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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硕士非全日制不脱产学习

张良
达科塔
1月的法律硕士全日制的是双证,十月在职联考法律硕士的是单证,1月份的法律硕士全日制的是脱产,十月在职的是不脱产2013年十月法律硕士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是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二)招生对象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法律硕士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刚毕业的学生读法律硕士是在职读好还是脱产读好?

红小鬼
国际歌
法律硕士,本来就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学训练.又在职读,能把基本功学扎实吗?今年的法律硕士论文答辩我去看了,论文水平甚至不如优秀的本科生论文.投入的时间不够!学得不扎实,还有本科学其他专业的优越感.虚假的优越感.在职读法律硕士,不如不读.如果可以在职读的话,建议在职读。

法律硕士有没有全日制的,但是不脱产,谢谢。

向北
王通
原是法学专业的研究生不是法律硕士,而是叫刑法学或诉讼法学研究生,一般是部门法后加硕士称号,而法律硕士由于在校学习的是所有法律,所以叫法律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有在职的和全脱产的两种,全脱产的以后找工作更有用,而在职的一般在本省或本单位才有用,但在职的是单位委培的,所以带薪上学

一月份的在职法律硕士。有没有非脱产的。

光棍儿
听乎无声
有。统考(一月联考)的法律硕士既有全脱产班也有半脱产班,适合在职人员考,只要是一月份考上的研究生,不管采取哪种形式上课(比如半脱产、周末班)都叫全日制研究生,都发双证。全日制不代表全脱产,全日制是统考生的代名词。  每年一月份全国28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150分)和综合课(150)分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kejiaoyuan法硕为您解答

法律硕士考研的话一般都学几年呢

惠栋
唯唯否否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都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法律硕士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法学硕士,是法学专业 学位教育中位于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之间的一个层次,供拥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报考,学习侧重坚实的理论研究,旨在为国家培养全方位的学术、实务型人才。

