐想空间和参照系,并带来了抽象的概括能力和勇于探求深度的决心及习惯。立法规定的是条文,课堂学的是规范,而我们却要理解法的精神----法哲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通过对法进行哲学分析进而找到法之精神的方法。研究法,不仅需要共时性的思维还需要历时性思维,去比较不同概念、原则、制度,发现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出一定的规律,进而获取对问题的通透理解,提出有价值的观点,丰富对法的认识,所以,法律史知识很重要。并且,法律史学习中强烈的史料意识,对提高我们的资料收集能力、训练掌握较好的整理方法和获取较多的研究资料和相关信息都大有帮助。收获之二是,确立了明确的学术兴趣和方向----民法法典化。法典化相关理论可谓是最为宏观且最具哲学思维和高度的民法理论,就中国的语境而言,它还是立法和民法理论界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关注的中心点。法典理论提纲挈领式的高度,使我们可以去俯视鸟瞰民法体系的整体面貌,明晰各具体制度的功能及相互之间的联系,进而获取对民法的体系化认知,领略民法作为私法之理念和精神。法典化程度是一个社会法律制度是否成熟的标志。中国正式的民法法典化从1998年(民法起草小组的成立)就开始启动工作。当下的法典论战持续激烈,从“绑联”、“现实”、“浪漫”三种思路,到“梁慧星版”、“ 王利明版”、“徐国栋版---《绿色民法典》” 三个学者建议稿;从“物文主义”、“旧人文主义”、“ 新人文主义”三种精神,到“法国”、“德国”、“国产” 三个模式;从“九编”、“七编”、“五编” 等编数设计,到“人格权”、“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 等内容的位置安排,等等。以往的经验证明:论战越激烈,民法典越先进;分歧越多,法典越科学。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这种争吵,真可谓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盛事,也是难能可贵的一种法学上的进步。不管未来的民法典有多少“徐国栋成分”,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感谢他所荡起的“学术涟漪”、善意的“鄙视”和理性而又歇斯底里般的“叫嚣”。自己原本就比较关注法典化问题,又受到魏磊杰师弟的启发,所以我现在的研究路向首先选择了法典理论,而且我觉得作为民法方向的研究生应当置身、跟进和融入到民法法典化----目前最主流也最富时代意义的民法理论潮流中。收获之三是,从“学习英语”到“利用英语”思想意识的转变。这个假期,有幸跟着魏磊杰翻译了篇文章,并荣幸能得到了魏磊杰的充分肯定。这是我第一次去系统的翻译一篇文章,英语算不上好,再加上专业英语知识的欠缺,说真的,自己最初的心态可谓是如履薄冰,生怕有负所托。但经过一个月以来的尝试,我感觉到:外文的译介实属不易,然大胆去做,“则难者亦易乎”!外文的译介对我来说是一种新鲜的工作,其实也是一种新的学习方法。社科院渠涛教授在其《最新日本民法》的后记中提到中国人在学习外语问题上的一个共同认识是“英语是哭着进取,笑着出来;而日语是笑着进取,哭着出来”。这一个月以来的经历使我非常认同此言。而且,对我来说,努力的结果不仅仅是把英语文本译成了中文文本,更是掌握了一种研读、翻译、利用外文的学习和科研能力。彭小龙师弟说现在北京的学者都不屑于搞翻译----太浪费时间,而且外文的翻译已不再看成是科研成果,不如搞文章或写专著,象王轶等青年才俊都不去搞翻译。我本人并不认同他的观点。我国绝大多数法律都是 “西方舶来品”,因此,对西方语言的良好认知应为法律人的基本素养。翻译外文可以提高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而且也只有先熟练掌握翻译----这种准确理解外文的能力之后,才可以在直接引用外文时做到准确和得心应手。实际上,日本大村敦志所著《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就是由王轶校对的。当然我也深知,不是靠翻译一篇短文就可以掌握一种外语能力的。我给自己制定了今后的训练计划:我已通读了《民法通则》、《法国民法典》的英文版,基本把民法中的概念、术语和用语习惯给掌握住了,接下来争取在一至两年的时间里,与他人合作去翻译3、4篇文章和一本书,学会如何去选择所要翻译的文本、如何组织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怎样去联系文本的原作者并争取他的翻译授权和如何把这些辛苦的工作转换为成果。最后一年,自己开始去翻译德文文本。收获之四是,跳出了教材的包围圈,学会了读书,尤其是读好书。就像不能老觉得英语还没学好就一直去“学”英语,而应学习如何使用、利用英语,我们也不能把专业没学好当成是教材还没掌握的足够牢,其实专业没学好,也许反而是我们教材看得太多了。认识到这点之后,我决定除非有必要否则不再去看教材,要看好书。何谓好书呢?我觉得教授们写作时经常引用的往往就是好书、好文章。