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看
在职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回、司法、律师、答公证、审判、公安、检察、法院、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在职法律硕士与现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基本的法学基础理论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按照规定,符合全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三年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才可以进行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