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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法学博士论文

曰可
刑名
驳论文的驳法有三种: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反驳论证相对于前两者版更高了一权个层次。议论虽有立论、驳论两种方式,但两者不是完全分开的。驳和立是辨证的统一。在立论性的文章中,有时也要批驳错误论点;在驳论性的文章中,一般也要在批驳错误论点的同时,阐明正确的观点。因此,立论和驳论在议论文中常常是结合起来使用的。直接驳和间接驳的差别①如果直接以论点出发,那就算是直接驳论②如果通过各种论据来反驳论点的算间接驳论

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分别要上几年?

无缘无故
乃大归乎
法学硕士学制两年;法学博士修读期最少为期三年,当中须包括修毕一定学分的指定课程,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Qualifying Examination)后,学生须撰写一篇博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学院的认可后便能够获颁授该学院制度的法学博士学位。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是法学学科门类学位教育中位于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之间的一个层次,供拥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报考,学习侧重坚实的理论研究,旨在为国家培养全方位的学术、实务型人才。法学博士(S.J.D,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是法学教育体系中的博士学位,供硕士研究生报考,除特殊要求外本科毕业生不能报考。扩展资料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的招生条件:法学硕士的招生主要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招生或者联考招生,被录取后,获得硕士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区别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法学博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硕士,分为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专门人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学硕士   百度百科-法学博士

非法本专业硕士生想考法学的博士,需要什么条件啊?过了司考够吗?需要发法学方面的论文?

反抗者
黑玫瑰
按照国际惯例,读博不能太功利的。因为博士只是一种学习的经历、一种人生历程回罢了。中国之答前一直批评美国博士毕业找不到工作是资本主义的弊端。现在回头看,其实很正常。尤其中国13年来的高校大扩招与学术大跃进后,博士某种程度上已经是大众化教育的组成部分和普通劳动者。而且教育部推崇 专业博士——也即不把博士当做知识精英,而只是技工而已。不过,如果不进“三站”(学士后流动站、硕士后流动站、博士后流动站),一般是7年。同时,理论上一旦成为“本硕博”连读的学生,也可对外称“博士生”或被美称为“博士”,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十几岁的少年也可以被称作“博士”的原因。另,关于“三站”,可搜索 山东大学学士后流动站 温州大学硕士后流动站 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相对比较有代表性。

在法国如何才能成为法学博士

冥冥之中
蒙古王
施鹏鹏(西南政法大学) 法国的法学博士制度产生于中世纪末期。当时的法学博士制度相当粗糙,并没有规范和严格的注册程序及考核制度。据法国学者考究,在当时,成为法学博士候选人的基本要件并非学识,而是金钱。事实上,获取法学博士学位的代价相当高昂,除注册时须缴纳大笔的注册费用外,在答辩时,博士候选人还须向答辩委员会的每位教授赠送大量的礼品以顺利过关。此外,博士候选人在毕业时并不需要提交书面的博士论文,而只需围绕一些课题(博士候选人本人须提出一个讨论课题,而答辩委员会的教授提出另外一个讨论课题)和答辩委员会教授展开口头辩论。当然,博士候选人参与答辩还须得到导师的推荐。一般而言,一经推荐,博士候选人几乎均可以得到博士学位。由于博士候选人的答辩情况涉及导师的声誉,因此,导师一般在博士候选人已有较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方推荐答辩。启蒙时代以后,法国的法学博士制度几经变革。尽管或多或少受到传统的影响,但新型的法学博士制度不管在制度的设计上而是在实施的规范上都远比传统优越,为法国培养了许多在世界上享有盛誉的法学家。本文限于篇幅,仅就法学博士注册、博士论文写作、博士论文答辩、博士论文出版以及博士生资助等较为重要的方面展开简单的论述。一、法学博士注册(L’inscription en doctorat)与中国不同,法国并未设专门的法学博士入学考试。但注册法学博士的学生必须获得一个研究硕士文凭(Master Recherche,即改革前的深入研究文凭DEA)。外国学生或者获得法国职业硕士文凭(Master Professionnel,即改革前的高等专业文凭DESS)的学生想注册法国法学博士的,必须经过同等学历认证。为进行法学博士注册,学生还须向大学的博士学校(

法学博士就业状况如何?