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个假期,专程去了两趟郑州,又委托北京的同学选购了一批,还通过当当网、卓越网买了多本。好书的确不一般,象勒内•达维德的《当代主要法律体系》、茨威格特、克茨著的《比较法总论》、约翰•亨利•梅里曼的《大陆法系》、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梅因的《古代法》、大木雅夫的《比较法》、弗朗茨•维亚克尔的《近代私法史-以德意志的发展为观察重点》、艾伦.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纪坡民的《商品社会的世界性法律》和《产权与法》、谢怀栻的《外国民商法精要》、我妻荣的《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苏永钦的《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星野英一的《私法中的人》、埃尔曼的《比较法律文化》等等,这些好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收获之五是,搜集和整理了许多资料。学会整理和收集资料,是为学的基本功,除了购置多本书籍外,还通过互联网收集了许多好资料。首先,找了几个同学,进行分工,把民商法学界还包括许多法理法史专业的大家的文章,都从不同的网站上找到了,然后分门归类,大家资源共享。其次,找到了几个非常有用的网站,从中下载了许多好资料,如:史尚宽、王泽鉴的所有力著;法学家茶座全集;民商法论丛大部;法律出版社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梅迪库斯德《德国民法总论》)系列全部;德国、法国、日本、台湾的民法典中文版、多个国家民法典的英文版和几乎全部的其他国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语言版;还有德、法、美、英、日、意等国家的多本也已翻译过来的名著;关于民法典专题的所有在网上能够找到的文章。收获之六是,学习了第二门外语----德语。德语(Deutsch)是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4种官方语言之一。德语是1亿多人使用的母语(总计约为1.1亿)。它最初在德国、奥地利、瑞士北部、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意大利南提洛尔,比利时的一小部分地区,部分波兰地区和部分法国阿尔萨斯地区内使用。另外,在这些国家的殖民地内,例如纳米比亚拥有大量的说德语的人口,在东欧的一些国家中,仍有少量的说德语的少数民族。此外,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移民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所以,德语是欧洲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语言,三个典型的民法典,其中两个都是德文的。况且加上中国的德国民法血统,我觉得学习德语非常必要。上个学期,跟着学校的博士生听了一个学期的课程,现在继续学习中。现今的德文著作和文章相对还很少,学好了肯定很有帮助的。再者,王老师说推荐我考中国社科院孙宪忠老师的博士,他是一个德国通,我觉得,学好德语,考他的博士应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收获之七是,也是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学会了如何学习。研究生三年的学习,不应当是本科之后的简单的时间累进,更重要的是掌握如何去学习、去发现和研究一些问题的方法。除了发现并努力纠正“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外,我还拓展了利用外语创造科研成果的能力。自己翻译的文章将作为“转型时期的私法发展与法典编纂”一书中的一部分将由魏磊杰联系清华大学的高鸿均老师出版。我觉得,研究生阶段了,决不应该是再闷头苦读、自我封闭,应该多与他人和外界交流,看看其他同学,瞧瞧其他学校尤其是重点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人家在做些什么。其实,经验证明,与他人进行交流总能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交流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方法,只是被大多数人忽略了。我还认识到,一年级打了基础之后,从二年级就应该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了。民法理论太广博了,不可能每一个内容都学的很精深,而且,学术成长的一般规律和道路也往往是抓住较小的范围和方向,做大、做强、做精,然后再从面上向其他范围拓展。