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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法学博士和全日制法学博士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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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区别吧。 硕士研究生阶段, 在职和非在职是完全不同的。但博士生阶段,人们口中的 在职和非在职就是委培定向和非定向的意思。所以说。“在职博士”和“非在职博士”是一样的。 没有区别。

清华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 怎么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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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实行弹性制,一般两年,也可以申请延长至两年半到三年。法学博士四年,清华和北大一样比较重视本科和博士期间的培养。我也是因为报考清华法学硕士到学校做的了解。希望有所帮助。

法学在职博士学位被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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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在职教育抄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大,因为国家对于高等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最近有想报考在职博士的学员前来咨询,法学在职博士含金量如何?被认可吗?法学在职博士主要是通过同等学力申博的方式进行招生的,毕业后可以获得学位证书,收获证书被国家和社会所认可,并且该证书和全日制博士是一样的。报考法学在职读博士时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可以参加博士考试和论文答辩,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学员在学习期间也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并积累一定工作经验,对以后发展也是很有帮助的,因此大家可以放心的报考。另外,报考法学在职博士的人员大多是各企业精英,大家一起通过学习和交流可以相互结识,从而拓展自己的人脉关系,这对于以后的职场发展也是非常有帮助的。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官方网站在职博士同等学力专业硕士

报读法学在职博士学位证跟全日制的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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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课抄程班的报名时间很是宽泛,对于在职工作者来说,并没有太多的固定限制。由于该课程班的证书含金量较高,所以每年都会有大批量的上班族前来报考学习。那么, 报读法学在职博士学位证跟全日制的一样吗?在职博士招生院校有很多,而且入学门槛较低,学员在符合条件后便可免试入学了。在完成学业后报考者便可以进行考试了,先学后考稳固了考生的专业知识点,这对于学员来说通过率自然会大大提高。在完成考试通过论文答辩后,考生便可获得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证书。该证书和全日制博士所获学位证书一样,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应。相比之下,在职博士获取证书时更加简单。在职工作者只要符合以下一条,就能够以在职博士的方式报考了。(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官方网站在职博士同等学力专业硕士

法学在职博士的学费一般都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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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在1万元-3万元之间,2万左右比较普遍。像报名人数最多的法学在职研究生学费在24000元左右,除了学费,报考在职研究生还需要负担报名费、考试费等。

有法学在职博士招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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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录中明确招收在职博士的,只有教育学类的一个方向。招生简章上没有明回确规定,那么可答以推定没有限制,除非招生名录中有特殊规定。招生目录中有的专业要求报考前要取得导师的同意,就很难确定在职人员能否报考。规定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的只有生物类的。因此现在只能明确教育学招收在职博士,法学和经济学可以推定招收。其他要取得导师的同意,即询问后才能知道。

北京大学有法学在职博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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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抄中国青年报》1月5日报道,从2003年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不再招在职博士生。北京大学是全国最早开始培养在职博士生的高等院校之一,近年来,不少高等学院都开设了在职博士生班,在职人员报考博士也越来越多,他们大都是有一定职务的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据介绍,缺课是在职人员较为普遍的现象,学校教学计划也很难按要求进行,教学质量严重下降。因此北京大学决定对这类在职博士生停止招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院表示,在职人员只要在这两个学院读博士,学院就要求他们辞去工作,一心一意地参加全日制学习。人大有,北大好像没有

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用英语怎么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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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与声也
法学博士 doctor of laws.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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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333768职博士研究生挺不错的。  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诞生于1952年,位于首都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政法人才的摇篮”。  前身是院系调整时期由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治学系,清华大学政治学系,燕京大学法律系、政治学系和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等系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1960年被国务院确立为全国重点高校。1965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因故被撤销。1979年复办并面向全国恢复招生。1983年,在中央的直接推动下,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由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现有昌平区府学路和海淀区学院路两个校区,并未设立任何分校。  应国需、促法兴。中国政法大学自诞生以来,传承“经国纬政,法泽天下”的法大精神,累计为外界培养输送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创造了一系列重大科学研究成果。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得力的助手”,直接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包括中国第一部宪法在内的几乎国家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中国法学理论和法律思想的革新,代表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为中国民主法制事业的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作出了难以磨灭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于2002年11月在大学原比较法研究所德国法研究中心内的基础上成立,位于北容京市海淀区学院路校区,是大学下属的科研型教学实体。​  中德法学院的建院宗旨是促进和加强中国与德国以及欧盟法律界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及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联系、沟通和合作,以具体、现实及有效的方式与途径, 积极推动和实践中德两国以及中国与欧盟之间的法制国家对话, 努力寻求使中国法律完善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促进中国法制的发展和法治国家的建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