脱产学习具体问题

神人无功
泮水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是我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两种办学形式。 自1980年我国正式建立学位制度以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也随之发展起来,逐步由我国正规研究生教育的补充部分变为我国研究生教育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快速发展,高级人才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大,同时对高级人才的层次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研究生教育是培养新时期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发展研究生教育是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必经之路。然而,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发展依然较为滞后,其发展规模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不相符合,2000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约46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大约220万人,而研究生招生人数仅12万人,所占比例分别为2.6%和5.4%。阻碍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长期以来我国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单一,全日制教育受到教育资源的限制,很难在短时期内有跳跃式的发展,而非全日制则发展缓慢,尚不成气候,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中,非全日制所占的比例仅为9%(其中有一部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非全日制)。 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社会所需,潮流所至,大势所趋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本文就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若干项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我国最初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被称为"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以下称同等学力),为了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早期的同等学力常采用与全日制研究生同堂学习的方式,但是这种单一的培养模式对在职不离岗人员的影响较大,限制了非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发展;同时在职人员不容易与全日制学生形成群体意识,也不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1986年开始,国务院学位办先后颁布了《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开拓了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研究生学位的学位获得新途径,同时明确了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许多研究生培养单位举办了一些旨在为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课程做准备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为在职人员提供一个学习研究生层次课程的场所,在教学上采用了在读不离岗的方式,成为在职人员获得研究生学位的主要途径之一。截至1998年底,通过这条途径获得研究生学位的有博士573名、硕士21599名。虽然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不属于正规研究生学位教育,但是它的存在为在职人员申请研究生学位解决了所必需的课程教育问题,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对参加学习者的入学要求宽,时间选择的自由度大,近几年来深受学位申请者个人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欢迎。然而为了争取生源,个别单位常常在开班前的宣传中将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与获得硕士学位联系在一起,在片面追求办学利润的状况下,导致一些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质量失控。尽管自1993年起,国务院学位办加强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先后实施的一些考试制度,从个别环节对学位授予质量进行了控制。然而一些质量不合格的学位申请者千方百计地采取一些不正规的手段对付这些质量关口,炮制假材料、考试作弊等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质量失控的趋势难以完全遏制,同等学力申请的学位很难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1991年,针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不同行业背景、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批准设置了MBA、建筑学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博)士、MPA、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博)士等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的设置改变了我国学位类型、规格单一的状况,为在职人员接受正规研究生教育开辟了一条途径,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产生标志着我国高等专业教育层次的上移,也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开始融入终身教育的理念。但是经过几年的运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逐步向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靠拢的趋势,从入学考试、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论文要求到学籍管理等无一不是沿用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现在就读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基本上都是脱产学习的,因此专业学位的培养对象虽然是在职人员,但是对他们教学培养依然没有摆脱全日制的模式。 从15年来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问题集中表现在规模、质量和运作模式上。规模中包含着办学规模和专业覆盖面的问题;质量中有入学质量和教学质量两个层面的问题;运作模式中包括了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两个方面的问题。 二、我国已经臭备发展非全国制研究生教育的社会环境21世纪是"知识"的世纪,"知识经济""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等一系列新名词已经成为寻常百姓的日常词汇。知识时代的脚步是飞速的、迅猛的、是不可阻挡的,80年代以来世界每年发表的论文超过500万篇,科学知识的年增长率达到12.5%,知识老化周期为3~5年,人生一世所需要的80~90%的知识是靠在职学习的。在这种形势下经济结构与社会框架产生了极大的变动,知识是第一生产力,人是第一生产要素,科技创新和知识的扩大再生产成为现代企业的生命线,智力资本开发和教育投资成为现代生活的主旋律。 社会的变革要求高等教育进行相应的调整。香港特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长张宝德指出,未来高等教育会出现六大转变: 1.知识的耐用性将大幅度减少,教育程度再不以学历为衡量标准,而是以一个"终身学习户口"概念代替;2.教育再无专利,大学教育的垄断会彻底崩溃,教育越来越趋向全球化;3.学习可以多点"进入"或多点"退出"。一生之中每个人都会随自己的需要多次进出教育体系,而不是象现在要有某个一定的读书年龄段,所受的教育可能以护照形式纪录,并随身携带进入教育体系;4.学大于教。即由学生决定教师教什么,尤其是当办学经费跟学生走的时候,更是市场主宰一切;5.各办学机构之间的竞争激化。将会出现明星教授和前卫的大学;6.单一学历越来越少,一切要重新界定。 这六大转变的核心是终身教育,而非全日制教育是终身教育的第一步。 就我国研究生教育本身来讲,也已经具备了发展非全日制教育的基本条件。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提供的资料,报考2001级研究生的总人数为460225人,其中应届生20万人,仅占43.5%。从报名专业来看,有5个专业的报名人数超过万人,其中MBA和法律硕士两项专业学位的报名人数为3.8万和1.8万,分别位居第一和第三名。可见在职人员对接受研究生教育的要求是十分迫切的,同时也证明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同社会发展的迅猛态势与社会市场的强烈要求相比,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是十分缓慢和滞后的。在截至1999年我国培养出的53万学位研究生中,科学学位约占90.1%,专业学位的约占9.1%;其中同等学力仅占4.2%。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规模过小不但影响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也阻碍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发展。