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之后,应该围绕主题写一些相关的文章。学习,不仅向老师学习,更重要的是自己学习。上课是学习,交流是学习,自己看专著和文章是学习,写读书笔记是学习,撰写文章是学习,翻译外文是学习,搜集和整理资料也是学习。其实,只要用心,我们可以经常进入到一种学习的状态中去,即使看电视、逛街,只要带着一种理性和思考的心,我们会发现许多有意义的问题,特别是与专业有关的课题,这也是在学习。通过思考和学习,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一个个知识点得以串连,并按照某种规律和逻辑形成体系。我认为,对于一名硕士生,于本科的基点上,再打一下基础,学会如何独立学习,找到自己的学术方向并进而作出些成果,写一篇不错的学位论文,就是一名非常合格的学生,带着这些进入到博士阶段的学习就已经做的很不错了。学习民法,两种思维应并进。一是微观思维。民法的概念、制度等知识点很多,也很琐碎,要把所有这些知识点都要搞清楚,不仅需要功夫、耐心,而且需要我们养成一种细心、善于具体分析、从细微处着手的思维习惯。二是宏观思维。民法不仅广博而且最富体系性,同样的内容给予不同的顺序安排,可能背后体现的立法意图、民法精神、价值取向就大不相同;民法制定和修改时往往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 的缘由变得十分困难;王泽鉴先生把“无权处分”喻为“法学上的精灵”,对该问题的处理,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水平。这是因为“无权处分”攸关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体系,与所有权、合同效力、不当得利、侵权等制度和问题也密切相连----这充分说明了民法强烈的体系性。王轶教授还专门撰文研究了民法的体系强制问题。学习民法,尤其要注意对民法的这种体系化认知。郭明瑞教师在其主编的《民法学》教材中也指出:学习民法,要使用体系化的方法。我们要了解民法的体系,理解其博大精深的丰富内涵,就需要有一种不光停留在某一细节的宏观思维方法和习惯。当然,二者决不是截然对立的,相反却是相辅相成的:研究宏观问题往往需要具体制度的支撑;而对具体问题的关注则需要用宏观的、抽象的概括捕捉其共性、发现其中的症结所在、进而得出准确的结论。所以,我也要求自己不仅要去写一些关于民法法典化的文章,也要具体研究民法中的具体制度,两个方面都不可偏废。学习要有方法。星野英一教授在《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的中文版序中指出:我妻荣教授之所以取得那样巨大的成就,同先生先在青年时即以写就了方法论的论文和确立了方法论、然后一生一世追求这种方法,有密切关联。好的学习方法可使我们受到事半功倍之效。看了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黄茂荣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胡玉鸿的《法学方法论导论》、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任成印的《民法方法论》、王泽鉴先生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林立的《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以及贺卫方、梁彗星、季卫东、王利明等关于如何学习法律的讲演稿。基本了解了研究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有“眼前一亮、豁然开朗”的感觉,相信这会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二、努力的方向以前觉得自己啥都敢写,来读研究生之后,又觉得啥都不敢写了,可能是因为发现自己其实很无知。看得书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浅薄和无知。所以,这一年来我一直处在一种因自己浅薄而心虚的意识当中,我对自己的能力深深怀疑,内心愧疚。尽管比磊杰高一个年级,但却发现自己的巨大差距。反省是为了使自我获取进步,自己深知自己是一个愚钝的人,没有磊杰的聪慧,唯有加倍努力,才能减少这种差距。成果意识也很重要。付出努力和劳动的工作,尽可能把它变成有说服力的成果。对于要考博者,尤为重要。通过这将近半年的潜心读书,已掌握了一定的素材、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下面就要结合自己的兴趣写上几篇文章了。我也已把商法课的作业《浅论公司法与合同法的关系----以一个对公司解读的合同路径为视角》(现在题目是《公司的合同解读》)进行了修改投了出去,期待好的结果。《论民法典总则的技术构造》也已完成,修改之后,也准备投出去。磊杰这次回来,给我带来了珍贵的、从台湾复印的《奥地利民法》。这部法典大陆好像还没有公开出版的书籍,几部好的《比较法》谈到的也不多,我手头的近20本有关民法典的专著和论文集也都对此毫无专门谈及,网上查到的相关文章也极少。