二度梅
伊角
法学博士(S.J.D,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是法律教育体系中的博士学位,现代法学院的博士学位趋向于强调合乎科学的法律研究3365633931。法学作为当今博士报考热门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呢?就此问题,我们一起探讨一下。法学博士就业前景还是相当不错,尤其是经济法方面的。现在的社会很需要,而且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当你就业的时候发现,在学校学习的知识和当今社会应用相对其他专业还是很对的上的,也就是说毕业了,就能用的上。法学博士就业方向1、律师黄金职业。律师这个词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与枯燥的公检法从业环境相比,一直是年轻的毕业生们的理想选择。律师也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2、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是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还有一部分供职于政府法律咨询部门。3、会计师、审计师等财会人员从业人员一般是经济法专业出身,民商法和行政法出身也是被允许的,但是要成为注册会计师则需要考试。这类人员由于精通我国商法、税法、经济法和审计法等的相关规定,被企业家们青睐。很多毕业生也喜欢独立创业,成立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等。4、证券业从业人员此类人员要求对商法与经济法的专业学习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5、环境评估方面从业人员这是一类新的就业方向,是最近环境法的相关规定催生的一种职业。此类从业人员要求娴熟的环境法专业知识。6、新型商务律师此类律师不同于一般律师。他们一般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主要针对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开展工作,比如代理追债、代理商务谈判等。以上是关于法学博士就业前景的介绍。拓展补充:法学博士学制:一般法学博士修读期最少为期三年,当中须包括修毕一定学分的指定课程,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Qualifying Examination)后,学生须撰写一篇博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学院的认可后便能够获颁授该学院制度的法学博士学位。在入学要求上,各院校规定不一,较常见的是要求申请人须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或为法学硕士学位课程之应届毕业生。招收专业:法学博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硕士,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等专业,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门人才。学位认证:博士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本专业的最高学识水准的学术称号。在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学位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我国的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学位。

求一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

赤壁上
裴頠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3264643739  〔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  〔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  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  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  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  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  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  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  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  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  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  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骗了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  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  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0.5%,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  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  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  [参考文献]  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  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请教各位考法学博士的经历经验

典法无更
胎息
我报考了两个学校,一所是我的3236396534母校,我的初试成绩又非常理想,但是最终在复试是没被录取;另一所我不认识任何人,事先也没有联系导师,初试成绩也一般,但是复试中我充分表现了自己的优势,最终被录取。 我的感觉是首先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老师一般要充分了解学生下决心带,除非原来就很熟,要做好多次报考,多次失败,最后用自己的诚心和决心打动老师。 其次是选择正确的学校,例如北大的复试比例是一比二,我的一些同学虽然与导师关系非常好,还是因为初试不理想被迫考两到三次,另一所学校复试比例比较复杂,有的老师一比一,有的老师一比六,虽然也不好说有什么问题,但是总令人心里不踏实。 第三是学好英语,这是最有区分度的考试,成绩好差一目了然。 第四是专业课,由于出题非常灵活,不会有标准答案,因此卷面、逻辑、结构可能阅卷人好印象的要素就比较突出。另外要读导师的文章,但是导师文章一般不会直接列为考题,但是在答卷中灵活运用导师的思想、方法和观点可能比较有利。 最后是复试,运气成分很大,如果能在这里找到和导师的切合点,那就非常有利,如果没有,只要不给导师留下坏印象,还可以继续努力。补充:跨专业考博难度较大,不过刑诉转环境法好像比环境法转刑诉容易,因为环境法终究较新,开放性也较大。如果你有环境法方面的论文发表那就比较有利,即使没发表,有点研究成果拿给导师也会增加录取机会。你不认识导师很正常,可以尝试给导师发点邮件表达一下愿望。导师可能热情也可能冷淡,甚至可能不回复,但是这不表示他对你有什么坏印象,最多是没印象而已,所以一定主动联系一下。但是主要精力别放在联系导师上,还是把专业学好,毕竟导师可以通过一次或者几次考试逐渐了解你。