为什么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不起来呢?我认为我国的研究生教育的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着一些重要的问题。 三、我国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急需解决的问题1.明确非全日制教育的定义和内涵非全日制教育的定义是什么?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法》的第十五条中仅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没有对非全日制下一个确定的定义。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的界定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界中悬而未决的问题,或者说是一直似是而非、模糊不清的问题。 在西方先进国家,全日制(Full time)与非全日制(Part time)的界定是以年学分值来划分的,即年学分值不足12学分的为非全日制。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对学分制的观念较为淡薄,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界定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是以学生的社会身份来划分的。一般人们认为非全日制教育是指对在职人员进行的教育,因此许多人自然而然地将非全日制教育与成人教育之间划上了等号。这种想法是片面的,诚然非全日制的培养对象基本上是在职人员,但是这将这种表象特征作为定义依据的话,往往会掩盖住事物的本质特征,也会导致人们对概念的误解和对内涵的扭曲。非全日制教育的本质在于学校与学生之间实行对教育内容和学习时间的双向选择,以增大学生学习的自由度,同时也达到了教育扩张的效果。如果片面地认为非全日制教育即成人教育的话,会导致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时只重视教育对象而忽视了更为本质的东西。 如今我国在职人员的在读研究生基本上是全脱产学习的,学校方面对他们的教育方式、管理模式和考核标准等都是套用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的一套制度,因此实质上在校的在职人员接受的是全日制教育。这些现象正是由于我们对非全日制的定义和内涵的理解不够清晰造成的。概念的不明确导致了我们在教育观念上产生了偏差,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无从入手。 因此明确非全日制教育的定义和定位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前提条件。 2.正确理解非全日制教育的作用和地位有许多人认为非全日制教育是对那些以前没有机会或是没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在职人员进行的文化补习教育或是职业培训。这种想法在社会上极有市场,严重阻碍了非全日制教育,特别是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的发展。 这种思想的根源何在?我认为这是传统的学校教育制度对人们形成的一种封闭的、禁锢的习惯思维。传统的学校教育制度是一种单向的封闭式教育体系,即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研究生的单向阶段式的系统,中间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省略、都不能逾越,中学毕业后自然就应该进入本科阶段的学习,本科毕业后进入研究生阶段,而不是定向委培的话,高学历者再一次选择低一级的学历专业是不被允许的。例如,研究生毕业者再一次选读本科专业的行为是很难被人们接受和理解的。在传统的思想下,普通高校被认为是进行职业前教育的场所,而非全日制教育是属于职业后继续教育的范畴。继续教育又很容易同职业培训班、职工大学、成人学院等办学机构联系起来,因此非全日制教育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信誉度都较低。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应该体现出学习型社会的特征,反映新时代的继续教育的理念,即多点进入和多次教育。在知识经济时代里知识的层次结构繁复、内容深邃、更新速度快、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因此多次教育的理念必将成为21世纪的主流,而全日制教育因为在体制和机制上较为死板和僵硬,无法适应多次教育的要求。多次教育的理念能够通过非全日制教育来得到实现,人们可以在一生中的任何时间多次重返学校进行学习和充电。在高等教育即将实现大众化的未来,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将显得更为迫切。 转变思想,正确认识和理解非全日制教育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后盾。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体制上的并轨在我国的现行教育体系中,存在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同时对这两种形式教育,实行的是双轨制的管理办法,从招生、课程、学制、考核,到学生管理、专业设置、院系编成,甚至毕业文凭等都是不相同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的区别已经不仅仅在于培养的形式上,它们各自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各占一块,互不侵犯,互不逾越,成为界线分明、相互独立的两个教育系统。这是因为我国在发展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起步阶段,考虑到在职人员长期脱离学校教育后,知识水平较低,若和应届生一样选择的话,将很难通过严格的正确入学考试。因此为了保障在职人员能够接受高等教育,采取了成人高考的办法,即在职人员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选择考试,而另行组织考试,试卷难度与正规高考相比要容易一些。由于人口考试和基础不同,高校担心在职人员入学后无法根上普通班的学习为他们单独设班,同时还为他们设计了一套新的培养方案,于是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学制等方面与普通班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我国高等教育的招生、培养以及毕业生数都受到国家严格的调控,高校基本上没有内部淘汰机制,在这种情况下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教学质量的差距日益明显,导致了两种文凭的产生,最后使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体制上的分化。 直接导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体制分化的原因是质量问题,其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下的高校内部缺乏竞争机制,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双轨制的教育体系。质量问题快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声誉日下,最终只能对它敬而远之,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十分不利。 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轨,提高非全日制教育的质量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 4.非全日制教育实行完全学分制从字面上看,非全日制即不是全天接受教育的学习方式。也就是说非全日制教育的日学习量要比全日制少,因此要完成相同量的学习任务,非全日制要比全日制所需的时间要长一些。加上非全日制教育的培养对象,在职人员因工作上的需要,学习时间的不确定性很大,因此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须要实行弹性学制,使得在职人员能在一段较为宽松的时期内自由地进行学习。然而现行我国高校的学制比较僵硬,本科四年、研究生三年已经成为高校的金科玉律,很难有所突破,因此许多在职人员只能全脱产学习,实际上接受全日制的教育。 为什么弹性学制的改革会如此艰难呢?除了高校后勤设施的问题外,没有实行完全学分制也是个关键问题。我国高校的学分制改革的步伐是十分缓慢的,长期以来高校的课程一直以专业课为主,必修课所占的比重极大,而且课程的年次也是固定不变,因此现行的学分制只不过单纯地将原有的课程设定一定的学分值而已,没有将学生自由选择课程的内容和学习时间的理念融入进来,因此我国学分制的改革是不彻底的。 没有完全学分制的支持,弹性学制是很难实现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也无法进一步深化。因此完全学分制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基础。 5.将非全日制教育纳入正规学校教育体系长期以来,人们将校园视作一块"圣地"和"净土",把它比作"象牙塔",认为学校应该远离社会的"喧嚣"和世俗的"侵蚀"。虽然我们也经常说教育要面向社会,要服务社会,但是传统的思想观念阻挠了我们改革的步伐,总是担心学校是否会被社会的"不良风气"腐化,因此一谈到学校要开放就欲言又止、举步维艰。我们的办学实际上是封闭式的,是脱离社会现实的。在这些保守思想的作崇下,我们人为地将以全日制教育为代表的学校教育与以非全日制为代表的社会教育加以强行区分,高等学校在介入社会教育时,没在将非全日制教育当作正规学校教育的一部分来看待,而是将其圈起来,设立一个诸如成教学院、网络学院之类的机构,实际上是将非全日制教育置于正规教育的体系之外。 有些学校甚至将非全日制教育看作是一棵"摇钱树",只顾招生赚钱,不顾教学质量。由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是两个系统,非全日制的质量即使是差了些也不会影响到全日制,在评估和统计的时候非全日制往往不加以考虑,所以某些学校对非全日制这块根本不加以重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疏于管理,使得一些不良学风肆意横行,例如集体考试作弊等,严重损害了非全日制教育的社会信誉。因此只有将非全日制教育纳入正规学校体系,使得非全日制教育能够影响,甚至冲击全日制教育,才会引起校方的足够重视。 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保障。