我想好好研读之后,写一篇关于奥地利民法典的文章。这些都是较为宏观的内容,还要写一些较为微观的,如特许经营合同、物上请求权与债权、侵权行为的关系等,我总共列了10个题目,争取在二年级全部完成。我觉得,经过一个较为充备的积累期后,已经有了许多的想法,“专业嗅觉”也增加了。之后,在写文章时,选定题目之后,看两周与之相关的书和文章,第三周开始动笔写,边写边看,第四周完成并修改。这样,如果全身心投入的话,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一篇文章。我对自己专业兴趣的思考是:首先,近期的目标是:通过德国、瑞士、奥地利三个国家的民法典和相应的资料,去研究茨威格特、克茨“法样式论”中的德意志法系。其次,长远的目标是:要建立起一个以“查士丁尼皇帝罗马法法典编纂时期----中世纪----《法国民法典》编纂前启蒙时期----近现代”为时间纬度、以罗马法的建立、变种、继受、沉沦、发展为连线的知识脉络。这可以使自己建立起一个以罗马法为源头、以当代的普遍民法典编制为结果的呈纵向的私法知识系统,以期发现一些有价值的课题。我只是关注了近现代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到晚近的1992年的《荷兰民法典》,罗马法的知识还很薄弱,中世纪时期罗马法的状况如何知之甚少,而且这方面的研究资料也不很多,增加了学习和研究的困难。今后更需要努力。

学了法学~~出国读研还有意义吗?为什么???

藤田
恐惧症
同意二楼的 因为LSAT真的很难 不是一般人能念的 不过如果你真的对法学十分感兴趣的话可以坚持不是的话 条条大路通罗马

哪个学校的法学研究生比较好

生物哀之
神农隐几
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研究生比较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刑事司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共同组成中国政法大学的四个骨干法学院。作为中国公法学和法理学教育研究的重镇,其中法律史学和行政法律科学在国内具有顶尖的学术地位和一流的科研教学水平。扩展资料: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中国政法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学校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治思想的更新,代表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同时,学校多学科和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人文社会科学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人才培养的生力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我想去国外留学,学习法学,想问一下哪个国家的法学研究生教育比较好?

诗学
耳欲听声
选择出国读法学其实需要考虑很多因素,不仅仅是法律水平的问题,还牵涉到回国后的发展前景和留学费用等很多情况。由于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所以如果去英国美国学习法律会有一个比较艰苦得适应过程。因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区别很大,自然也牵涉到了法学教育制度上的不同。而在所有大陆法系国家中,德国自然是最好的。法国,日本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不论英美法系也好,大陆法系也好。其实法律制度不像科学技术那样有绝对的好坏之分。我们可以说美国的计算机水平比中国高,但我们不能说美国的法律水平就一定比中国高。所以,在选择留学目的地的时候也要考虑回国之后在国内的发展。比如,回国之后是准备搞理论研究的,那去德国自然是最好的选择。如果准备做律师这行的,美国,英国比较好一点。而日本的话,理论实践两方面都比较平均。在费用上,德国的大学都是免费的,美国英国读法律费用相对来说比较高。LLM课程一年费用大致在人民币40万左右。日本相对来说便宜一点。但去非英语国家学习法律必须做好重新学习一门外语的准备。总之,根据个人情况具体分析选择。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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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学
昙花
去bbs.kaoyan.com上下面有一个法学的分区--肯定有人留QQ群讨论这个东西==自己找撒==我就不去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