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课题申请有博士申请成功的吗

胡宏
麦克斯
申请流程:综合香港的大学规定,攻读哲学博士学位的学生在论文答辩之前必须经过综合,及格后才能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在各院系不尽相同。以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对哲学博士的考试为例,该学院规定:学生在充分准备后,向学部委员会提出考试申请,经该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通常,考试分为三部分:研究生的专研范围、研究法,以及一个相关研究范围,或在研究生的专研范围里选取一组科目。研究生可申请豁免研究法科目考试和另外两部分考试中的任一部分。考试形式可以是考试、课外考试,或以其它形式进行,采取哪种形式最终要由有关的考试委员会决定。通过考试的人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从而正式转入论文的撰写。学生在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后二年内,必须呈交论文计划书,并由学务小组负责审查,通过后就可在导师指导下,按规定期限完成其论文,并参加有关论文的口试答辩,取得及格成绩方可毕业。未能通过考试的学生就无法获得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只能取得相应低等资格。综合多用于科研型模式,有的大学专业型模式也采用这种考试,而在应用型模式里,基本没有此类的考试要求,学生只需要在修完一定课程后直接撰写论文获得学位。2. 论文的撰写及答辩学位论文综合地体现了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写作水平及其它学术素质,它是博士生长时间艰苦训练和研究成果的最终表现形式。香港各大学对博士论文从选题、形式、内容到答辩都做了严格的要求,所有的博士论文都必须按照要求的格式呈现出来,只有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申请人才能最终被授予学位。三种培养模式在此方面的要求并无太大差异,最明显的不同是在选题上的要求。第一,论文的撰写。论文的撰写通常涉及选题、形式、内容三方面的要求。选题上的要求:不同培养模式里的博士生可以自愿确定选题方式,但是研究的领域却有一定的要求,反映了三种模式培养目标的根本差异。科研型模式,要求论文的选题具有“学术价值”,能够对发展相关领域的知识做出学术贡献,达到出版专著的水平;专业型模式,要求学生能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理性的分析;应用型模式,要求学生的选题必须围绕实践中的问题,并能在论文中提出独特的、有价值的解决途径。形式上的要求:主要是指字数要求和论文格式要求。字数要求因专业而异,如香港中文大学对博士论文字数规定为:每篇非理科论文中文不超过15万字,英文不超过10万字,理科论文中文不超过7万5千字,英文不超过5万字。另外,各校对论文摘要的字数也有规定,如香港大学要求博士论文摘要为200-500字英文。格式要求包括语言、字号、纸张规格、页边距、摘要的形式、装订的形式和颜色、呈递的册书、论文的电子版本,等等。内容上的要求分为两种:一是对论文组成部分的要求,二是对论文原创性的要求。关于前者的规定为:论文正文前必须包括完整的目录、摘要、声明(声明论文中的任何内容末被用于其它学校申请其它学位)。正文必须包括导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结论以及论证过程等若干章节。其中,最重要的是研究结论及其论证,论证要有说服力,否则结论就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关于原创性,各大学都提出了详尽的规定,虽然对于“原创性”的理解见仁见智,但总体而言包括以下两点:①论文有助于扩充该领域的知识,体现出发现新事实和独立批判能力;②在即使并非原创性的研究工作中,提出了原创性的方法、视角、观点或结果。专家们在审查论文时,就是以这样的标准衡量学生的“原创性”。为了使学生对论文的写作要求有明确的认识,有的大学还专门开设了介绍论文写作的课程。例如,香港大学研究生院就开设了此类课程,作为哲学硕士和博士的必修课,总学时为24小时。从论文的内容和组织到如何使每一章节的语言起到成功的交流效果,该课程几乎涵盖了论文写作的所有方面。课程还会讨论与论文本身相关的话题:如研究空白的发现、研究问题的提出、对他人成果的致谢、对相关文献的评价、对本人研究发现的论证和对结论的表达等等。此外,还要让学生练习论文摘要、研究计划的写作,并使他们熟悉引用和参考书目的书写格式。实践表明,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对撰写论文的不同阶段都有了系统的认识,为顺利地展开论文创作做好准备。第二,论文的答辩。博士学位候选人要在论文答辩前四个月提出递呈论文的申请。论文要提交给由3—5名著名学者组成的论文审查委员会,每位委员都必须对该论文写出书面意见,辨明论文的优劣及能否授予博士学位的理由。论文提交后,四个月内举行学位论文口试或笔试,,即答辩。答辩通过的学生将被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如果论文被认为符合学位标准,但不能通过答辩考试,则可一年内再复试一次,若仍不通过,那么此次申请宣告失败。审查委员会在考试后必须做出决定:或颁授博士学位,或聘请新委员来解决有关争论,或建议修改论文再行复试,或准予毕业但不授学位,或建议改颁相应硕士学位等。

法学博士生读多少年比较合适 ?求解

刘立武
美幸
1-一般三年毕业,主要看毕业论文和相关科研成果的完成时间。2-不同的同学,可能毕业的时间不同,但一般都是三年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