三个月辞职考研准备法律硕士还是法学硕士好?

真刀真枪
核桃树
  一,这两者的区别还是蛮大的,法律硕士不管在难度上,还是就业前景上都更胜一畴。你选择哪样,主要看你自己的专业学识以及学习态度了。  二,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在于:  ①培养目标不同: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各有侧重。前者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  在一些法治比较健全的西方国家,其法律教育是在大学之后,如美国等JD。从长远来看,随着法律教育的发展,法学本科将逐渐减少,法学硕士最终与法律硕士并轨,教学、科研人才应主要通过法学博士生教育来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承上启下的学位,一方面为法律实务部门输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将为法学博士生教育提供宽广的生源基础。  ②招生条件不同:法律硕士要求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而法学硕士无此限制。  不得报考法律硕士的13个法学专业为: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对于同等学历是否招收从各校规定,关于网上“法律硕士不招生同等学历”的说法是错误的。  ③招生命题方式、试题难度、应试难度不同: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考研公共课都参加全国统考,但专业课法律硕士是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法学硕士是有资格招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  参加法学硕士专业课考试,其难度有目共睹;法律硕士专业课考试为全国联考科目,有统一大纲,已形成了规范的复习教材,难度有限。  法律硕士考生在应试之前都没有学习过法律,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因诸多考生不了解,作为新生事物,目前录取分数线目前相对较低,达到国家线就能考上,名校录取分数线比国家线相差不大,录取比例高,入学竞争压力小。而法学硕士考生大多数为法律专业考生,竞争压力大,名校考取比例高达1/20-50。  法律硕士考前培训已经走向成熟,考生可以通过参加一个好的培训大大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参加系统培训的考生通过率高达50%以上,有的达到70-80%。  但随着生越来越多的非法律专业的有志之士投身于法律行业,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的亦呈难度增大的趋势!  ④教育方式不同:法学硕士入学时就固定导师,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研究有向深度发展。法律硕士不分专业,入学后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注重实践和应用,入学后才设导师,每个导师带的学生相对要多。  对于非法律考生,如果学习法律从一开始就选定一个较细专业方向,并无益自身的发展,故两种教育方式的不同取决于考生的起点与背景,并非主要区别。  ⑤未来的就业情景、发展潜力有稍有不同:法律硕士vs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的就业范围要比法学硕士宽广的多,除了法学硕士就业的范围外,法律硕士还为企业管理及行政管理培养综合素质的管理人才,在法律实务方面,法律硕士因其跨专业的背景,在实务工作中更易发挥其专业优势,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在法律教学和研究方面,读博士是必有之路,法律硕士因具有其他专业背景,在其研究领域能够结合专业特点,似乎也不比法学硕士处理劣势。随着法律硕士毕业生增多,法律硕士毕业后显现出的综合能力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同时因法学硕士单一培养模式存在缺陷,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必将逐步被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取代。  

法律硕士报考的限制条件

圣人无名
火王
"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 这个限制目前是没有的.有的学校专科也可以报考,只是需要加考2门.这个可以看每个学校的招生简章.但是本科学法律专业的是不能报考的.其他一般没有是什么特别的限制.法律硕士属于专业硕士领域,我国招收法律硕士的考试每年有两个。一、1月联考属于学历教育,可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下边详细介绍一下: 主要培养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的主要培养形式。从2000年开始,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并限招收非法学专业考生,05年有45所高校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联考各校之间还可以调剂。法律硕士毕业生就业前景看好,入学考试竞争压力相对较小。 报考条件: 除了满足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法律硕士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与参加1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相同。考生可直接到所报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同时可报联考院校中的两所高校,分数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线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有可能被调剂录取。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与1月统考时间相同。 初试科目共4门:外语100分,政治(文)100分,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民法学)150分,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150分。 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录取: 法律硕士的录取类别包括: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学习方式: 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法律硕士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证书获取: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一月份的在职法律硕士。有没有非脱产的。

被发揄袂
逗而多责
一月法律硕士既有全脱产班又有半脱产班,比如周末班,不管全脱产还是半脱产,都叫全日制研究生,都发双证。